勞動者正常辭職要成擔工廠損失嗎

2025-03-23 13:45:07 字數 4237 閱讀 2034

1樓:網友

正常辭職用人方是沒有損失的,也就用不到賠償了。

工廠離職,勞動法

2樓:開飛機的l舒克

可以向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支付未籤合同的雙倍工資。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3樓:網友

就乙個字。

告堅決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舉報。

在工廠上班辭工有賠償嗎

4樓:橘子不如橙子

除勞動合同法三十八條情況外,勞動者主動辭職,沒有經濟補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5樓:綠蘿大仙呂洞賓

自己辭職是沒有的除非公司把你開了才會有一定的賠償。

6樓:網友

具體看什麼情況 經濟補償金有特殊要求。

你好 請問我在一家不是按照勞動法規定的廠工作了16年 現在我想辭職 我是否有權利向廠家要求補償。 大概能

7樓:貴陽傑

你好,就你描述的問題,律師答覆如下:

首先,你們要確認和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的事實,如 工資單,考勤記錄,工作過程中的檔案記錄。

其次,確認勞動關係後,可以要求單位補繳社會保險,補發工資。

第三,單位應當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提前乙個月通知勞動者,否則應當支付乙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作為代通金。

第四,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支付雙倍工資,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第五,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要求經濟賠償金,為經濟補償金的兩倍。

第六,如果協商不成,帶好相關資料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提出勞動仲裁。祝福!

8樓:水榭風亭

你的情況目前是這樣的,因為國家在2008年之前執行的檔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主席令第28號,經濟補償的依據檔案是勞動部關於印發《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通知 勞部發〔1994〕481號 ,這兩個檔案裡面對職工主動辭職是沒有規定經濟補償的,只是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關係時勞動者才有相關補償。

但是2008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6條裡有規定,也就是說你目前的狀況2008年之前沒有經濟補償,2008年之後的這一段時間可以要求執行,具體執行標準可以參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7條。

如果你還不清楚的話,很多城市應該都會有勞動諮詢**的,全國統一的號碼是12333,你打哪個地方的就加哪個地方的區號,但是一般比較難打一點,你要有耐心,因為不排除你們當地有沒有土政策的可能性。

9樓:網友

因您自己的原因辭職的,沒有補償金。如果您是因為工廠存在違法行為而辭職,可以要16個月工資。

10樓:羅漢精解

你在辭職書上這樣寫:公司違反勞動法規定被迫解除勞動合同。比如說未按規定為員工辦理養老保險、未按規定支付加班費等等。

然後要求公司賠償補償金。如果公司不賠償就去仲裁就可以拿到賠償金的。

11樓:百蓓

要求補交多年的保險,也可以要求籤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具體計算要根據你所在省標準計算。

12樓:律客

如果是個人原因辭職,沒有補償;如果企業有過錯,可以向其主張賠償金或補償金。

關於普通工廠員工辭工問題

13樓:網友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單位的工資不低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如果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那麼單位就是違約了,可以要求單位支付差額部分!

根據你說的情況,你們可以集體仲裁,並委託乙個律師作為**人!律師費用的多少可以跟律師談,具體**都是可以協商的,我覺得肯定可以談到在你們能承受的範圍。

另外,因為單位違約,所以你們可以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單位給予補償:

1、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並支付和當地最低工資差額的所有工資;

2、要求單位給予補償,每工作一年,補償乙個月的工資,不滿6個月的,補償半個月工資!

3、計算出加班費,平時加班的,按小時工資的150%支付加班費,雙休日加班的,按小時或者日工資的200%支付加班費,法定節日加班的,按小時或者日工資的300%支付加班費!

建議及時諮詢律師,採取法律手段保護自己權益!

以上意見供參考!

14樓:馬克思公爵

勞動者辭職只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了,不需要理由,也不需要單位同意。

勞動合同法。

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只是自動提出辭職的是沒有辦法領到失業保險和經濟補償金的。

你的問題不需要律師,不需要勞動局。

如果你的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加班費也發放不足,你想追索的,可以進行勞動仲裁,可以要求的費用是 一、(最低工資標準-實際工資)*工作的月份,二、應發加班伐—實發加班費。

三、(一+二)*(50%~100%)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你的問題基本就這樣解決了,你可以自己粗略算一下,看進行勞動仲裁值得不值得,勞動仲裁不需要錢,但是需要時間和精力。

15樓:網友

只要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就合法。

可以幾個人合找律師。

不需要提前辭職 可以直接找勞動局。

律師費要看你是要律師出庭還是隻寫狀子 只寫狀子大約幾百元吧 出庭至少要2000吧。

各位大家好 請問:工廠員工不到辭職日期就離廠 或不辭職就離廠 工廠該不該算工資給員工 公司給提...

16樓:網友

1、不應該發工資給員工 。因為員工違反了相關規定。

2、公司給員工的罰款問題,只要是在勞動合同條款裡面有規定,完全應該。否則就不應該。

3、關於要回沒有領到的工資問題,要看時間長短和界限。

17樓:

1、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任何時候都可以離開,並可以要求工廠支付工資及經濟補償。2、簽訂了勞動合同,並在試用期,應提前3天,非試用期應提前30天通知工廠。如果沒有提前通知,用人單位可以扣發相應天數的工資。

18樓:花間_花瀾

肯定要把工資要回來 聽了你的敘述 你們公司的規定屬於霸王條款 必要的時候可以藉助法律手段 你要是跟他去講理 他是不會理你的 當然了法律手段也是要付費的 建議你試試。

也可以到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諮詢一下 可以的。

19樓:金橙果

未經過批准請假就不上班,公司可以開除你,所以就不會給你開工資。

任何罰款都是違法的。

公司應該結清以前欠你的任何工資。

20樓:網友

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單位。應該按曠工天數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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