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1.勞動備配能力鑑定(工傷評殘)主仿枝指要是根據工傷受傷時的診斷結合**情況,依據《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16180-2014的相關條文來進行傷殘等級評定的。
2.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勞動能力鑑定(工傷傷殘等級鑑定)是由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搭逗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鑑定意見,並由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鑑定意見結合《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16180-2014的規定做出鑑定結論。
3.工傷職工可以結合自己的傷情比對《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16180-2014的相關條文,對自己的傷殘等級進行估算。
4.如果申請人對鑑定結論有異議,可以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
5.有什麼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撥打12333諮詢一下當地勞動部門。
2樓:匿名使用者
工傷鑑定一般需要提供入院診斷和出院小結,還有一些x片啦等等,所以不重新做全面的檢查。
工傷認定結果出來後做鑑定合理嗎
3樓:王婧
不合理。工傷認定結果出來後再做鑑定是不合理的。因為出工傷認定結果就意味著已經向相關部門遞交過材料,不需要再去做一次鑑定。
如果對於工傷認定結果不滿意,可以選擇向行政部門進行復議,如果對於行政複議結果還是不滿意,可以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蔽雹羨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肆高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巨集拍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進行工傷鑑定要做檢查嗎?
4樓:生愁
一、進行 工傷鑑定 要做檢查嗎? 對於在需要做工傷鑑定時的情況時,是否需要全身的檢查是由醫療機構來根據情況認定的,如果認定有需要來做全身的檢查,那麼就要按照規定來給工傷鑑定者做出適當的檢查。 職工遭受 工傷事故 傷害,享受 工傷醫療待遇 ,但工傷醫療待虛脊嫌遇並非可以過度醫療,是否需要全身檢查由野尺** 工傷 醫療機構根據傷情確定,符合 工傷保險 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支付。
無關的檢查**屬於濫用醫療資源,不屬於**工傷的費用,不能納入工傷保險**支付,應當按誰同意誰負擔的原則辦理。 二、部分法律規定 《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 職業病 進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職工**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支付。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 社會保險 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支付,**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規定。
工傷職工治差手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 醫療保險 辦法處理。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支付。 工傷保險就醫管理(五)工傷職工、用人單位要求使用超出工傷保險藥品目錄、診療專案目錄、住院服務標準範圍外發生的費用,由其簽字確認,定點醫療機構直接向工傷職工、用人單位收取;定點醫療機構未經工傷職工、用人單位同意使用超出工傷保險藥品目錄、診療專案目錄、住院服務標準範圍外發生的費用,由定點醫療機構自行承擔。
工傷鑑定是否需要做一系列的檢查是由醫療機構根據實際情況來做出的決定,如果需要進行這方面的檢查醫療工作者會有自己的判斷,並很好完成這一項任務,如若小事故導致的是肉眼可見的小傷害,那自然可以不必那麼麻煩,但關鍵還是看患者的個人意願進行。
工傷重新鑑定結果會變嗎
5樓:信金國
工傷重新鑑定程式有: 1、用人單位、勞動者書面提出重新鑑定圓塌的申請; 2、 勞動能力鑑定 委員會在接到申請後,進行審查,安排重新掘昌鑑定; 3、最後出具認定工傷決定書。
工傷保險條判腔扒例》第二十六條 申請鑑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工傷認定鑑定結果出來後該怎麼辦
6樓:朱楓
法律分析:工傷認定鑑定結果出來後,若已經認定為工傷,可以再作傷殘鑑定,根據鑑定結果要求賠償。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啟正拍。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第二十五條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後,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鑑定意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鑑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委託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悄羨協助進行有關的診斷。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清襲延長30日。
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
再次申請工傷鑑定的結果 變化的可能性大麼?
7樓:網友
肯定是九級傷殘,**鑑定都一樣,結果不會變。因為無論市級初次鑑定還是省級再次鑑定,依據的都是國家工傷鑑定標準:《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分級》(gb/t 16180-2006 )九級第23)條:
骨折內固定術後,無功能障礙者」。
做工傷鑑定有什麼用,鑑定工傷有什麼用
鑑定結果將會確定你的待遇,是很嚴肅乙個程式,不過不是什麼傷都要做鑑定的 鑑定工傷有什麼用 法律分析 進行工傷鑑定確定為工傷之後,員工可消譁享受工傷待遇,而且受到法律的保護,為員工維護自身的權益提供了依據和支援。因工傷發生的相關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 中支付。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
工傷鑑定什麼時候可以做,工傷傷殘鑑定什麼時候可以做
1全部1.工傷認定 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條之規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做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 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做出工傷認定的決定。2.勞動能力鑑定 ...
寶雞做工傷鑑定在哪
一般當地人社局申請勞動能力鑑定。也就是工傷認定的地方。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 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