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
勞社部發〔2005〕1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
近乙個時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簽訂勞動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因雙方勞動關係難以確定,致使勞動者合法權益難以維護,對勞動關係的和諧穩定帶來不利影響。為規範用人單位用工行為,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促進社會穩定,現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確立行帆勞動關係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一租帶喊)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弊野,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比如:工資從銀行轉賬,去銀行打流水、為銀行卡開對賬簿,有「工資」二字最好,沒有也能作為證據。
2樓:網友
這樣。一般來說合同都是一式兩份的,而且悔虧是需搏前塵要到當地的勞動局備案的,但是一般好多的私基禪人公司只是表面上簽訂合同走個形式。
工作沒簽勞動合同怎麼處理
3樓:李旻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並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工作沒簽勞動合同怎麼處理
4樓:潘登
法律分析:1、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的工資。 2、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因此,勞動者或勞動保障部門可以從以上方面去證明或認定。
司法實踐中,還可以用公司業務往來的檔案,錄音證據等來證明勞動關係。
單位不籤勞動合同沒有證據怎麼辦?
5樓:李俐
1、單位不籤勞動合同沒有證據可以與單位協商。
單位不籤勞動合同沒有證據勞動者首先應該證明勞動者與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在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的情況下勞動者要想證明存在勞動關係可以採用下面幾個證據工資發放記錄社會保險記錄,考勤卡在和用人單位交涉離職過程中,進行一下錄音,以證明辭退事實的發生及單位的拒不出具辭退證明的事實。
2、在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勞動者要想證明存在勞動關係可以採用下面幾個證據:
1)工資發放記錄。
如蓋章的工資條、工資卡的銀行記錄。
胸卡、門禁卡、工作證、工作卡或工作記錄單(表)
2)社會保險記錄。
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是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乙個強有力的證據。
3)房貸收入、繳稅證明。
可以以買房買車貸款為由讓公司開據收入證明。
4)考勤卡。
最好原件,且有公司的公章之類的。
工作記錄、出差的相應證據等最好有原件。
5)代表公司簽署的商業合同、檔案、以及授權書、出差的相應證據等最好有原件。
工資支付證明、拖欠工資的書面證明等最好有原件。
6)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的記錄。
同事的證人證言,最好由在職的同事進行證明。
7)錄音。在和用人單位交沒漏涉離職過程中,進行一下錄音,以證明辭退事實的發生及單位的拒不出具辭退證明的事實。
一、單位不不發工資怎麼辦?
單位不不發工資可以溝通協商解決;協商失敗,拿起法律**維護合法權益。
1、溝通協商解決。
不管是在職還是離職,不管是無故拖欠工嫌察隱資還是不發工資,都應先通過正常的渠道芹廳,與公司主要負責人進行溝通協商,搞清楚拖欠或不發的原因,再選擇合理的方法去處理,給公司和個人留有餘地,要知道做事先做人,本著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則妥善處理。
2、協商失敗,拿起法律**維護合法權益。
通過與公司主要負責人的交涉,溝通協商不成,那沒有別的辦法,只有拿起法律的**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但是維權需要自己蒐集或者保留一些證據,能夠證明自己與這個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比如工作牌、工資卡、考勤記錄等任何乙個,或者是單位給自己交的保險是最好的證據。
我工作了半年,單位沒有給我買保險也沒有籤勞動合同
打 告沒用,如果真想告,就去單位註冊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您需要做的就是湊齊能證明您在這家單位工作的所有證據,例如工作證 胸卡 工資條 工資存摺 考勤 寫有單位名稱的報銷單據等。去仲裁您可以要求以下幾點 1 如果證據確鑿,能夠證明您在那裡工作了半年多,依照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規定 附後...
我在洗車店工作了四十天,沒有籤勞動合同
公司沒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離職,公司又不發放工資,那麼勞動者可以反映到就業局解決,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申請雙倍工資賠償。申請勞動仲裁,被申請人是你單位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 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 因訂立 履行...
單位沒有和我籤勞動合同,已經工作月了,也交了辭職報告,單位不給我具體離職時間
公司沒有您簽訂勞動合同,您可以主張 7個月的工資補償。可以隨時辭職。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