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洵洵說歷史
在這裡我們需要弄明白一件事情那就是這筆錢是婆婆的,你們兩口子的共同財產這件事非常重要,如果這筆錢是婆婆的,她只是口頭承諾。在你們結婚之後會給你們買房子,那麼在離婚的時候,這筆錢你是不能夠去向婆婆要的,因為這不構成贈予也沒有法律效率。
不過這裡面存在乙個問題,就是如果婆婆把你們夫妻共同財產也就是你們婚後的,用於買房子的錢花了,並且你有證據證明婆婆所花的錢是你們夫妻的共同財產,你就可以主張自己的要求,甚至可以進行訴訟大概率你會獲得賠償。
因為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任何一方想要支配的話必須要經過另一方的同意,就算是另一方的家長要用這筆錢,也必須要經過夫妻雙方同意。否則的話可以通過訴訟來解決此類事件,不過一切的前提都是你一定要有證據證明婆婆花的是你的錢是你們夫妻共同的財產。
這裡的證據指的是銀行轉賬記錄以及你們平時對話的聊天記錄,但記住一切都要以文字為準而不是語音,既然婚姻已經破裂,那麼這個時候我們最應該做的就是把自己的損失減少到最低。本來是夫妻雙方共同財產準備要買房子,婆婆卻未經你的允許把錢花了,這就是在損害你的個人利益。
也許很多人會說妻子不工作,為什麼丈夫賺的錢夫妻共同財產的,即使妻子不工作,但是兩個人在建立合法的夫妻關係之後家庭中所有的收入都算做是夫妻共同財產。這是民法典當中白紙黑字的記錄是不允許篡改的,我們也是必須要這麼執行的,如果你的婆婆拒絕歸還這筆錢的話你可以找律師去告她。
我還是那句話,既然已經離婚了有的時候就不要怕撕破臉,這筆錢該是誰的就是誰的離婚就要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也不要再怕跟男方的父母發生什麼爭端,我們就是要把錢掌握在自己的手裡,要讓自己有安全感。人家能夠跟你離婚就已經想到了所有最壞的發展方向,所以我們也就不要再有什麼菩薩心腸了。
無論是協議離婚還是起訴離婚,我們,必須要為自己考慮孩子歸誰房產怎麼分配家庭的現有財產以及其他物品怎麼分配。這些事情我們必須提到日程上來,必須做好乙個萬全的準備才可以去談離婚的事情不要讓自己吃虧。
2樓:小李美死了
是可以和婆婆要回的,你們兩個人的夫妻共同財產,也有自己的一部分,所以必須和婆婆要回,這樣就可以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3樓:小豆子子梓
離婚的時候可以跟婆婆要回,因為這一筆錢是夫妻兩個人的共同財產,所以在離婚的時候,妻子可以要回來。
4樓:家博寶貝啊
個人感覺是不能要回來的,因為這個錢是屬於婆婆的,所以這個錢的決定權在於婆婆,是不應該跟婆婆要的。
5樓:懶得可愛的小李
是不可以的,因為這筆錢是你婆婆的,既然你們離婚了,就不要想太多了。
婚後買房婆婆有出部分錢,離婚時婆婆的錢是共有財產嗎?
6樓:桂芳芳
您好,如果您婆婆與您丈夫沒有特別約定這筆錢只贈與給一方的話,法律上預設為是對你們夫妻雙方的贈與,在離婚時可以當做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
根據《民法典》及司法解釋的規定,男女雙方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有約定贈與給誰的,按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此種情況下,若一方父母出資全款買房,只寫一方一人名字,可以認定為約定贈與給一方,是該方的個人財產。
若一方父母出資支付部分房款,如首付款,後續按揭貸款以夫妻共同財產還貸的,無論產證上是幾個人的名字,都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相關法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__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__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7樓:北山一師
離婚的時候婆婆的錢當然是固有的財產,但是婆婆主動拿錢又沒有什麼證明,那麼只能是兩個人對半分,那和婆婆沒什麼太大的關係。
8樓:網友
婆婆如果明確說是送給小兩口的,屬於共同財產,離婚時不討論過錯的話,各分一半。如果當初明確說是送給一方的,作為嫁妝之類的,屬於一方個人財產,當然,這個個人財產只佔這個房屋的部分價值。另外,舉證是十分困難的,有見證人好說,有字據好說。
什麼都沒有,口說無憑,除非夫妻另一方承認。
9樓:安妮的心動錄目
不是的,婆婆的錢和自己沒有任何的關係,只有兩個人名下的所有財產才和自己有著關係,所以不是共有財產。
10樓:劉心安兒
是的,這是因為這個房子在買房的過程當中,婆婆出了一部分錢,所以婆婆也享有相應的使用權居住權。
11樓:十萬個為什
婚後買房,婆婆又出了一部分錢,在離婚的時候,你這個房子不是屬於你們共同的財產,你婆婆出的那乙份子錢必須要還給人家的。
12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錢應該還給婆婆,當然兩個人在一起的時候這也算是婆婆的贈予,對方真的要還是要給。
13樓:知心大姐姐胡老師
您好,如果婆婆沒有明確的指指出這個錢是給他兒子的,那麼這個錢就算你們夫妻的共同財產。
14樓:創作者
不是的,共同財產是屬於夫妻兩個人的,跟婆婆是沒有關係的,因為婆婆是幫他兒子出的錢。
婚後買的房子婆婆出了錢,離婚怎麼判
15樓:付雲鋒
法律分析:是否算共有財產要根據當時具體情況而定。婚後買房,婆婆出了一部分錢,如果有言在先是借,離婚時要森顫把這部分錢分割出來還給婆婆。
如果是贊助給的,可以算你們的共有財產。法院會根據情況作出公正判決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空陪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鬥春蠢。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婚內婆婆出資給兒媳婦孃家買的房子 離婚這個錢要還嗎?
16樓:姚寶寶
還啥,雖然是婚內出資,但是是婆婆自願的,現在離婚,誰能想到會離婚,以後的日子難過的有的是呢,結婚出資都是自願的,現在離婚是掙財產了,誰想離,就離好了,該拿的錢,就拿。
17樓:帥氣的小宇宙
不需要,這屬於長輩贈予女子個人的房產。
18樓:網友
這個錢肯定是要還的,因為是婚內婆婆出資給兒媳婦孃家買的房子,只要有證據在手,就必須歸還,要不還,耍無懶,就可以去法院起訴她叫法院來判決她歸還。
19樓:網友
最好還,這樣心安理得。該拿的就應該拿,不該拿的不要。婚後財產平分,用這些錢還,不夠的再湊,別讓人看不起你。
20樓:網友
要還,她是出資不是贈予。也可協商解決,但是是否要還錢,主動權歸婆婆。
21樓:四月走來
看這個房產最後是否屬於贈予。如果是婆婆自願並且有明確的證明是贈予的不需要還否則就需要退還,這個夫妻一方父母買房差不多吧。但是哪個婆婆那麼大方呀都鬧離婚了還會給親家留一套房子?
22樓:網友
從法律角度不必,從情理角度必須。
23樓:碎心星寒
如果離婚,婆家如果想要回,是有權利要回的,因為贈予房子的前提是婚姻期間,還有就是如果男方屬於過錯方活主動提出離婚,那麼判定結果就不同了,女方過錯或主動提出離婚,那就必須償還。
24樓:我愛東哥
法律上來說是不用還的。人情上,你想還就還。
25樓:天藍萬里心無邊
應當要還,實質上屬於債務關係。
26樓:網友
沒必要還,這屬於彩禮,而且雙方已經結婚。
27樓:網友
這個都離婚了不拿心裡也不舒服是吧。
28樓:網友
當時如果是借款是要還的。離婚也要歸還,如果是贈於也要有證明。沒有證明還是要還的。
29樓:網友
買房子出資是在婚姻存續為前提,婚姻不存在瞭如果婆婆想要回話,是要還得。
婚後婆婆給老公買房子離婚能分到嗎
30樓:劉志遠
法律分析:婚後婆婆給老公買房子,如果婆婆註明房子只歸男方所有,屬於男方個人財產,離婚後不能分到。如果沒有註明,則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離婚後也可以分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婆婆給的錢離婚後用還嗎
31樓:劉翠麗
法律分析:應視具體情況而定。需要判斷婆婆給的錢到底是屬於贈予還是借款,如果是借款那麼需要回歸,如果是明確的贈予已經交付了可以不用。
法律依據慶鍵州:《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譽蔽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亮山適用前款規定。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結婚後公婆出錢買的房離婚能分嗎
32樓:劉浩鵬
法律分析:房子若是婚後買的,若雙方對於房產沒有特別約定,即使是隻有乙個人的名字,也是你們夫妻共同財產,應當平分。 但無論是婚前還是婚後買的,若一起還貸款了,婚後共同還貸款部分及增值部分,應平分。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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