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1、口頭遺囑有法律效力,前提是首先要在危急情況下,其次需要兩個人見證(口頭遺囑指定的人除外),比如a口頭遺囑將遺產給b,那麼需要除b以外的兩個見證人c、d才可以。參考法條:《繼承法》第十六條。
2、繼子女能否可以繼承繼父母的遺產,要看具體情況,繼子女繼承繼父母遺產的條件關鍵就是他們之間是否形成了扶養關係,只有在繼子女受到繼父母的扶養或扶助,經法律確認其形成了扶養關係時, 繼子女才有繼承權。《繼承法》第十條: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3、c是d的繼子女,非f的。
4、沒有,離婚的時候已經做了財產分割。
5、在a、b的第一繼承順序內。對於d、f,要去看是否形成了撫養關係。
6、有,就是第二繼承順序中的兄弟姐妹嘛。《繼承法》第十條: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2樓:晨子寶貝
1、口頭遺囑和口頭合同一樣具有法律效力。
2、對於繼子女而言,其繼承繼父母遺產的前提,是繼父母對其已經形成了撫養教育關係。
後面的問題基本上可以用已解決。
3樓:中顧法律網大狀
1略式的口授遺囑或特別的方式之遺囑,由於具有易於被篡改和偽造,以及在遺囑人死後無法查證等缺點,各國對口頭遺囑的條件予以嚴格規定「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見證人在場見證。
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2繼子女的繼承權與婚生子女相同。
3.繼子女(stepchild),是指丈夫與前妻或妻子與前夫所生的子女。繼父母,是指母之後夫或父之後妻。
繼父母與繼子女關係產生的原因,一是由於父母一方死亡,他方再行結婚;二是由於父母離婚,父或母再行結婚。子女對父母的再婚配偶稱為繼父或繼母。丈夫或妻子對其再婚配偶的子女稱為繼子女。
繼父母子女關係是由於父或母再婚而形成的姻親關係。
4樓:網友
你的這區看看書就是咯,網上律師諮詢主要是給那些有幫助的並且是實際問題的人。你的那你變根本沒有將清楚什麼財產,婚前?婚後?還是需要繼承的?分割的需要有哪些?
關於繼承權的問題 **等~
5樓:江湖亂b麻麻
兩位老人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一方老人死後,一半為老太太,一半還需再分為五份(而不是四份,老太太的一半本身是自己的),老太太和一兒三女。
繼承法》第十條 :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6樓:一直以為是個夢
房屋作為夫妻共同財產 本身就是老兩口一人一半 一方去世後可以將其佔有的部分作為遺產進行繼承,配偶子女均作為第一繼承人,在沒有遺囑的前提下平均分配,也就是說老頭佔有的50%由老太太和子女們共同繼承,各佔20%。
7樓:桑旻
您好:如果不考慮其他因素的話,還是要設立乙個前提:該兩套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1、將兩套房屋分割成兩份,乙份是夫妻一方的財產,另乙份是被繼承人的遺產;
2、將遺產部分分割成5份,沒人繼承乙份。(在沒有遺囑,和其他法定的情形下)
8樓:世把
首先這2個房產是否都是夫妻共同財產,不能只看名下的。是的話先分1半給妻子,剩下的由妻子和4個子女平均分配。
9樓:南柯一夢
全部財產先分一半給老太太,剩下的一半各得四分之一。
關於繼承權的疑問:
10樓:沉沙故跡
1、首先應該分清夫妻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夫妻共同債務和個人債務。之後用夫妻共同財產清償夫妻共同債務,或者用個人財產清償個人債務。
2、遺產清償債務後,剩餘部分由其與前妻生的女兒、其第二任妻子、及其父母均分。
3、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收入**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4、離婚協議中明確的離婚後男方不負一切撫養義務是無效的,因其違反了婚姻法的原則。
11樓:泠映爍山新
是的,按照法律規定,其女是有權要求分割一般遺產的 。
12樓:網友
第二任妻子先拿一半。
剩下一半,由前妻生的女兒,第二任妻子及其子女,死者父母均分。
13樓:莫名其妙
首先你朋友婚前的財產是他的遺產,婚後共同財產的一半也是他的遺產。他的遺產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包括他的父母,配偶,子女。原則上繼承人繼承的遺產份額相等。
14樓:網友
女兒作為他的法定繼承人當然有權利參加繼承。 離婚協議中明確的離婚後男方不負一切撫養義務,這條也是無效的,因為這違反了婚姻法的原則。這個男的留下的遺產可以由這個女兒和他再婚的妻子和你朋友的父母都可以參加遺產分配。
15樓:汪工作室
女兒是有繼承權的,但是不是一般,首先分割出夫妻共有中第二任妻子的部分,然後才是遺產,由繼承人繼承,如果他還有其他子女也是繼承人之一。至於債務,先由被繼承的財產換,如果財產沒了,自然沒有繼承的事項了,還了債務再分割。
繼承權方面的疑問
16樓:蔡思斌
有因為方仁不符合我國《繼承法》繼承權喪失的條件:
第七條 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
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
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
三)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
四)偽造、篡改或者銷燬遺囑,情節嚴重的。
繼承法對繼承權的放棄有什麼規定
繼承權的放棄是指繼承人作出不接受繼承人遺產的意思表示。依 繼承法 規定,繼承權人有權放棄繼承權。但對繼承權的放棄有如下的要求 一 對放棄繼承權人的行為能力的要求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不能放棄繼承權 其法定 人,一般不能代替他們作出放棄繼承的意思表示。二 作出放棄繼承權表示的時間要求 ...
關於繼承權問題,關於子女財產繼承權的問題
你好根據你所說的情況,有以下人可以參與繼承。你的爺爺奶奶和你是沒有疑問的。但是要明確你的父親跟那個女伴是什麼時候生活在一起的,如果是在94年之間,有可能構成事實婚姻。那麼沒有辦理結婚證的,構成事實婚姻。有權繼承。如果是九四年之後的,就沒有繼承權。只是同居關係 同理。九四年之後的,女伴的孩子也是沒有繼...
關於房產繼承權問題,房產繼承權的問題?
既然已經改嫁了,房產就屬於你父親的個人財產了,不在是夫妻共同財產。你奶奶與此沒有關係了,改嫁後的兒子就更沒有繼承權了。奶奶是有繼承權的。繼承法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 配偶 子女 父母。第二順序 兄弟姐妹 祖父母 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