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法律的問題,關於法律的問題

2022-10-15 12:05:08 字數 6308 閱讀 3016

1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九級傷殘農村戶口的賠償額為16000元左右,城鎮戶口為40000元左右(山東標準),如果在城鎮連續居住一年以上可以按城鎮戶口計算。但需要有相關機關證明如暫住證。

對方可要求賠償可要求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護理、繼續**實際發生的必要的**費、護理費、後續**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對方要求賠43000 屬於合理賠償範圍區間內

一般九級傷殘就算重傷了 重傷法定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如果判估計在3年 花點錢了事吧 犯不上去蹲監獄

打架這種事情舉證是很困難的 舉證責任在傷害他人一方 你朋友的朋友肯定不肯給作證了 又沒有旁徵 受害人又指證是他 估計你朋友很難脫罪 所以花錢了事是最上之策

你朋友的賠償責任要看原告向誰主張,如果他只向乙個人主張那就全陪,如果向全部人主張就按適當比例償還,你朋友肯定是主要責任

2樓:郭紹豐

1、他們之間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也就是說,誰有能力誰賠,賠完受害者,他們之間再按責任各自承擔。

2、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賠償數額基本上上雙方協商的,現在司法實踐中有種觀點叫做刑事和解,就是被告人如果賠償了受害人的損失,可以作為從輕或減輕的理由,既然不想坐牢,就要在判決之前把受害人的損失全部賠償才有可能,而現實中,這種賠償都要通過協商來解決,既然是協商,既然不想坐牢,那肯定要多付出一部分,所以,這個數額,只是乙個參考,整整賠償起來,恐怕要多賠很多才有可能與受害者達成賠償協議,繼而由法院從輕處罰,做到不坐牢的可能

3樓:

1`他是被人邀請打架打出事的也就是他不是肇事者

非策劃 積極參加者為從犯 在沒有造成嚴重傷害後果的情況下無需承擔刑事責任 但有行政處罰

2`有4人參加打架 但有乙個沒動手

沒動手並不意味著沒有參加 比如說團夥盜竊中的放風者 但情節上會加以考慮

3`被打的人指證他一人打斷他的鎖骨

如果該證據成立的話 他就是所謂的積極參加者 有法定的加重量刑檔次

4`對方要求陪43000元左右。

不一定會得到法庭支援 首先考慮的是實際損失 其次是其自身是否應當對傷害負責 最後是侵權方的責任 執行中還會考慮責任能力的問題

5`肇事者沒滿18歲 而我的朋友剛滿過了 其他乙個動手的人也滿了18歲

輕傷害未滿16歲不用負刑事責任 18歲到了 所以要負 但18歲可以作為完全民事責任能力的具備標誌 未滿18歲由監護人承擔責任

6`他們都還是高三的在校學生

定罪按照嚴格的犯罪構成要件理論分析的 所謂人人平等 即排除身份的影響 量刑時會酌情加以考慮

問題補充:

如果沒有起訴另乙個人的話 可以請求追加

不要對司法鑑定持異議 基本沒有得到支援的可能

和解的話是按合意處理的 看雙方商定的賠償額

4樓:制己制理

一 從犯 應當從輕減輕或者免除

二 賠償問題很難判斷 要根據當時的情況 由法官裁量三 出事之前 你朋友未滿18歲的話 應當從輕或者減輕四 刑事附帶民事 是指承擔刑事責任的同時要賠償 兩者沒有直接聯絡 也就是說責任是分開的

5樓:律師張磊

1.是從犯。

2.沒動手的夜是從犯。

3.很麻煩,推翻很難。

4。基本合理。

5。看打架的時候過沒過而定。

6。和學生身份沒有關係。

賠不賠錢和刑罰沒有必然的關係,只不過有的法官會酌情輕判。

6樓:水火劍

我有乙個關於法律的問題,我有乙個親戚,是農民,並且是五保戶,有乙個工程隊在他家房子邊上施工把房子給振壞了,於是他個方面去找要求解決,這個工程是水利局通過投標把工程包給了乙個工程隊,他去找水利局水利局說沒有辦法,因為是招標承包,他們只管給錢和驗收,但是還不錯,他們給包工頭打了乙個**,包工頭在**裡說讓我這個親戚先回去,回去就賠錢,可是回去之後就已在託,到現在已經拖了兩個月了,最近有一次我這個親戚無意中聽到他們講話,說把大工程幹完了他們就走了,以後就不管了,然後我這個親戚就去他們工地了,不讓他們施工,現在拖了兩天,那個工頭說要告我這個親戚,讓賠償誤工費。

我也不是學法律的,請哪位高人指點以下該怎麼弄,謝謝,如果不知道給個比較好的法律援助或者法律諮詢什麼的。

謝謝大家

問題補充:問題是他在水利局的**裡說賠償的,但是回來之後就說不管了,這樣他怎麼可能給寫收據?

問題是農民思想問題,都不樂意去法院,現在他們擔心的是包工頭告他們讓賠償誤工費,你們加入包工頭說真的,真的起訴了應該會怎麼樣?

7樓:匿名使用者

打人的都有責任

三家都的攤的

未成年人有監護人出資的

應該不會坐牢的

8樓:匿名使用者

不一定會坐牢,但一定要賠償.

一些關於法律的問題

9樓:匿名使用者

不好把握,還有證據問題,就更複雜了,對於個人來說,就是只為自保防衛,別想著趁機報復。

10樓:戚廣利

你父親替人墊支款項,對方不認可,沒有欠條、錄音、銀行賬戶轉款憑證,就沒有證據證明,你父親的賬本不能作為證據使用。向公安局報案也不能受理。

11樓:吳平

你好,對於這個問題,要看你的賬本中的記賬有沒有頭家的簽名,如果有的話就可以作為證據使用,可以向法院起訴。可以蒐集轉賬記錄、交易記錄、聊天記錄、**錄音、證人證言等相關證據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支付欠款。在訴訟過程中,當事人是有責任提供相應的證據證明自己的主張。

若無法證明的恐面臨敗訴的風險。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資料;(六)證人證言;(七)鑑定意見;(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12樓:節景後雁菱

只有等了,沒什麼好的辦法

13樓:邢芃幸逸馨

人家有錢嗎,沒錢怎麼執行的到錢。

14樓:可錦甄伶

你需要提供財產線索,如銀行賬戶、房產、機動車等。如果沒有可以執行的財產,只能先申請法院中止執行,以後發現有可供執行的財產的,再申請恢復。

15樓:鎮職歐陽懷思

你好,如果是對方偷的,那你不用承擔法律責任

16樓:肇琛劍妙晴

當事人沒有過錯,既不用負刑事責任,也不用民事賠償。

17樓:營濰毛可昕

看這個人行為能力,是不是成年人,錄音可以作為證據的。

18樓:種柔喻易真

如果是工商登記過的公司或是個體戶是必需簽訂勞動合同的,如果簽訂了勞動合同的,看勞動合同是怎麼約定工作的,如果約定的是八小時工作制就可以提起勞動仲裁。

19樓:井舉衣旋

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勞動局舉報或者先申請勞動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訴。

20樓:法馳僕俊悟

不需要。錄音只能作為參考和輔助證據,不能做直接證據。

21樓:緱義潘娜蘭

你要想清想楚的喲!

哈哈~·~有決心就社麼颱風救阻止不了啊

22樓:樓皓揚秋白

根據刑法第201條規定,犯偷稅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偷稅數額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偷稅數額佔應納稅額的30%以上並且偷稅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偷稅數額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

23樓:

沒有任何法律責任。因為我國的婚姻自由,即包括結婚自由也包括離婚自由。何況是談戀愛?所以,沒有任何責任的。

24樓:河州的大夏河

如果男女雙方沒有其他約定和問題,一方提出分手,另一方死亡的,因為婚姻自由,不服責任。但是,如女方懷孕,和女方約定為了婚姻作了某件事情,給女方經濟和精神上造成了重大損失的,可能要服一點民事責任。我國民法規定,有些情形下,要服沒有過錯的民事責任。

看怎樣的條件下,對方是否追究。

25樓:

這個負不負法律責任不好說

主要看這個男的(行為人)實施的行為與這個女的(他人)的自殺結果之間有沒有困果關係,如果有的話就要承擔法律責任,反之就不用了

具體分三種情況,分述如下

(1)行為人的先前行為是正當的或只是一般錯誤、一般違法行為,他人自殺的主要原因是由於自殺者本人的心胸過於狹窄,這時不存在犯罪問題;

(2)行為人先前實施了嚴重違法行為,結果致被害人自殺身亡的,可把致人自殺的結果作為乙個嚴重情節考慮,將先前嚴重違法行為上公升為犯罪處理。如當眾辱罵他人,致其當即自殺的,可對辱罵者以侮辱罪論處;

(3)行為人先前實施某種犯罪行為,引起被害人自殺的,只要行為人對這種自殺結果沒有故意,應按其先前的犯罪行為定罪,而將自殺結果作為量刑時考慮的乙個從重或選擇較重法定刑處罰的情節。

從你的描述來看,應屬於第一種情況,應該不算犯罪

有關法律的問題

26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沒有規定小三陽可以錄用--只是禁止用人單位歧視B肝患者

和公司協商不成可以向當地勞動部門提出勞動仲裁

27樓:柏律師

不合法也不違法!

以上回答僅根據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斷,僅供參考。

28樓:政法大學塗海濤

你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關於法律問題

29樓:夏子沐辰丶

如果你朋友有駕照的話,那麼出了事故是由你朋友承擔賠償責任的;如果你朋友沒有駕照,那麼就需要你來和朋友一起承擔賠償責任了。

汽車租賃要承擔的責任:

承租人在車輛輛正常維修、保養、年審和保險由租賃公司負責。因承租人延誤車輛的保養或年審,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租人負全部責任。

在租賃期內,承租人要按《車輛使用手冊》操作及保養。在出車前,必須作常規檢查,如機油、剎車油、冷凝水、輪胎氣壓和燈光等,若發現問題,須速送租賃公司指定的維修點維修,否則後果自負。

承租人在租賃期內,有義務妥善保管好,使用好所租用的汽車及其有關的證件,保持車身清潔直到歸還租賃公司為止。如有遺失應即時通知租賃公司及有關部門。

承租人在租賃期內應注意汽車的安全問題:

1、對租賃的車輛不得轉讓、轉租、銷售、抵押及投資等任何侵犯租賃公司所有權行為。

2、不得將租賃的車輛進行營運、體育、軍事、競賽等,嚴禁裝載易燃易爆或腐蝕物品。

3、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任何違法亂紀活動。

4、承租人因經營不善關閉、停產、被兼併或破產時,除租賃公司外,其他債權人無權處理租賃公司租出的車輛。

5、未經租賃公司書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改變所租車輛的車身顏色、形狀,不得改裝或加裝車內結構。

屬承租人的責任人引致發生事故、損傷、死亡、遺失及被盜等時,承租人應向租賃公司如實報告並支援營業補償費和損害賠償金,規定如下:

1、車輛的證件及資料如有損缺、丟失,由承租人負全部責任和費用,同時還須承擔自丟失證件之時起至補證完畢之日的全部租金。

2、承租人對發生事故的賠償,承租人承擔保險公司規定不予賠付的而實際需支出的費用,心臟承擔因事故引起的刑事責任。

3、車輛被盜、被搶時,承租人要承擔保險公司免賠部分的金額;

一些租車公司合約中還規定承租人須承擔失車後至保險公司賠償前該期間50%的租賃費用;辦理索賠時承租人應向保險公司提交事故證明、事故調解結案書、損失清單和各種有關有費用的單據,如實填寫機動車出險報告單等證。

發生事故後,承租作必須馬上通知有關部門和租賃公司並保護好現場。

承租人自行負擔租賃車輛的燃油、過橋費、保管費等消耗費用。

承租人在租車期間,租賃汽車發生事故時,無論事故大小,都要馬上向租賃公司報告事故的情況,並提供有關所需的資料證據。

租賃車輛的修理如無特別的理由,要求在租賃公司指定的工廠進行,否則,承租人按所拆零件價的2~3倍賠款,同時須歸還所拆原零部件,而且必須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責任。

租車期內,發現車輛異常或故障時應馬上停止駕駛,並通知租賃公司。同時,還應遵從租賃公司的指示。由於不可抗拒的災害而造成租賃車輛的損失,承租人則應馬上通知租賃公司並將汽車送到指定修理廠修理。

法律的問題,關於法律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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