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以你所說bai不能認定為欺詐,
du法律是解決生活zhi的,我直接用生活加法dao律來回回答,你明白不是純答法律,那不是生活。手機主要是以功能為賣點的,外形大同小異,這時的評定標準不在是外形,是功能,尤其是我國對山寨的容忍度,更應如此,甚至在功能山寨已經勝於原版只是違反你說的「出版權」,但國家卻不追究,你又怎麼講?連標準都沒有或被否定你又怎麼來衡量我?
很欣慰的是,我們山寨技術很過硬,所以請按現實來評判
2樓:匿名使用者
是詐騙。這個不一定是侵權,他當時有沒有給你說他賣得是品牌機?是存在詐騙行為。
3樓:匿名使用者
那是你自己沒問清楚也有一些責任
乙個關於手機的法律問題
4樓:張勇律師
可以向消協投訴,可能屬於欺詐,要雙倍賠償
5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辦法的,只有任倒霉了,發票上也沒有寫,即使人家說的,你也沒有證據說明人家剛剛開始說的,以此為戒吧
6樓:匿名使用者
基本沒有人能幫你退貨。
7樓:匿名使用者
絕對的欺詐,燒了他的鋪子
關於一部手機的法律問題!
8樓:匿名使用者
呵呵,這個怎麼說呢。你當時應該報案,當時沒報案,現在發現了,怎麼處理呢,這麼多型號一樣的手機你如何確定是你的那部。不好確定了。
9樓:張勇律師
要求返還,如果不返還抓緊報警,手機上都有號的,只要當時的保修卡還有就好說,都有數碼條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你要帶著你的保修卡,確定你說的那部手機就是你的,然後就報警,讓警察處理。
你說那個手機是你的有何憑證,你說了就給你沒有那麼簡單。你只要確定是那個手機,就讓警察來處理吧。
11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報案也不遲啊,準備好是你手機的證據
12樓:**抱打不平
還是向公安機關報案.要求公安機關偵查.
13樓:匿名使用者
有辦法證明手機是你的就可以,然後起訴,報復一下- -! 你的心理一定很不舒服
14樓:娃娃
如果你能證明這手機是你所丟失的那部,那你可以行使物上請求權,要求返還
15樓:法下獵人
去找個律師,訴至法院
關於手機方面的法律
16樓:匿名使用者
別幹出格的事。
法律是保障人們合法利益的同時懲處侵害人們利益的人的手段。
等有人利益受到傷害,
它才有存在的理由。
關於手機涉及到法律的乙個問題
17樓:匿名使用者
此問題只要你買卡後沒有更換移動或聯通的手機卡的註冊人就不歸你賠,雖然你買了卡,版但是電信部門所要話費是權找註冊人索要,因此你完全可以不用理他,法律上沒有此類規定,依法不通,因此,你不用承擔賠償責任,而責任完全在賣你卡的人。
18樓:匿名使用者
這些話費:copy
通訊公司會向持卡登記人的追討責任,然後,持卡人會向你要費用,然後,你向賊人要費用。
這個過程中如有問題不能協商解決,就要起訴法院。
你是這件事的弱者。
不過,你不賠的話,也不會影響你的金融信譽、銀行信譽。
19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賠,理由是你沒有進行及時辦理其正常的掛失手續所造成的結果,對此你要承擔責任.但你在賠償後可以向實際的用卡人追償。
有關手機網路的法律法規
20樓:匿名使用者
涉嫌詐騙罪,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第二條詐騙公私財物達到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數額標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酌情從嚴懲處:
(一)通過傳送簡訊、撥打**或者利用網際網路、廣播電視、報刊雜誌等釋出虛假資訊,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
(二)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的;
(三)以賑災募捐名義實施詐騙的;
(四)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詐騙數額接近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並具有前款規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屬於詐騙集團首要分子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第五條詐騙未遂,以數額巨大的財物為詐騙目標的,或者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定罪處罰。
利用傳送簡訊、撥打**、網際網路等電信技術手段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詐騙數額難以查證,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以詐騙罪(未遂)定罪處罰:
(一)傳送詐騙資訊五千條以上的;
(二)撥打詐騙**五百人次以上的;
(三)詐騙手段惡劣、危害嚴重的。
實施前款規定行為,數量達到前款第(一)、(二)項規定標準十倍以上的,或者詐騙手段特別惡劣、危害特別嚴重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特別嚴重情節」,以詐騙罪(未遂)定罪處罰。
關於移動手機號碼的法律問題
21樓:匿名使用者
1、租用合同
2、與移動公司應該是服務與被服務關係
3、我們應該不是擁有手機號碼的所有權,所有權是對世權、絕對權,應該是使用權,移動再使用者還不知情的情況下收掉手機號碼,不構成侵權,為什麼?因為在你申請手機號碼時簽訂了合同,有你的簽字,只是條款你不在意罷了,
22樓:我抵愛禰
1.屬於買賣合同
2.乙個地方有乙個地方的規定`所以我們應當按規定賦予移動公司月租`法律關係是服務人和被服務人
3。號碼買到手、如果按照合同法使用、在不違反移動公司規定的情況下、我們擁有手機號碼的使用權和所有權、如果你違反合同規定、移動公司有權在我們不知情的情況下收回手機號碼、並不構成侵權、可以檢視買賣合同法
23樓:昆明律師諮詢網
還真是問題。
應該是服務合同。
移動按約定收取服務費。
關於法律問題、 20
24樓:yuyun在路上
為什麼不找當地**反應,要找直接領導,還有你們的校領導
25樓:行辯律師網
您好,根據您的敘述,建議你們找專業律師諮詢,涉及數額較大,需要專業人士解答
關於彩票的法律問題,乙個關於彩票的法律問題
這是乙個概念問題,就是 所得 與 利潤 的概念。所得,就是你所得的錢。利潤,是所得減去成本的錢。徵收所得稅,是按照所得來徵收的,不是按照利潤來徵收的。中獎徵收所得稅,是按照中獎金額計算所得稅,不是按照中獎的利潤來計算的。假如按照中獎的利潤來計算,那還不是你所說的那個10000 2了,還應該減去交通費...
關於自衛的法律問題,乙個關於自衛的法律問題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有些防衛過當.只要是看2人怎麼解釋.你們不能把情況說得激烈點,危險點嗎,所以在自己的主觀判斷上作出了行為是合情合理的.自己編撒.還可以說是在反覆的大聲的警告而對方不理會的情況下,自己身體有比較不好,沒徒手搏鬥的實際能力...
關於工資的法律問題,關於法律問題
1 向勞動監察投訴 2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