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生病而不能上班。公司要求辭積。員工公資怎麼算

2022-03-26 21:02:08 字數 5477 閱讀 9417

1樓:江公子

、員工被公司開除會有經濟補償嗎?

非因員工原因,公司辭退勞動者的,應當提前30天通知職工本人,並給予經濟補償。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用人單位按照上述第36條、第40條、第41條的規定解除勞動關係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單位辭退員工的,就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即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二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乙個月工資的賠償金。

二、公司辭退員工補償金的計算方法

1、協商解除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超過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傷解除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醫療補助費(不低於6個月工資,重病加50%,絕症加100%)

3、不能勝任解除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超過12年的,按12年算)

4、客觀變化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

5、經濟裁員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

6、逾期給付經濟補償金=原經濟補償金+額外經濟補償金(原經濟補償金的50%)

員工被公司辭退一般情況是有經濟補償的,如果遇到用人單位無故被辭退的情況,建議向用人單位主張經濟補償。如果所在的用人單位拒絕的話,您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若是對仲裁的裁決不滿意的話,準備好相關的證據資料,向法院提起訴訟。

你是生病不能上班,如果公司沒有給你相應的工資,可以拿著你的病歷等相關資料到勞動部門申請仲裁!!!

2樓:匿名使用者

1、如果是因公司職業原因引起的職業病,那就是工傷,保留證據,找公司賠償,而且不會是小數目。

2、如果是個人原因生病,那就是病假。短期公司不會來辭退你,但長期的話,你的崗位工作總要人來做,公司就要找人替崗了,要求你辭職也不過分。當然,根據你工作時間的長短,公司應該要給予一定的人道主義關懷。

至於工資,財務應該有計算的方法,一般按病假請假計算。

員工因病不能上班公司如何解除勞動合同

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員工因病不能上班時,公司不能馬上解除勞動合同,按照法律中的規定需要給予生病員工一定時間的醫療期,但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而在醫療期屆滿之後,員工仍舊無法到公司正常上班的話,則此時允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但同時需要支付補償金。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工作期間生病而不能上班,公司是不是應該發放我工資。

4樓:匿名使用者

工作期間生病而不能上班,在實際醫療期內是需要發放工資的,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在病假期間產生的社保費用,在醫療期內的應當從工資扣除。

根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三條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5樓:安丯密兒

看你是不是在法定的醫療期之內。醫療期之內的應當發放病假工資,繳納保險。超過醫療期仍不能上班的,公司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

第三條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第五條 企業職工在醫療期內,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6樓:匿名使用者

職工在參加工作期間的病休期是有期限的。你超期的話,企業有權不支付你工資的。

7樓:考拉與狗

生病期間應該有基本工資保險是公司義務必須買不應該向你收取費用,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我生病公司都發了工資的保險也買了的。

8樓:你好啊啊啊

工資就無了,休假太長。不知你說的保險是什麼?上月的社保是這個月交的,企業要交,因為你還是他們的員工,這月的社保要看你辭職的時間,如在叫社保前,那就無辦法了。協商不成就去勞動局

9樓:商業地產顧問遼

病假都不開工資的!生育期間除外!

10樓:生態水魔方

病假是病假,保險是保險,你很貪婪,可憐的人呀,自己幫自己吧

員工因為疾病不能繼續工作,如何辭退?

11樓:哎喲帶你看娛樂

可以依據《勞動法》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即可。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12樓:baby無知的螞蟻

1、如果員工在規定的醫療期期間單位是不得辭退該員工的,否則將需要支付雙倍經濟補償的賠償金。如果該員工沒有處於醫療期內,不能勝任公司剛,應該調整崗位,調整崗位後任然無法勝任,員工可以辭退該員工,同時支付員工經濟補償。

2、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 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13樓:柯偉鋒律師

回答您好

提問員工因為疾病不能繼續工作,辭退是否需要賠償?已工作15年

回答您好,如果員工還在醫療期,那麼單位辭退員工是需要支付雙倍經濟補償的賠償金的。

如果是醫療期過了單位以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為由辭退員工的話,只要支付解除勞動關係的經濟補償。

1、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3、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4、《勞動合同法》第 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提問解除合同前,員工所有超出的工作時間(平時無償的加班時間),是否得補回?

回答理論上是可以有所賠償

提問每次加班都有打卡做記錄,員工要求把超出的工時補回,是否合理

回答如果超過此時間就應當依法支付加班費,你可以蒐集相關的加班證據,包括打卡記錄、證人證言等,去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支付加班費及拖欠加班費的補償金。

提問謝謝

回答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更多13條

14樓:方濟加

職工患了職業病,用人單位可以將其辭退嗎?,

15樓:匿名使用者

企員職工大病期滿,還無法工作,該怎麼辦?

公司可不可以辭退因病不能上班的員工

16樓:雙魚貝貝

1、勞動者患病後,享受一定期限,最長24個月的醫療期,醫療期內,用人單位應該支付病假工資。如果在醫療期內解除勞動關係,屬於違法解除,勞動者,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48、87條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支付賠償金。

2、勞動者患病,醫療期結束後,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需要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和醫療補助費。

辭退是用人單位解雇職工的一種行為,是指用人單位由於某種原因與職工解除勞動關係的一種強制措施。根據原因的不同,可分為違紀辭退和正常辭退。

違紀辭退是指用人單位對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內部規章,但未達到被開除、除名程度的職工,依法強行解除勞動關係的一種行政處理措施。

正常辭退是指用人單位根據生產經營狀況和職工的情況,依據改革過程中國家和地方有關轉換企業經營機制,安置富餘人員的政策規定解除與職工勞動關係的一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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