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辭職,不放人,怎麼辦啊,想辭職單位不放人怎麼辦?

2022-03-13 04:15:08 字數 5060 閱讀 3049

1樓:溫暖的弦

如果你給領導遞交了辭職報告,無論有無合同,時間已滿乙個月,即使領導不批准你離職,你也可以走人了。從法律上講,你不違約,不讓你走的話是可以告到勞動局的,但是看樣子你們老闆對你還不錯,建議和老闆好好談一談,很堅定地表達自己要走的決心,如果老闆還是不放人,就直接離職吧。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法律規定,你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不管單位同意還是不同意,三十日過了勞動合同就解除了。然後你就去單位,要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你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如果單位不給你辦,就到勞動監察部門去投訴單位,並可以要求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或者提起勞動仲裁,解決上述問題。

2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一、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關係是不需要用人單位同意的。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的方式分以下三種情況:

1、正常辭職的情況。勞動者依據《勞動合同法》三十七條的規定,勞動者提前30天書面提出辭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第31天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並辦理離職手續。

2、即時辭職,即所謂的快辭。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情況(例如拖欠勞動者工資和未繳納社會保險等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剩餘的工資、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3、勞動者違法辭職的情況。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勞動者違法。如果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的(例如招聘該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

二、勞動者可以通過快遞或**信郵寄的方式給用人單位送達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說的辭職信、辭職報告),這樣便於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勞動者工資或不為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對現在的公司真的是很不滿意,如果對某個即得公司特別期待,那就不要工資了,直接走人。檔案一切都放棄,重新開始。

4樓:匿名使用者

建議和老闆好好談一談,不要很堅定地要走人,就說:自己身體狀態也不好,不想年紀輕輕地就弄傷了身體,等自己身體好些了老闆還肯用我的話我會回來的。不要說公司不好什麼的,只說是因為身體原因。

另外在沒有找到下家前建議不要辭職。

5樓:匿名使用者

竹子答案:你要辭職,老闆不願意,這在目前很是正常的,一是說明你做的不錯,二是老闆找員工目前很難。關於辭職合法問題,目前我國僅僅是法制初級階段,很多時候,很多法律就是執行很難,這就是現實。

你當時進企業時,是一定簽訂合同。現在要兌現就是困難。去勞動局仲裁不是不可以,一是要時間,二是要代價。

你要算算划得來嗎?你找主管單位也一樣,因為這樣的事太多。管不過來。

很多人的處理方法就是,一邊辭職,一邊找單位。一旦有了新的不錯的單位想走就走,說走就走。沒有顧忌,你不讓走我也要走,最多就是一些損失,我已經不在乎啦!

那就是一張辭職信往桌子一放,批不批都要走。這就是最最快的。這就瀟灑啦!

6樓:匿名使用者

我也一樣,店裡活都店員自己從頭到尾的忙,一年多了都沒招到人,過年之前就提出來辭職,老闆非得找到下乙個導購員才肯當人,無奈!!好麻煩!還壓了我兩月工資!

想辭職單位不放人怎麼辦?

7樓:人人哦哦哦課

如果你給領導遞交了辭職報告,無論有無合同,時間已滿乙個月,即使領導不批准你離職,此時你也可以離職。因為從法律上講,你此時離職並不違約,老闆不讓你走你可以告到勞動局請求仲裁。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擴充套件資料

離職人員辦理完離職手續後,統一在每月實際發薪日結清所有薪資。

辭退和開除人員在辦理離職後的最近一次實際發薪日,結清所有薪資,如造成公司損失的,在薪資中扣除。由人力資源部填寫《離職員工工資發放通知單》,報給財務部,由財務部統一造冊發放。

離職歸檔 人力資源部按照《員工離職結算表》、《員工離職申請單》、《員工離職交接表》、離職當月《考勤表》、《加班申請表》(如有)、《門店休假申請表》(如有),以及入職時歸檔資料的順序,將離職人員的資料歸檔備案。

離職公司是不可以不放人的,所以只要員工有按照法律的規定提前乙個月就已經提出書面的申請了,那麼就是可以離職的,不存在公司不放人的情況,讓公司可以直接向人事辦理辭職,也可以通過郵寄的方式,如果不同意的可以直接到相關的勞動部門投訴。

8樓:豆哥說

公司不放人的根本原因,是在實際的工作中需要你。你的能力強,專業技術過硬,放你走是公司的損失。這時候你可以提要求,漲工資。

工資加到多少,你願意繼續留下來工作。如果彼此談得攏,可以繼續留在公司上班。

9樓:冉芷殳松雨

根據先前的合同來。一般合同規定辭職或者解聘應提前乙個月告知對方。最好以書面形式寫辭呈。

10樓:

一般來講企業的潛規則都是提前乙個月遞離職單。老闆收下後。乙個月後走就行了。不給錢去勞動局告發他

11樓:我的驢小童鞋

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關係是不需要用人單位同意的。

解決辦法:

1.從我們提出辭職之日開始計算,滿足30天就可以自動離職了,這個公司不論放不放人都沒用。

2.我們可以**投訴勞動執法監察大隊,當然也可以直接區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

3.如果我們有很緊急的事情,需要在短時間內離職,可以申請急辭,這個一般公司都會允許的。

4.主動找比較高階的領導說明情況,畢竟官大一級壓死人,而且高一級的領導並不了解你。

5.提交正式辭職後不要出現早退或者礦工的情況,不然公司把你炒了性質就改變了。

6.即使我們提交了辭職也要做好分內的事情,不給別人留下藉口,也給那些居心悱惻的人留下話柄。

辭職公司不放人怎麼辦

12樓:女硬漢大本營

我們每個人都會從事工作,以此來獲得薪水或者地位。但是當我們遇到一些事情需要離職的時候。單位可能會以各種理由來不放我們走那麼我們該怎麼辦呢?

方法/步驟

從我們提出辭職之日開始計算。滿足30天就可以自動離職了。這個公司不論放不放人都沒用。

我們可以**投訴勞動執法監察大隊,當然也可以直接區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

如果我們有很緊急額事情。需要在短時間內離職。可以申請急辭。這個一般公司都會允許的。

主動找比較高階的領導說明情況。畢竟官大一級壓死人。而且高一級的領導並不了解你。

提交正式辭職後不要出現早退或者礦工的情況。不然公司把你炒了性質就改變了。

即使我們提交了辭職也要做好分內的事情,1是不給別人留下藉口。2不給那些居心悱惻的人留下話柄。

13樓:奈納裘歡

你既然已經提前乙個月通知單位,那麼你就可以離職了,你有權在你辦理離職的當天要求公司一次性支付你的工資和押金。否則可以通過勞動局仲裁。

14樓:茹戲自

從我們提出辭職之日開始計算。滿足30天就可以自動離職了。這個公司不論放不放人都沒用。

我們可以**投訴勞動執法監察大隊,當然也可以直接區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如果我們有很緊急額事情。需要在短時間內離職。

可以申請急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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