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搶劫案案例分析,應運用所學法律知識對案例涉及的法律問題進

2022-03-06 14:55:44 字數 4512 閱讀 6358

1樓:北京君泰張律師

從乙個案例看公司人格否認制度

一、案例分析

2023年1月,a公司與b公司簽署《合作協議》乙份,約定a公司向b公司購買手機8萬部,價款總額為2.8億元。該協議的履行期限為四個月,履行方式為

分期付款,先款後貨。a公司先後支付預付款1.72億元,餘款1.08億元未付。自協議簽署近一年的時間,因為非典等市場因素,a公司沒有依約提貨。

2023年12月,a公司向b公司發出發貨通知,此時每部手機**從3400元降至1700元,b公司將價值9129萬元的53700部手機,發給a公

司。截止2023年3月31日,a公司在b公司處尚有預付款49194392.5元。就《合作協議》履行產生的損失問題,雙方經過多次協商,達成了最終解

決方案《備忘錄》。約定:a公司承諾補償b公司3500萬元損失,b公司返還a公司預付款14194392.5元(該款已依約返還給a公司)。但在

2023年10月,a公司突然提起訴訟,要求b公司歸還其預付款3500萬元,支付資金占用利息並賠償經濟損失,並主張b公司的母公司c公司承擔連帶責

任。b公司亦提起反訴,要求a公司依照《備忘錄》之約定返還損失3500萬元。本案一審法院判處b公司返還a公司預付款3500萬元,支付該款的資金占用

利息。a公司向b公司公司賠償損失1167萬元。c公司對b公司的上述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一審判決沒有支援a公司的違約金和賠償損失等主張,基於雙方簽訂的《備忘錄》,一審法院動用自由裁量權,以締約過錯為由,裁量b公司和a公司分別承擔70%、30%的責任並駁回了b公司的反訴請求。基於公司人格否認制度,判處c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二、爭議焦點

在上述案例中,爭議焦點有兩個:一是《備忘錄》的效力問題,二是本案是否適用公司人格否認制度。其中《備忘錄》的效力在本文不作討論,本文著重分析上述案例是否可以適用公司人格否認制度。

一審法院基於以下三點認定c公司作為b公司的控股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損害債權人a公司的利益:第一,c公司是b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了b公司的經營管理。 二是c公司實際操縱了《合作協議》的簽訂與履行;三是c公司與b公司通過大量關聯交易轉移利潤,導致b公司持續虧損,喪失償債能力,嚴重侵害了債權人a公司的合法權益。

三、公司人格否認制度的構成要件

公司人格否認制度,又稱「刺破公司的面紗」或「揭開公司面紗」,指為阻止公司獨立法人人格的濫用和保護公司債權人利益及社會公共利益,就具體法律關係中的

特定事實,否認公司與其背後的股東各自獨立的人格及股東的有限責任,責令公司的股東(包括自然人股東和法人股東)對公司的債權或公共利益直接負責,以實現

公平、正義目標之要求而設定的一種法律措施。這一制度體現於新《公司法》第二十條第三款: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

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根據這一規定,在司法實踐中適用到公司人格否定制度時,應符合三個構成要件:

(一)主體要件:就被告而言,應只限於實施了濫用公司人格和股東有限責任的行為的積極的控股股東。在上述案例中,c公司是b公司的控股股東。

(二)行為要件:公司人格利用者實施了濫用公司人格和股東有限責任的行為,是適用公司法人格否認制度的行為要件。該濫用行為主要包括兩類:

利用公司法人格規避合同或法律義務的行為和公司法人格形骸化的行為。

1.關於利用公司法人格規避合同或法律義務的行為

上述案例屬於買賣合同糾紛,所以不涉及c公司利用公司法人格規避法律義務的情形。

同樣,c公司也不存在利用公司法人格規避合同義務的情形,在上述案例中,a公司和b公司的交易過程分為兩個階段:其一是訂立合同並按照合同履行的階段;其

二是在發生變故後雙方處理合同善後事宜的階段。後一階段即《備忘錄》,其性質可以視為是雙方就解除原來的《合作協議》而重新確定其權利義務,是雙方當事人

真實的意思表示,不違法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應為合法有效的。如前所述,b公司基於《備忘錄》佔有這筆預付款是取得a公司同意的,屬合法佔有,不

構成不當得利。b公司不僅不用支付利息,還可以主張債務抵消。在債務抵消後,b公司即對a公司不承擔債務。既然債權債務關係不存在,c公司就失去了利用公

司法人格逃避債務的前提。

2.關於公司法人格形骸化的行為

上述案例中a公司並未提供任何事實和證據可以證明c公司實際控制了b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b公司與c公司亦不存在人格混同、財產混同、業務混同的情況,因此並不具備公司法第二十條第三款規定的b公司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要件。

(三)結果要件:結果要件是指公司法人格利用者濫用公司法人格的行為必須給他人或社會造成損害。上述案例中,c公司未嚴重損害a公司利益。

《合作協議》不能履行導致的並非是a公司單方損失,b公司亦遭受嚴重損失。正因為此,雙方經多次協商才達成了具有法律效力的並以部分履行的《諒解備忘

錄》。備忘錄是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是雙方在合同無法繼續履行,且業已給雙方造成損失,尤其是b公司損失嚴重的情況下,對預付款結算和損失進行的最後了

結。在雙方債務抵消後,b公司即對a公司不承擔債務,所以談不上b公司損害了a公司的利益。退之,即使否認了備忘錄,b公司為依法設立的能夠獨立承擔民事

責任的法人,並非b公司的分公司職能部門,其返還被b公司3500萬元預付款的義務只能由其單獨承擔,c公司不應對其民事行為的法律後果承擔連帶責任。

基於以上分析,我認為本案不應適用新公司法第二十條第三款之規定。

四、關於適用公司人格否認制度的思考

公司法人獨立人格、獨立責任和股東僅在出資範圍內承擔責任的規則是公司法律制度的基石,不可動搖。而通過適用揭開公司面紗,僅是修復公司法人獨立人格和股

東有限責任之缺損,絕不是要將其摧毀。因此,涉及到「公司人格否定」,當屬非常嚴肅,國外立法和司法尚且掌握不一,我國更缺少司法實踐,特別是判例,立法

只是超前籠統地予以規定,作為最高司法機關的貴院尚未出台相關司法解釋,對諸如何為「濫用」、何為「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等,均無嚴格標準。因此,在

適用公司人格否認制度時一定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切不可濫用法律。

如何通過學習法律知識提高自身法律修養並運用到現實生活中的一篇小**

2樓:正氣長春

通過學習法律知識,使我們更進一步懂得了法律的意義,真正領會了法律的精神,在今後工作中,我們要以維護一方平安為目標,真正做到把矛盾控制在基層,消滅在萌芽狀態,為促進經濟發展,讓人民群眾安居樂業。

3樓:義道擔肩鐵

結合實際,用法律的特徵回答即可

運用所學法律知識,結合實際談談你如何做乙個守法公民?

4樓:於無聲處

應該從四個方面入手,那就是學法、懂法、守法和用法。

首先、要學法,因為學法是懂法、守法和用法的乙個重要前提,如果說乙個人連法律都不去學,怎麼能談上懂法、守法和用法呢?

其次、要懂法。懂法就是要求我們在學法的時候要去思考「為什麼這樣做是違法,那樣做是犯罪」,通過思考我們就會慢慢地懂得法律。

第三、要守法。遵紀守法是每乙個公民的基本義務,是對別人、對社會,也是對自己負責的表現。

第四、要用法。在現實的生活中,當我們的同學突然受到不法侵害時,我們就要運用法律知識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而不是忍氣吞聲或採取不正當的手段予以報復。

5樓:匿名使用者

遵紀守法,維護整體,受人敬重

大學生如何運用所學的法律知識解決現實中的法律問題

6樓:陸臻he夏明朗

作為乙個法學專業的學生,我覺得個人想用法律解決問題,很難,我們能做的,只是更多的注意自己所接觸的東西是不是合法。暑假我們為了考司法考試就在學校外面租房住,提前預定過,交了定金,可是到我們要住的時候他告訴我們說沒房了,讓我們去把定金拿回來,後來我們就說這是違約,要返還雙倍定金,然後老闆還和我們吵,把我們罵了一頓,說你學法律的了不起啊,差點連定金都拿不回來了,還得自己再去找房子,當然啦,我們可以告他,可是你會因為兩三百塊錢到法院去起訴人家嗎?有那麼多時間和精力,早重新找到房子啦。

前兩天,我們房地產法老師,說她買房子的時候,看那個購房合同,就有一些條款有疑問,就打上問好,第二天就去問他們的律師,律師開始還給她解釋,後來就嫌煩,她就說她是學法律的,所以比別人更注意一點。然後律師就說:「你是搞法律的,那我就直接跟你說吧,這些都是霸王條款。

」然後她也不問了,直接把房子買了。有些東西,法律規定的很好,現實根本就不是那樣操作的,比如說民法規定,房屋出租要到房管局登記,以便交稅,可是現實裡真的有人去登記嗎?所以,我們平時根本沒法用我們所學的東西解決問題

7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你要理清法律關係。在看用什麼法。個人覺得行政法學好很重要。

8樓:李添湖

首先要清楚的知道法律的基本知識,知道哪些已經涉及法律方面的知識應運,知道如合同糾紛,婚姻糾紛,房產糾紛等等的基本處理方法;另外知道基本的刑事案件的基本知識,如盜竊罪,搶劫罪,吸毒及販毒罪,搶奪罪,銷贓罪等基本概念及相關刑罰。

除此之外,還需了解起訴至法院的基本流程,訴訟方面的知識;公檢法的結構及作用;律師的作用。

只有基本懂了,甚至有時需熟練,才能較好的處理好現實中的法律問題。

要處理好現實中的法律問題,一句話自己要有強烈的法律意識,哪些地方需要且用得上。防範及應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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