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職工調離原崗位工資待遇應該如何計算

2022-01-18 04:00:26 字數 5042 閱讀 8454

1樓:匿名使用者

1.停工留薪期期間原工資待遇不變,至於停工留薪期滿後調整的新崗位,按單位工薪制度發放,具體金額可參考勞動合同約定的數額,如無約定的,可參照同崗位工資標準發放。

2.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之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3.一般來說,應該是按工傷職工受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來發放工傷停工留薪期工資。

4.但在實際中,很多單位是按照底薪,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等發放,這種做法是違法的,工傷職工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直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申請,維護你的合法權益,有什麼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撥打12333諮詢一下當地勞動部門!

2樓:匿名使用者

保持原標準, 否則可以到當地的所在管轄區的勞動監察大隊去投訴, 帶好身份證, 勞動合同和傷殘證明就可以了

3樓:匿名使用者

你在什麼崗位享受什麼工資標準,沒有和別人不同的。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沒有其他的了,你現在與別的職工沒什麼區別。

工傷期間工資待遇是怎樣計算的?

4樓:諾諾百科

工傷是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者與職業活動有關的活動時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傷害和職業病傷害。又稱為產業傷害、職業傷害、工業傷害、工作傷害。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的規定。

關於工傷分類的相關規定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六條 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5樓:查悅社保

在單位工傷期間,工資怎麼算?

6樓:匿名使用者

1、既然已經認定為工傷,那麼工傷後在規定的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的,社會保險也不變,工資性或福利性待遇,不能減發。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停工留薪期滿後原待遇停發,根據傷情享受傷殘待遇。

2、關於你說的80%,根據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9條的規定: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在規定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照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工資,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支付標準,但是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3、工傷後的基本處理流程:

1)乙個月內,由用人單位向當地勞動局申請認定工傷;

2)乙個月後一年內,用人單位怠於申請,勞動者可以自行申請認定工傷;

3)認定工傷後,就可以享受工傷停工留薪期等待遇;

4)待傷情穩定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

5)按勞動能力鑑定的結果,分別享受工傷保險**和用人單位支付的工傷待遇。

所以你可以先和單位據理協商,爭取你的合法利益,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勞保仲裁。

7樓:匿名使用者

工傷**和休養期間,屬於停工留薪期,具體期限根據受傷情況和《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確定。停工留薪期工資由用人單位按原工資待遇發放。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8樓:企慧網:免費註冊公司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9樓:騎良驥塗彤

應該按照你的正常工資支付誤工費和賠償金。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10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你工作受傷的,首先應當去醫院進行**,同時申請工傷認定。

住院期間為停工留薪期間,待遇保持不變。就是說你因工傷住院的,公司應當按照你正常上班對待,全額發放工資,比如你的公司是1000元/月,則住院期間的工資也是1000元,不存在80%的說法。住院期間的長短需要根據醫院的證明。

你可以先跟公司協商,要求公司依法發放工資給你,如果公司不同意,你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提起勞動爭議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起訴。

11樓:華律網

如果員工工傷的,用人單位是要負責的,需要進行工傷認定鑑定,確定工傷傷殘程度。員工在工傷期間,工資也需要發放。工傷期間的工資標準,應當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發放。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

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其中「原工資」按照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的平均月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等,但不包括加班工資。按規定比例計算後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按最低工資標準發放。

完畢。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工傷職工到退休年齡退休工資怎樣計算

12樓:來自灤水園講究的天河石

您好。我2023年大腳趾在工作中壓掉。被評為8級工傷。請問退休有補償嗎?

員工工傷休假期間工資如何算!

13樓:華律網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第三十一條規定: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停工留薪期限根據員工的受傷實際情況確定,發放標準為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原工資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按月發放的住房補貼、交通補貼、通訊補貼、節假日補貼、午餐補貼等。司法實踐中,原工資一般以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工資計算。

法律依據《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四條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一)計時工資;(二)計件工資;(三)獎金;(四)津貼和補貼;(五)加班加點工資;(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四條本條例所稱工資總額,是指用人單位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

本條例所稱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14樓:查悅社保

在單位工傷期間,工資怎麼算?

發生企業工傷後職工有哪些待遇,職工發生工傷後享受哪些待遇?

員工發生工傷事故後,可按 工傷保險條例 規定程式進行工傷認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 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 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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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工傷認定條件是什麼 應當認定工傷的情形 1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這裡的 工作時間 是指法律規定或者單位要求職工工作的時間。工作場所 是指職工日常工作所在的場所,以及領導臨時指派其所從事工作的場所。事故傷害 是指職工在工作過程發生的人身傷害或者急性中毒等事故。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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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從業人員或者其近親屬 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 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區 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二 申請材料 1 填寫完整的工傷認定申請表 申請表在受理機構領取或上海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網 2 人員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