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男女朋友在戀愛期間,多多少少要花錢的。男方給予女錢財的,要看你是主動給的,還是她開口要的。如果是你主動給的,分手就不要了吧。
如果是她開口要的,必須要要回來。提醒一句。以後要吃一塹長一智,不要再去交拜金女。
2樓:匿名使用者
未婚男女之間相處時,男方如果自願給女方買的禮物,那麼分手後不建議索要
如果是以訂婚的方式給你女方錢財,那麼如果是男方提出分手一般財禮不退,如果是女方提出分手,一般來說財禮應該退回來,如果在交往過程中,女方以各種理由向男方要了很多錢,男方分手後男方有必要索要回來
3樓:匿名使用者
若是平時一起消費或者是因某種因素,你主動給予的小數目錢物就不用計較了,雖然現在因某種原因分手了,畢竟「曾經」朋友一場,作為男士要有點氣度,同時也要吸取教訓,以後再與人交往時就把握好你的目的度。
若是錢物數目大,你可以跟她溝通,相信作為乙個正常的女孩應該能夠理解的。
4樓:紅兵
你這種情況屬於贈與的一種,在法理角度來說是不可以追回的,法律是不支援的。你可以選擇和對方協商退還,遇到講道理的人會退給你的。
5樓:匿名使用者
要看是多少?是男方提出來分手的嗎?
6樓:流言
就這問題我想說幾句話。
男方和女方談戀愛,不管是平時花的錢,還是給的錢,我覺得沒必要太計較,男生就該大方點,女人花你點錢,不需要分手了往回要,這有點太說不過去了,有沒有強迫誰,分手了就該好聚好散,最好不要把彼此誰花的錢分那麼清楚,就算為了日後好算賬的話,也不至於往對方身上花錢了吧。這是我個人看法,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吧!
男女談戀愛其間男方給女方的錢分手後要返還嗎?不返還違法嗎?
7樓:正平天王
男女談戀愛其間男方給女方的錢分手後不一定要返還,不返還不一定違法:
1、如果是贈與,贈與成立後是不用返還,不返還不違法。
2、如果是彩禮性質的附條件贈與,應該返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8樓:匿名使用者
男女戀愛期間男方給女方的錢應當依據具體性質區別分析,如屬於支付彩禮的應當按條件返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9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返還,不返還不違法,因為是屬於合法贈與行為。
10樓:匿名使用者
我是律師,就你所述,原則上不需要返還,但如果數額比較大,應該返還。
1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男方能證明是以結婚為目的,給女方一些錢財,現在分手了,女方應當返還。女方不返還屬於民事糾紛,男方可以起訴,要求女方退回財物。
12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民法通則》以及《婚姻法》的規定,如果是贈與的,贈與成立後是不用返還的,如果是彩禮性質的附條件贈與,應該返還。
縱橫法律網-廣東德城律師事務所-貴鑄律師
13樓:端木竹悅次愫
錢怎麼應該退!我為我女朋友也花了好多錢!如果分了,那是不可能要求退錢的!
那個女的說的對!!分手分對了,一下就看出人怎麼樣!!
男女朋友交往中如果男方給女方錢,分手後要回來,女方不給,這種做法合法嗎?
14樓:乙個白日夢
.........這個要看具體情況:
1.如果給錢是有條件的,例如投資給女方做生意,並且留有憑證,例如簽訂了合約,,那麼可以把錢要回來,在法律上是支援的;
2.如果給錢是無具體條件,例如請客吃飯,購買商品,沒有留下具體憑證,沒有合約,那麼錢就不能要回來了..
有乙個例子是一對男女商量要結婚,男方出錢買了很多家用電器(男方保留了購買憑證),並且都送到女方家,,但是後來女方反悔,不願結婚,,男方上訴到法院,判決女方把家用電器返還給男方..
15樓:依依兒
彩禮錢要給的,但是生活中的錢,男的好意思要麼?
16樓:匿名使用者
請問可以收回看家錢嗎
17樓:永遠姚品
都給了還要什麼啊,又不是幾萬
18樓:綾崎妙麗
你的亞瑟王頭像能發給我麼
雙方在談戀愛時,男方自願給女方花的錢,分手後女方有無法律義務償還?
19樓:孤九i小童鞋
這個要看情況處理,戀愛、同居期間常見的經濟糾紛有三類。
第一類是因戀愛同居產生的經濟糾紛;
第二類是戀愛期間贈與的戒指、服飾、金錢甚至汽車房產等大額財產,戀愛結束後贈與的財產能否要回;
第三類是以結婚為目的贈與的彩禮。
不同的情形法律規定也不相同。
1.同居期間財物混同適用《物權法》的共有關係
同居關係不受《婚姻法》保護,不產生夫妻之間的婚姻權利義務。
但同居期間雙方因共同生活,發生財物混同的情況,適用《物權法》第八章的共有關係。同居期間為共同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可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
2.戀愛期間贈與適用《合同法》,車房在權利轉移前可撤銷
對於戀愛期間贈與的戒指、服飾、包包、金錢等,其性質區別於彩禮。「一般認為戀愛期間的財產贈與,一經交付即完成贈與,贈與人要求返還,法院一般不予支援。
如果贈與的是車、房,如果沒有辦理過戶登記手續,根據《合同法》第186條的規定,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但辦理了過戶登記手續後,想撤銷贈與,要回房車比較困難。
如果一方認為給對方的錢是借款,應有借條等書面證據,法院可憑借貸關係的證據,要求對方返還。
3.返還彩禮 三種情形應支援
還有一種較常見的糾紛,就是以結婚為目的贈與的彩禮。彩禮是一種特定的婚前財產的贈與,可以看成是附條件的贈與。
「確定是否為彩禮性質,要考慮當地風俗習慣,一般不能隨意將彩禮的範圍擴大到所有婚前贈與的財產。」
對彩禮的返還,根據最高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十條的規定,如果查明屬於下面三種情形,法院應當予以支援: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20樓:熱心網友
女方是沒有法律義務償還的。
(1)但從道德角度出發,戀愛期間男方自願給女方花的錢,要根據不同情況處理。
(2)如果屬於小禮物,可以不歸還。如果價值較高的,應當歸還。
1、戀愛期互贈小禮物:戀愛時互贈小禮物、小禮品,分手時索回的,法院不予支援。當然,因為小物件鬧上法庭的,也不多見。
2、戀愛期贈與貴重物品:戀愛期間贈與貴重物品,雙方反目時,可以起訴索回。
(1)這種贈與實質上是一種默示的附條件贈與,即附加了締結婚姻、步入婚姻的暗含條件。
(2)如果雙方婚前分手,即該條件未能成就,一方仍佔有該貴重財產就沒有法律依據,構成法律上的不當得利。
3、戀愛是兩個人互相愛慕行動的表現。在不同的時代有不同定義,現代定義為無論性別的兩個人基於一定條件和共同戀愛的人生理想,在各自內心形成的對對方最真摯的仰慕,並渴望對方成為自己終生伴侶最強烈、最穩定、最專一的感情。
擴充套件資料:
戀愛、結婚須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
1、第五條 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第六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3、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4、第八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5、第九條 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6、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
(3)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的。
(4)未到法定婚齡的。
21樓:找法網
如果男方是屬於自願行為的話,視為贈與行為,女方沒有義務償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五條 定義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條 贈與合同的任意撤銷與限制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一百八十九條 贈與人責任
因贈與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贈與的財產毀損、滅失的,贈與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一百九十二條 贈與的法定撤銷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22樓:四哥有法說
戀愛期間男方自願給女方花的錢,要根據不同情況處理。如果屬於小禮物,可以不歸還。如果價值較高的,應當歸還。
一、戀愛期互贈小禮物
戀愛時互贈小禮物、小禮品,分手時索回的,法院不予支援。當然,因為小物件鬧上法庭的,也不多見。
二、戀愛期贈與貴重物品
戀愛期間贈與貴重物品,雙方反目時,與上述案例如出一轍,可以起訴索回。這種贈與實質上是一種默示的附條件贈與,即附加了締結婚姻、步入婚姻的暗含條件;如果雙方婚前分手,即該條件未能成就,一方仍佔有該貴重財產就沒有法律依據,構成法律上的不當得利。
23樓:匿名使用者
雙方在談戀愛時,男方自願給女方花的錢,分手後女方有無法律義務償還?法律義務應當沒有,你們都是成年人了,都是自願的
24樓:匿名使用者
原則上是可以要回去的,不成了就還給他,但是我國法律沒有這方面的規定啊,那要看你怎麼說了,如果她不還你可以通過第三方去索要,你要慶幸啊,相信天涯何處無芳草啊,緣分沒到而已,祝你好運
男女雙方交往期間男方送女方錢和手機,分手後男方要要回去.不還可以嗎
25樓:婚戀專家雅心
你好朋友!
1、贈與的財物,是可以不還的,除非你願意
2、這上公升不到法律問題, 這是民事問題。
26樓:匿名使用者
扔掉也不要給他,否則還有下乙個人上當。
27樓:防彈背心灬
這男人真渣 交往的時候怎麼不說 逗
28樓:匿名使用者
不還!如果是他送你的!你就不還!如果是你找她要的你就得還!
29樓:小豬斑馬在**
我以前是還給對方了,因為顯得自己很高尚,哈哈
30樓:曹耀中
換不換是你的自由,可是你要是還想要最後一點尊嚴都不想要
分手後男方有權讓女方歸還禮物錢財嗎
首先,一般戀愛時的禮物什麼的都是贈予關係,所以基本上無權要求歸還,當然大件 值商品可以再談 男方無權宣揚女方隱私,這個涉嫌侵犯他人隱私權,如果嚴重還有名譽權等問題 分情況吧 不是太貴重的也不用歸還了,這個也算是當時他對你喜歡的一些贈與,但是比如說金項鍊 戒指這些或者是結婚定禮之模擬較貴重的歸還吧!我...
男女朋友分手後,女方索要錢財合理嗎
現在談戀愛就是乙個公平戀愛吧,沒有什麼索不索求的,愛情都是雙方兩情相悅的,但是除了一些借錢的特殊情況就堅決要回來了。女方分手後還要索要錢財 那她的臉皮真是夠厚的啊 最佳答案 男的感覺自己付出了那麼多卻沒有結果,所以會索要之前的錢,道理雖然合理,但從情面上講這樣做比較可笑,一般每人會去索賠戀愛費的,一...
男女戀愛期間,女方提出分手後要求男方賠償,法律支援嗎
什麼分手費 青春損失費等等,法律一概不支援。請採納 男女朋友分手後,女方要男方賠錢 分手費 不給就報警。有法律依據嗎?男方應該怎麼做。如果只是要求就不算犯法,如果通過不正當的方式來強行取得就是犯法。1.敲詐是指通過非正當方式逼迫對方給予物質或者某種行動從而滿足自己的心理,生理,物質需要的行為,這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