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不配合治療可以請公安局幫忙嗎

2021-03-04 08:56:46 字數 4429 閱讀 2157

1樓:正氣長春

公安機關及人民警察有幫助群眾求助的義務。

你直接申請即可,

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請當地派出所協助送醫

精神病擾民,監管單位和公安局不解決怎麼辦? 100

3樓:卸下偽裝忘勒傷

公安部門有責任對正在實施違法犯罪行為、對本人及他人的安全有威脅的肇事肇禍精神病人,公安部門可以對其進行強制約束。公安部門如果不作為,當事人可以到公安督察部門舉報。

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依法由有監護能力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親屬擔任監護人。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的,經精神病人所在單位或住所地的村(居)委會同意,也可以擔任監護人。

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精神病人所在單位或住所地的村(居)委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沒有法定監護人的精神病人,由其所在單位擔任監護人;精神病人無工作單位的,由其住所地的村(居)委會擔任監護人。無主精神病人由市、縣民政福利機構擔任監護人。

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對被監護精神病人進行日常生活管理;對出逃和流浪精神病人負責領回;對有肇事肇禍傾向或有肇事肇禍行為的精神病人負責送定點醫院**;對符合出院標準的精神病人負責結算醫療救治費用並及時領回安置。

當事人可以到法院申請宣告對方是限制行為能力人,可以申請公安部門移送有暴力傾向的精神病人到定點醫院救治。

《民法通則》

第十三條 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人**民事活動。

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人**,或者徵得他的法定**人的同意。

第十七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員擔任監護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親屬;

(五)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經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沒有第一款規定的監護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第十九條 精神病人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精神病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被人民法院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根據他健康恢復的狀況,經本人或者利害關係人申請,人民法院可以宣告他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警察法》第六條 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按照職責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

(十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二十二條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為:

(十一)玩忽職守,不履行法定義務;

第四十六條 公民或者組織對人民警察的違法、違紀行為,有權向人民警察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行政監察機關檢舉、控告。受理檢舉、控告的機關應當及時查處,並將查處結果告知檢舉人、控告人。

對依法檢舉、控告的公民或者組織,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

第四十七條 公安機關建立督察制度,對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執行法律、法規、遵守紀律的情況進行監督。

第四十八條 人民警察有本法第二十二條所列行為之一的,應當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對受行政處分的人民警察,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降低警銜、取消警銜。

對違反紀律的人民警察,必要時可以對其採取停止執行職務、禁閉的措施。

4樓:有捨有得

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依法由有監護能力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親屬擔任監護人。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的,經精神病人所在單位或住所地的村(居)委會同意,也可以擔任監護人。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精神病人所在單位或住所地的村(居)委會在近親屬中指定。

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沒有法定監護人的精神病人,由其所在單位擔任監護人;精神病人無工作單位的,由其住所地的村(居)委會擔任監護人。無主精神病人由市、縣民政福利機構擔任監護人。

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對被監護精神病人進行日常生活管理;對出逃和流浪精神病人負責領回;對有肇事肇禍傾向或有肇事肇禍行為的精神病人負責送定點醫院**;對符合出院標準的精神病人負責結算醫療救治費用並及時領回安置。

當事人可以到法院申請宣告對方是限制行為能力人,可以申請公安部門移送有暴力傾向的精神病人到定點醫院救治。公安部門有責任對正在實施違法犯罪行為、對本人及他人的安全有威脅的肇事肇禍精神病人,公安部門可以對其進行強制約束。公安部門如果不作為,當事人可以到公安督察部門舉報。

《民法通則》

第十三條 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人**民事活動。

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人**,或者徵得他的法定**人的同意。

第十七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員擔任監護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親屬;

(五)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經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沒有第一款規定的監護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第十九條 精神病人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精神病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被人民法院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根據他健康恢復的狀況,經本人或者利害關係人申請,人民法院可以宣告他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警察法》

第六條 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按照職責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

(十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二十二條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為:

(十一)玩忽職守,不履行法定義務;

第四十六條 公民或者組織對人民警察的違法、違紀行為,有權向人民警察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行政監察機關檢舉、控告。受理檢舉、控告的機關應當及時查處,並將查處結果告知檢舉人、控告人。

對依法檢舉、控告的公民或者組織,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

第四十七條 公安機關建立督察制度,對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執行法律、法規、遵守紀律的情況進行監督。

第四十八條 人民警察有本法第二十二條所列行為之一的,應當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對受行政處分的人民警察,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降低警銜、取消警銜。

對違反紀律的人民警察,必要時可以對其採取停止執行職務、禁閉的措施。

5樓:天藍水晶女孩

起訴他們單位是可以的

起訴110豪無希望。因為110管不了精神病

6樓:卜案一號

很多時候精神病人的言語和行為往往是不正常的,這也說明他們的思維處於異常的狀態,但是並不是所有的精神病人都有這樣的思維異常。對於正常思維的患者來說還比較容易一些,那麼我們應該怎樣面對這類精神異常的精神病人呢?

精神病患者的行為我們不能用常理去思考,他們常常會無緣無故的打碎東西,罵人甚至想要打人。我也曾經見過精神病患者傷人的行為,因此,很多的護理人員都會把這類的精神病人關進相對獨立的空間。其實這樣對於患者的病情的恢復是沒有任何好處的,還可能導致患者出現危害自己的情況。

在醫院裡,精神病人在見到**或病友,就會變得緊張、恐懼,並有躲避行為。有時還會突然躁動不安,衝動欲傷人或自傷。他們見到陌生人就害怕。

有時覺得自己的思維和行為不受自己控制,而是被別人控制住了,所以會突發衝動,傷人或自傷。精神病人的思維內容是非常荒謬、離奇的。在這樣的思維支配下,他們往往會出現各種各樣的異常行為,如自殘、自殺、傷人、毀物等。

家屬們一定要重視起來。因此,在面對這樣思維異常的精神病患者的時候,家屬或護理人員要多與患者多溝通,了解他們的精神世界,如果發現異常的行為要及時的進行干預,糾正,必要的時候必須採取措施。防止意外的發生。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區醫院精神科專家周文俊講述:只有早期發現、早期**才是精神疾病最好的**階段,精神病醫院哪家最好?據權威部門調查:

國家為廣大群眾著想,特開放國家甲級部隊醫院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區醫院。

7樓:匿名使用者

身臨其境,無人能救。我鄰居也是這樣,就專擾我一家人。村民們都怕之無人直言,村委還給低保指標供養著這尊佛。

8樓:匿名使用者

請問最後事情怎樣解決的?我也遇到相同問題!

精神病人怎麼離婚,可以和精神病人離婚嗎?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配偶有虐待 遺棄等嚴重損害無民事行為能力一方的人身權利或者財產權益行為,其他有監護資格的人可以依照特別程式要求變更監護關係 變更後的監護人 無民事行為能力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我是精神病殺人不償命 可以和精神病人離婚嗎?可以離婚,但是必須經過法院訴訟程式,由法院依法...

精神病人強制醫療如何出院,精神病人誰有權利允許出院?

已不具有人身危險性,不需要繼續強制醫療的,被強制醫療的人及其近親屬申請解除強制醫療的,向決定強制醫療的人民法院提出。精神病人誰有權利允許出院?你說的這種情況,病人出院就比較複雜了,因為這種病人一般都是有暴力傾向的,醫院要到病人的病情確實達到出院標準且其家人能夠保證他持續用藥的,才可能允許他出院。精神...

精神病人殺了人能判死刑嗎,請教律師 精神病人殺了人要判死刑嗎??

我國刑法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間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此,在判斷精神病人是否該被判死刑時 死緩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