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安小姐的夏天
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法》規定了勞動合同履行的一般原則。
1.全面履行原則。指的是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在任何時候,均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全部義務。
2.合法原則。指的是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必須遵守法律法規,搜棚不得有違法行為。
一)規定了特殊情形下勞動合同的履行。
一是規定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二是規定用人跡信單位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二)規定了勞動合同變更的一般原則。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也就是說,協商一致原則是勞動合同變更的一般原則。
三)規定了勞動合同變更的形世州則式。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乙份。
所以,企業不能單方面更改勞動合同,應該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變更勞動合同。
2樓:謙謙君子夜匪懈
這種情況比較複雜。
要看幾個方面:
1、勞動合同是不是詳細的列明瞭考核制度,如果是,那公司違法,如果不是,就另當別論滑仿了。
2、新的營銷考核制度,是不是給相關銷售人員開會公示過了(比如,是不是開過會宣佈,是不是有簽字確認等)
公司有公司的管理和激勵制度調整和重新修訂的權力,所以在稿啟實際執法過種中,要看合同內容以及其它證據。一般情況下,如果不是合同明明白白寫的很清楚,你都是贏鍵讓如不了的。
請問公司無故免除職務而導致的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賠款嗎?
3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是否bai可以申請賠償,主要看du雙方勞動合zhi同中所約定的崗位dao,如果回雙方約定的崗位,是勞動答者被免的崗位,再下任免決定前,需要徵得勞動者的同意,如果未徵得勞動者的同意,單位單方面免職,屬於單方面變更勞動合同內容,是不合法的,用人單位是需要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的。
一、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相關證據影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資訊)。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審理,之後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我們可以起訴到法院;
3、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4樓:己非己
是否可以申請賠償bai,du主要看你勞動合同所約定的zhi崗位!
如果你們約定dao的崗位,是你版。
被免的崗位,再權下任免決定前,需要徵得你的同意,如果未徵得你的同意,單位單方面免職,屬於單方面變更勞動合同內容,不合法!
因不合法解除,導致員工離職的,可以申請經濟補償金!
以上請參考!
5樓:網友
按勞動合同法的copy規定,如果單位沒有合法理由解除你的勞動合同,則應按經濟補償金標準的雙倍向你支付經濟賠償金。具體演算法如下:
工作年限*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2
其中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6樓:網友
如果屬於無故免職,要看勞動合同中所定崗。
位,如果明確寫明瞭崗位,就屬於公司內違反勞動合同而提出賠容償。
如果沒有寫明,而且在合同中寫明瞭公司可以調配崗位,則屬於勞動爭議而不是違法,不能要求賠償。免職是需要提出理由的,至少要向你本人說明情況,取得你的諒解,否則可以要求恢復原職。
績效考核情況可不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7樓:過客
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績效考核應當是企業工資專案中的乙個,屬於工資的一部分。勞動爭議仲裁法規定,因工資發生的爭議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8樓:法揚光大
首先,單單就這個績效考核的行為和結果來提起勞動仲裁,是超過勞動爭議的範圍的,勞動仲裁委員會不會受理。
但是,如果在公司分紅(或者說獎金)的時候,如果他們以你被評為「差」為由不給你的話,你可以以要獎金的名義提起仲裁,這個屬於受案範圍。
而且如果你公司只有經理乙個差的評定表之類的證據的話,是證據不足的,你的勝算就大了。
仲裁費很便宜就幾十塊錢。
以後甚至都不收費。
9樓:網友
每個企業都可以在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根據企業管理的需要自主制定員工工資分配和考核辦法,這一點是肯定的。所以你所在的單位實行固定工資+浮動工資應該沒有問題。當然,如果現在單位改變的工資分配辦法,和當初與你簽訂勞動合同時候的分配辦法不一樣,也就是說當初簽訂的合同裡面沒有寫工資分配需要績效考核,那麼需要與你協商或者徵得你們的同意,否則,可以認定用人單位單方面變更合同內容,你可以以此為由,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申請仲裁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如果分配辦法並沒有改變,那麼,你就沒有理由申請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丟了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嗎
10樓:微風
勞動者的勞動合同丟了仍然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者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舉證證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合同關係, 通常需要的證據材料包括如下:
1,勞動者工作內容的證據,如電子文字,資料,公司相關的其他資料;
2,勞動者工作的相關標識,如工作信籤,員工牌,員工服裝等與公司相關的任何證明;
3,公司給勞動者的制度依據,最好是蓋章或印刷整套、冊的資料,比如員工手冊、財務制度,員工名冊等等;
4,公司正式員工或領導與勞動者交流的資料,比如工作安排、書面通知、電子郵件的通知等等;
5,勞動者可以嘗試與公司主管領導對話,然後錄音,並將領導的名字在錄音材料裡面體現,否則,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很難確認錄音材料的真實性;
6,勞動者可以通過人證,其他離開公司的員工的證言,證明勞動者在公司上班。
7,其他能與公司有關的材料(工作署名的檔案),均可作為證據使用。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11樓:帥帥帥
勞動合同丟失,不影響申請勞動仲裁。
沒有勞動合同,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是關鍵,例如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去地稅局列印並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用人單位為你辦理的暫住證、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派工單、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闆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當然,沒有證據也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的,只是有敗訴的風險;
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在中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式。
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1]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除非當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當理由,否則超過法律規定的申請仲裁時效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12樓:創作者
可以仲裁,你要留好幾個證據,第一在公司內部**與同事的合影,你在工位或辦公桌的**,這是需要你提供的。錄音證據,你和老闆談降薪時的談話錄音要有原來多錢,要降到多少錢,不是為了真談錢,而是雙另一面證明他們聘了你。工資條證據,沒有的話,你應該有銀行往來明細。
這些都是仲裁要用的證據。
公司準備解除勞動合同,員工如何去進行勞動仲裁
13樓:韓飛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相關證據影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資訊)!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審理,之後對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3、可以不請當地律師**,請專業人士提供遠端指導服務並寫勞動仲裁申請書、證據清單等法律文書。並且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如何計算賠償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 設區的市級人民 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
公司可以單方面擅自解除勞動合同嗎
現實困惑 杜某在一家旅遊公司擔任導遊,但是在合同期內,公司突然告訴他下週就要與其解除勞動合同,且不肯給予任何賠償。杜某多次與公司交涉,但沒有結果。公司單方面強行解除合同,應該承擔什麼樣的責任?律師答疑 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是錯誤的。杜某應首先同公司溝通,明確解除合同的原因。根據 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
合同到期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要怎麼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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