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不想做的事?比如什基巨集麼呢?你成年否?
有監護人沒?人身自由權、生命健康含餘權、人格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監護權、**權、住宅不受侵犯權、通訊自由和通訊秘密權、搏老冊智財權、環境權等。其中智財權具有人身權和財產權的雙重屬性。
2樓:穆沐老師
您好,犯法哦犯法,情節嚴重的要承擔刑事責任。公民的謹蘆身體自由,是公民正常工作、生產、生活和學習的保證備鍵,失去身體自由,就失去了祥滾帶從事一切正常活動的可能。
侵犯人身自由權除表現為侵犯貞操權、婚姻自主權、知情權外。主要表現為:(1)非法限制公民行動,非法拘禁自然人;(2)利用被害人的羞恥、恐怖心理,妨礙其行動。
臺灣民法學者認為,奪去入浴婦女的衣服,使其無法行動,構成侵害自由;(3)妨礙公路通行,妨礙對於私路有相鄰權、地役權的權利人通行。侵犯知激人身自由權可以不作為方式構成。培鬧臺灣學者認為,不將礦工引出礦坑,構搭中襪成侵犯自由權。
3樓:匿名使用者
關鍵看對方讓你幹什麼,說得具體些。
4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8條規定,非法拘禁罪為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賀滲中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行為。在認定非法拘禁罪時,在客觀方面拘禁行為必須具有強制性,即指違揹他人意志,強行使他人處於被管束之中。主要表現為使用足以剝奪人身自由的強制性手段,如實施綁架、關押、禁閉等。
從喊運你上面的陳述可以看出,那個人並沒有對你朋友採取人身強制措施,只是採用恐嚇、脅迫等精神強制手段,所以構不成刑法238條所規定的「非法拘禁罪」。但是你報案肯定是有實質效果的,因為那個人已經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條第一款第(三)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體的禪山」,那個人要承擔行政責任即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鑑於這不是刑事案件,所以你們要承擔取證責任,可以拿乙個錄音器錄音筆等東西,將那個人的話錄下來。或者其他可以證明被限制人身自由的證據。
限制人身自由違反了什麼法
5樓:王洪磊
法律分析: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三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節較輕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百元以上500百元以下罰款:(一)組織、脅迫、誘騙不滿16週歲的人或者殘疾人進行恐怖、殘忍表演的二)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強迫他人勞動的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體的。
侵犯他人人身自由是什麼違法行為
6樓:祝馮
一、侵犯他人的人身自由權是違法還是犯罪?
人身權是指與人身權人身相聯絡或不可分離的沒有直接財產內容的權利,亦稱人身非財產權。包括:人格權、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私隱權、信用權、身份權等。
人身自由權是憲法賦予的權利,任何人不得非法剝奪,因此,侵犯他人的人身自由行為,屬於違法,是否犯罪,得看情節,如: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超過二十四小時,可能涉嫌非法拘禁罪;如果為了非法目的,綁架他人,涉嫌綁架罪;
二、人身自由權的侵權表現形式有哪些。
1、非法限制公民行動,非法拘禁自然人;
2、利用被害人的羞恥、恐怖心枝州磨理,妨礙其行動。我國臺灣民法學者認為,奪去入浴婦女的衣服,使其無法行動,構成侵害自由權;
拓展資料: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是中國刑法規定的一類犯罪,指非法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和民主權利的行為。這類犯罪侵犯的客體,是公民的人身權利和民主權利,具體表現為公民的生命、健康、人身自由、跡森名譽、人格以及選舉權、被選舉權等不受非法侵犯的權利。
第二條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猛鬥本法所稱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私隱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財產權益。第三條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如果被人限制人身自由,侵犯人身自由,禁錮人身自由是不是犯法?見國家法律那條
當然犯法,情節嚴重的要承擔刑事責任。公民的身體自由,是公民正常工作 生產 生活和學習的保證,失去身體自由,就失去了從事一切正常活動的可能。我國憲法第37條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
非法限制人身自由 希望有人速度解答
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涉嫌非法拘禁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 禁閉或者其他強制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為。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條 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 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犯前...
父母反對婚姻,扣押所有證件屬於限制人身自由權嗎
以山西省為例,根據 山西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 第一百一十二條 立為一戶的家庭,其戶主或家庭成員一方因家庭內部矛盾不願將本戶居民戶口簿交與其他家庭成員使用 以至其他成員無法辦理個人相關事務的,公安派出所應當對保管居民戶口簿的一方進行說服教育,並告知其相關戶口政策經說服無效的,公安派出所可憑該家庭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