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四哥有法說
根據網友講述,數人持械將受害人控制在賓館內限制人身自由,進行毆打,構成非法拘禁罪,應當從重處罰。如果**核實手機被**人搶走,還涉嫌構成搶劫罪。
法律依據:
1、《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2、第二百六十三條【搶劫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2樓:匿名使用者
對方不敢告的~10幾個人拿刀把人拖偏僻地去~這說明什麼?手機落了你朋友沒拿就行了~這個有可能是途中他自己搞掉的呢~就算他們告你們,你就說當時氣不過沒採取法律手段報警,下次知道要先通知警察叔叔,態度好點,最多罰點款,而且對方也跑不脫,不要怕~只是想下人家會不會再來報復你就好~
3樓:匿名使用者
就看對方有沒有證據比如相片、錄音資料啊,二是你朋友勒索別人錢沒有,三得看是否被**現場抓獲;只有沒有證據,就什麼都不是。
4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算了,不管誰先有錯,把人帶到賓館在打就是不對的啊!
5樓:有法必答
1.非法拘禁不是時間為構成要件,只要情節符合就可以構成拘禁罪.
2.除拿錶的人構成非法拘禁和搶劫罪兩罪外,其他在場的人皆構成非法拘禁罪;
3.你朋友被人打應該報警,而不是黑吃黑,這是常識.
男人有事站直起來說,別讓人感覺哭哭啼啼的.
6樓:賈雪強
你朋友可定是錯了.他有錯在先你可以通過法律嗎?現在他先通過法律來告你的
7樓:恆溫38度
當然算了,汗,不過教訓一下他們也好
限制人身自由四小時,期間被毆打至輕微傷,屬什麼行為,我能追求賠賞嗎
8樓:戚廣利
限制人身自由四小時,期間被毆打至輕微傷,涉嫌非法拘禁罪,可以要求賠償經濟損失。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規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 侵害他人造**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和**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9樓:娜娜
非法拘禁,必須追究賠償!
限制人身自由多長時間算非法拘禁
10樓:匿名使用者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規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拘禁罪的,從重處罰。從這一規定看,非法拘禁罪的成立沒有情節的規定,只要是實施了非法拘禁行為,不論時間長短,次數多少,惡劣程度輕重,就應該構成非法拘禁罪。所以時間只是量刑的情節,而不是構成犯罪的情節。
非法拘禁罪應以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為客觀構成要件。所謂「拘禁」,據詞典釋義指把被逮捕的人暫時關押起來;在這裡則側重指對控制物件關押、扣押。具體來講,是指將控制物件關押於一定的場所,從而剝奪其行動自由。
此處的拘禁並不只限於有形的、物理的強制方法,採取無形的、心理的方法,諸如脅迫被控制物件、利用其恐怖心理或者利用其羞恥心理,使其不敢逃亡的,同樣亦屬於拘禁行為。從行為樣態來看,拘禁行為大多表現為積極作為的方式,如**、扣押等,也可以不作為的方式實施。但應足以剝奪他人人身自由。
所謂「其他方法」是指非法拘禁之外的方法,諸如綁架、辦所謂封閉式的「學習班」以及所謂「隔離審查」、「監護審查」等強制性手段,使他人失去人身自由。如果沒有使用強制手段,或者強制力不足以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行為,不能認定為非法拘禁。
如果被人限制人身自由,侵犯人身自由,禁錮人身自由是不是犯法?見國家法律那條
當然犯法,情節嚴重的要承擔刑事責任。公民的身體自由,是公民正常工作 生產 生活和學習的保證,失去身體自由,就失去了從事一切正常活動的可能。我國憲法第37條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
非法限制人身自由 希望有人速度解答
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涉嫌非法拘禁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 禁閉或者其他強制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為。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條 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 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犯前...
父母反對婚姻,扣押所有證件屬於限制人身自由權嗎
以山西省為例,根據 山西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 第一百一十二條 立為一戶的家庭,其戶主或家庭成員一方因家庭內部矛盾不願將本戶居民戶口簿交與其他家庭成員使用 以至其他成員無法辦理個人相關事務的,公安派出所應當對保管居民戶口簿的一方進行說服教育,並告知其相關戶口政策經說服無效的,公安派出所可憑該家庭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