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反對婚姻,扣押所有證件屬於限制人身自由權嗎

2022-03-29 21:24:15 字數 3490 閱讀 8099

1樓:182琦

以山西省為例,根據《山西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 第一百一十二條 立為一戶的家庭,其戶主或家庭成員一方因家庭內部矛盾不願將本戶居民戶口簿交與其他家庭成員使用、以至其他成員無法辦理個人相關事務的,公安派出所應當對保管居民戶口簿的一方進行說服教育,並告知其相關戶口政策經說服無效的,公安派出所可憑該家庭成員的書面申請以及相關證明,為其製發僅含首頁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記卡的居民戶口簿,並在常住人口登記表和人口資訊系統中註明相關情況。 因此,父母不將本戶居民戶口簿交與其他家庭成員使用的,可由公安派出所應當對保管居民戶口簿的一方進行說服教育,經說服無效的,公安派出所可憑該家庭成員的書面申請以及相關證明,為其製發僅含首頁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記卡的居民戶口簿,可用此戶口簿辦理結婚手續。

2樓:花敗_若卜離

只要你成年了 這些屬於你的證件他們是無權扣押 即使是父母也不行

3樓:

那是肯定的,雖是父母,但這樣也是不對的。

4樓:匿名使用者

算是吧,你還想告他們嗎

5樓:乙隻可愛的nana哦

那是你父母對你負責任,良苦用心,聽父母的不會錯的

6樓:小銳bb歲月

可以和父母溝通你男朋友是外地人嗎

婚姻法中的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如何界定

7樓:俺橇仙緞嵌梢

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行為,是指違反法律規定,利用各種方法、手段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情節較輕,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行為。其表現形式很多,如(非判刑、管制、拘留警察命令等法定原因或單位合法紀律約束)限制在一定區域內活動、居住;限制參加一定的社會活動;限制外出活動;規定對某項活動的情況要及時向行為人匯報;監視他人行為;規定他人外出要向行為人"請假"等。

相關法律規定:《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8樓:

上面的屬於我國刑法中的「恐嚇罪」。

如果一方對另一方進行非合法性的拘禁和扣押這是違反我國《刑法》裡「非法拘禁罪」和《民事訴訟法》的「限制人身自由罪」

如果真像你所說那你妻子已經犯了「限制人身自由罪」但只要你不去法院告她就沒事。「非法拘禁罪」通常是針對執法機關對訊問人進行不正當的拘留。

女方父母反對婚姻並且控制女兒人身自由男方可以起訴嗎?這是違法嗎?

9樓:狂狂來逛逛

還沒有結婚的話就不能起訴,因為女方本人也是成年人,如果她人身自由被控制可以由她本人報警或者起訴。

10樓:海神

這不違法,但是最主要是,你女朋友的態度好嗎,要是她真心愛你的人,父母是反對不了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說的是真事,也就是你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你說的話,那麼你可以報警。

如果女兒說沒那回事,你需要負法律責任。

謝謝你的提問

12樓:影子

女方父母這樣做雖然不對,但你起訴他們合適嗎?女方支援你起訴她父母嗎?如果女方不支援,甚至有反感,最後站到父母一邊說你誣告,你咋辦?

13樓:有心人

可以報警處理。你沒有其他的權利。

14樓:出巨集壯

清官難斷家務事。起訴也好,調解也罷,最終不了了之,還是要他們一家自身思想解放出來!

哪些行為屬於夫妻間的限制人身自由

15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侵犯人身自由權除表現為侵犯貞操權、婚姻自主權、知情權外。主要表現為:

(1)非法限制公民行動,非法拘禁自然人;

(2)利用被害人的羞恥、恐怖心理,妨礙其行動。台灣民法學者認為,奪去入浴婦女的衣服,使其無法行動,構成侵害自由;

(3)妨礙公路通行,妨礙對於私路有相鄰權、地役權的權利人通行。侵犯人身自由權可以不作為方式構成。台灣學者認為,不將礦工引出礦坑,構成侵犯自由權。

扣押身份證,限制人生自由,算軟禁嗎,犯法嗎

1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不是公安機關依法扣押,其他任何機構或個人扣押都屬於違法行為。如果再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涉嫌構成非法拘禁,嚴重的構成非法拘禁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五條 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出示執法證件,可以查驗居民身份證: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證。但是,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執行監視居住強制措施的情形除外。

第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處二百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證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規定,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閉或者其他強制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為。

17樓:匿名使用者

非執法機關扣押他人身份證、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就是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是犯法行為

已領結婚證,但女方父母強烈反對並強行將人帶走。並限制人身自由。我要怎麼做才能將人帶回。

18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有結婚證是受法律保護的

天下的父母沒有不 疼愛自己孩子的

理解她父母的做法

不妨用實際行動,消除他們的顧慮

努力爭取吧

家庭成員之間限制人身自由是違法行為嗎

19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是違法的

侵害人身自由權的責任構成的四個要件:

1.存在侵害人身自由權的行為。依據中國的現行立法規定,只要違反了憲法關於公民人身自由權的保護規定、禁止拘禁規定、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禁令規定和行使自由與權利不得損害其他公民合法自由和權利的限制的規定,即屬違法。在司法實務中,只要違反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也應確認為侵權行為具有違法性。

2.有損害結果。侵害人身自由權造成的損害事實,表現為行為侵害公民人身自由權包括身體自由權和精神自由權所造成的客觀表現和最終結果。客觀表現指因侵權行為的實施而使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進行思維狀態的改變。

最終結果是受害人精神利益和財產利益的損害。

3.侵權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有因果關係。當行為人的行為與受害人自由權受到損害的事實具有因果關係的時候,即成立該要件。

4.侵權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侵害人身自由權的行為人必須在主觀上有歸責性的意思狀態,即過錯才能構成侵權責任要件。行為人沒有過錯,就不承擔責任。

專家談父母反對的婚姻父母反對的婚姻,會幸福嗎

1 首先要弄清楚父母為什麼會反對子女的婚姻。父母反對子女的婚姻的原因有很多種,但是大體來說有 是否門當戶對 是否嫌貧愛富 對方的品行是否有問題 年齡懸殊問題 工作問題 兩地分居問題等等 不管父母反對的原因是什麼,我覺得做子女都應當冷靜下來好好考慮父母的意見,畢竟父母的人生閱歷 體悟和智慧型,比任何書...

父母反對的婚姻,父母都極力反對的婚姻,你還會堅持嗎?

既然父母反對,那麼一定是有他的道理的。不是因為他的人品或心地的緣故吧。主要是因為他的經濟能力。爸媽的反對並沒有錯。你們情投意合,在婚後可以生活得很愉快,若在物質上不可以給你充分的保障,爸媽自然會擔心啦。沒有錢的日子即使感情再濃厚,也會鬧矛盾的,你要明白,生活是很現實的,光有感情是沒用的。你可以把情況...

男方父母反對的婚姻急

父母都是過來人,他們能夠看透婚姻的本質,也不願意兒女在錯誤的婚姻中痛苦煎熬,父母反對的婚姻確實不能嫁。第一,父母的閱歷比自己深,一個男人是否值得託付終身,他們能夠一眼看穿。第二,父母反對的婚姻,就算自己執意堅持,將來也會自食惡果。第三,女孩選結婚物件時最好讓父母參考一下,千萬不要盲目的步入婚姻的殿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