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查階段律師可以會見幾次

2025-03-15 08:10:30 字數 1313 閱讀 6218

偵查階段律師可以會見嗎

1樓:李坤

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託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託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託辯護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 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託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託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託辯護人。

偵查機關在第一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委託辯護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間要求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轉達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委託辯護人。

辯護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託後,應當及時告知辦理案件的機關。

偵查階段一般律師會見幾次

2樓:吳莉

律師會見嫌疑人理論沒有次數要求。

律師有權隨時到看守所去會見嫌疑人,所以法律沒有規定會見的次數,只要是工作需要,或者律師認為有必要去會見嫌疑人,那麼都可以去申請會見。

但是乙個律師通常情況下不會只有乙個案件,所以不可能一直圍繞著乙個嫌疑人來進行工作,通常都會做好工作規劃,看看什麼時候去會見,要傳達什麼家屬帶話,或者瞭解什麼案情,這些都是姿逗非常重要的。

通常乙個律師會見嫌疑人三到四次為正常,家屬剛委託的時候進去帶個信,初步瞭解情況,安撫嫌疑人的心情,同時提醒一些訊問注意事項。然後根據情況看是否有可以辦理取保候審的情形來往活動。最後在**前會見告知庭審注意事項,如何應對庭審等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

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訊。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訊。

一、律師會跡碰賣見的地點在**。

1)會見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會見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可在其住處或者偵查機關指定的監視居住場所進行會見。會見時其他人不應在場,但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或者盲、聾、啞人的,律師會見時其法定**人或者近親屬應該在場。且律師會見時,不被監聽。

2)會見末被關押的犯罪嫌疑人會見未被關押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在其住所、單位或者律師事務所進行。會見時其他人不應在場,但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或著盲、聾、啞人的,律師會見時其法定**人或吵遊者近親屬應該在場。且律師會見時,不被監聽。

3)會見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會見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在羈押場所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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