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十年了,房產證上沒有妻子的名字,離婚時妻子有份嗎

2025-03-05 05:15:23 字數 1693 閱讀 6368

1樓:張麗珍

根據法律規定,婚內取得的財產原則上為共同共有,因此,婚內取得房屋無論登記在誰名下,原則上也屬於共同共有,在離婚時,法院會判決房屋歸一方所有,由該方向另一方支付房屋折價款,但是在分割房屋時法院會照顧婦女、兒童以及無過錯方的利益。但是,即便房屋在婚內取得的,在以下情況下,也需要根據具體情況析出該方的個人財產部分:

第一,如果一方使用婚前財產全世中寬款購房並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則出資仍然屬於該方的個人財產,屬於個人所有,原因在於根據法律規定,婚前財產形態的變化不影響財產的性質,仍屬於個人所有。

第二,如果一方使用婚前財產支付部分購房款,並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則在離婚時應先析出該方的個人財產,剩餘的部分再由雙方進行分割。

【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搜亮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夫妻個人財產】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培巖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2樓:青山遠黛無錦繡

首先看房產證是婚前個人財產還是結婚後夫妻二譽搭人共同購買的,如果是婚後二人共同購買慶則拿,就算房產證上盯行沒有妻子的名字,那麼房產也有妻子的份兒。

3樓:二寶兒

如果這個房子是你們結婚以後才買到,即便是上面沒有你妻子的名字,離婚的時候你老婆也是有份的。

房產證沒老婆名字離婚有份嗎?

4樓:鄭麗燕

法律分析:1、如果這是婚前全款購買的且登記購買人的名下,則屬於個人財產,對方不能要求分割;

2、如果這是婚前購買磨敬且有貸款,登記在購買人的名下,則在離婚時,配偶有權要求分割婚後還貸及其增值部分的價值;

3、如果這是婚後收入購買的,不管登記在誰的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帶派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蠢遊賀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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