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不得瑟中年
你保留證據,辦理離職的文員請假不是理由,難不成走了他乙個就沒有其他人會辦理。
只要你提前乙個月辭職,到期後就可以走人了。至於是否交接完畢,那是公司的事,公司沒有找到人接手的話,難道我就要一直做下去?那要是辦理離職的文員離職了或死亡了,那不得在公司幹一輩子?
只要你有證據證明,你已經提前乙個月告之公司離職。就可以離開公司了。如果公司打你曠工,你可以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由公司賠償你的損失。
2樓:遇見預言
像這種情況的下 可以跟工資問明白文員大概什麼時候 上班 然後到時候再辦 ,如果公司繼續是這種不清不楚的狀態 ,員工是有權跟勞動部門仲裁的。
3樓:網友
如果你鐵了心想離開這個公司的話,有乙個比較簡單的辦法,你可以試試:收集你當時提交離職報告的資料、在單位上班的證據等,然後向公司領導和工會主席提出要求辦理離職手續,申明如果不給辦理,將提交人設部門申請勞動仲裁,我敢肯定,企業一定會馬上給你辦的。
4樓:網友
那麼你繼續多上一天班吧,不要給她們留空子鑽。
5樓:網友
有合同到期就不幹。
6樓:傾羅小築
其實離職手續應該是至少提前乙個月開始辦了,其實如果領導已批准同意,文員收假回來再辦手續應該也得吧,
7樓:網友
藉口吧,也許你應該去找勞動部門諮詢一下你的事物了喲。
提交離職後可以請假到走嗎
8樓:吳佳文
法律分析:不可以,正式離職前依然是該公司員工,請假需要經過批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三條 企業職工一方與企業可以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簽訂集體合同。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通過。集體合同由工會代表職工與企業簽訂;沒有建立工會的企業,由職工推舉的代表與企業簽訂。
第三十四條 集體合同簽訂後應當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集體合同文字之日起十五日內未提出異議的,集體合同即行生效。
第三十五條 依法簽訂的集體合同對企業和企業全體職工具有約束力。職工個人與企業訂立的勞動合同中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等標準不得低於集體合同的規定。
公司不發辭職書怎麼辦?
9樓:周業懇
1、**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2、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4、當地人民法院民事訴訟。如果勞動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還可以在15天內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直接通過法院判決執行。
一、去哪個單位投訴民工。
1、最簡單的方法是**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2、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4、如果勞動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還可以在15天內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直接通過法院判決執行。
5、嫌螞核按上述途徑索取工資的同時,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要求單位按應付金額百物伍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加付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五)因芹掘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我要辭職公司不給辭職書怎麼辦??
10樓:信必鑫服務平臺
辭職不需要申請和報告,更不需要批准。只要提前30天遞交辭職通知書(試用期提前3天), 到第31天(試用期到第4天)就直接要求單位給你辦理離職手續並結清所有工資;
注意:辭職書最好用快遞寄給公司負責人,另外在公司沒有給你辦理離職手續前,一定要按時上下班!) 如果單位不辦,你可以向當地勞動部門或仲裁委投訴!
免費) 簡單寫: xx單位: 本人因xx原因,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請在法定期限內辦理離職手續為盼。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枯配渣。
我要辭職公司不給辭職書怎麼辦??
11樓:知足常樂
這種做法是不合理的,只要你真的想辭職,在辭職前30天以內遞交辭職書面報告。
12樓:職場導師飛飛
回答您好,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提問辭職,廠裡不給辭職報告。
回答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提問不寫辭職報告,能不能走?
回答如果公司堅決不給,可以向勞動局投訴並申請賠償您好,不提交離職申請是不可以的,需要辦妥離職手續才算終止合同提問公司拖工資太久了,也沒有買社保。
好的,謝謝。
提問好的,謝謝。
13樓:李子涵
公司不收辭職報告但員工已經提前三十日提交,或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提交,到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不用公司同意;公司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之一,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也不用公司同意。
14樓:北海九道
你想辭職,公司不給辭職書也沒有關係的,只要給你相應的檔案就可以。
15樓:昆吾映秋
那你找到適合你自己的時間去和公司老闆好好談一談。
16樓:網友
辭職是你給公司交乙份辭職書。
17樓:務博實
還能怎麼辦啊,只能強制辭職吧。
我已經遞交辭職報告月了,公司不給我辦理離職手續,也不給我發工資了,我該怎麼處理
可以與公司協商解決,如果公司拒絕協商,可以相勞動部門投訴,或者提起勞動仲裁。因為只要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在這種情況下公司還遲遲不辦理離職手續是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
你好,我辭職了,公司部門領導跟我談話說離職只扣除本月績效,可我把
你沒有履行書面辭職手續,沒有證據證明你是辭職的。公司這樣做 開除 的目的,就是不想支付你的養老保險,將錯推到你這邊。所以,想要公司改變決定,你必須找到證明你是辭職的確鑿證據,才有可能在勞動仲裁中勝出 你好,我想請問下,我們公司把我們每個月績效獎拿出30 做年終獎,並且不滿一年的員工扣除部分不返回 勞...
以前單位因為沒辦理辭職就自動離職的不給辦理保險和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現在的單位保險應該怎麼交啊
用人單位不給勞動者開具解除勞動關係證明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如果勞動者要求單位限期轉移社保關係,用人單位沒有轉移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1 總的來說,流程為 參保人在原參保地提供身份證 社保編號,到所在的社保中心列印 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到新參保地社保機構辦理轉移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