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慢慢觀世界
這件事情法院已經進行判決,對男方要求退彩禮的要求不予支援。
這件事情和普通的沒有結婚或者剛結婚要求退還彩禮不同,這是兩碼事。這女子已經和男子同居了10年,而且生了兩個孩子,雖然在10年內他們沒有領證。可是他們已經是事實婚姻了。<>
一、十年時間看清乙個人
這個女子只能夠說用10年的時間看清乙個人。在這10年裡,他們倆雖然沒有結婚,可是共同養育孩子,女方也付出了非常多。我覺得這個女子更應該向這個男子要求補償。
女人10年的時光,這10年裡她是妻子,是媽媽,不管是出於什麼原因,感情出了什麼的狀況,這10年她的付出都不能否認。
這個男的這波操作也真的是很奇葩。
想想生了兩個孩子有多麼的痛苦,除了生孩子養孩子呢,在家庭養育孩子中,女性往往付出的更多,特別是養倆個孩子有多累,有個孩子的女性都深有體會。
乙個女人有多少個10年,這個女人和你一起度過了10年的時光。
對這10年的付出,男的更應該給這個女性補償。
兩個人一起生活,養育孩子應該彼此共同進步,即使最後因感情不和分開的,也應該好聚好散,而不是憎恨對方,應該為對方多考慮。
其實對於這件事情,我更關注的是這兩個孩子,最後是跟著誰。<>
二、勇敢的和過去說再見
分手了好聚好散好聚,能夠在一起這是一種緣分,特別是結婚生子。雖然不明白這兩個人為什麼同居十年而且還生了兩個孩子,卻不去領證。作為這個女子她應該看破 ,好好的面對未來的生活。
勇敢的去面對生活,快速的去走出這一段陰影。不要給自己太大的壓力,一定要轉換思想,這只是生活中的乙個坎,離開了,還有更多的選擇權利。
堅強的面對生活,畢竟還是兩個孩子的媽媽。離婚後應該活出自己的精彩。
不要覺得兩個人分開了有什麼可惜的,這種男人不值得你為他留戀。自己走好自己選擇的路,不必在意別人說什麼,只要自己過得幸福就好。
很多女性離婚之後可能日子過得比較艱苦,不過相信艱苦的日子總會過去。<>
離婚之後要不斷的提高自己的能力,讓自己生活得更好,要學會善待自己。
2樓:墜入深海
同居10年,還生了兩個孩子,已屬於事實婚姻,可以先私下協商,協商不成功的,可以申請鄉鎮調解,進行解決,實在是解決了,可以去法院起訴,解決相關情況。
3樓:柒晚灣
女子按法院判決辦事情。我覺得蠻無語的,雖然提倡婚姻自由,但是你不想跟人家結婚,還想要彩禮明顯就不太行。
4樓:哇塞塞影視剪輯
我認為女子應該拒絕,然後馬上報警,用法律的**來維權,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財產。
5樓:美顏秘笈讓你美
女子可以不退彩禮,是根據雙方的共同生活時間、子女生育情況並結合風俗習慣等因素綜合認定了。
6樓:小新愛科技
女子可以請律師,進行法律援助,爭取打贏這場官司。
7樓:你到底敢不敢
這樣的這個情況也是應該去返還的,因為兩人並沒有領結婚證,反而是屬於不受法律保護的,所以也得償還。
8樓:武帥帥
當然不同意這個要求了。不能歸還這些彩禮。因為這屬於婚前給的,屬於婚前財產。
同居三年後分手,高額彩禮需要全部返還麼?
9樓:
同居三年後分手,彩禮不需要全部返還,因為同居三年在某種程度上已經構成了事實婚姻,即使該婚彩禮為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也可以不退還全部的彩禮,但是可能需要退還部分的彩禮。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未辦理結婚手續,單舉辦婚禮,彩禮+訂婚禮共計達16萬元,並導致男方家庭困難,現在有一小孩,女方在男方外出一家外出打工還債時又與他人訂婚的怎麼辦。
這個基本就不用還了,都有孩子了屬於事實婚姻。
這個需要走法律訴訟。
是向法院起訴嗎?
嗯孩子撫養權屬於誰的?還是共同的。
看法院怎麼判,太小的話一般會判給母親,男孩的話母親不會要。
三歲半了。她想在找應該不會要。
走訴訟程式,僱個律師,記得索要精神損失費。
一般起訴多久受理。
起訴立馬就受理啊。
同居多年已生育子女返還彩禮嗎
10樓:張麗珍
同居多年已生育子女是否返還彩禮,應當根據實際情況來判斷的。離婚後彩禮三金可以由男女雙方協商處理,對於協商不成,且不滿足以下彩禮需要退還的條件,女方可以不用退還彩禮: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一、彩禮返帶鬥還需要注意什蠢纖磨麼問題。
1、結婚前給付彩禮的,必須以離婚為前提,才能考慮支援返還請求。如果給付彩禮之後,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給付人要求返還給付的,不予支援,因為此時夫妻尚作為乙個共同體,遵循夫妻法定財產共有制。如果當事人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該項請求,法院准許離婚的,可根據情況作出是否支援返還彩禮請求;判決不準離婚的,不能支援當事人返還彩禮的請求。
2、必須是當地確實存在婚前給付彩禮的習俗。一般來說,彩禮問題主要大量存在於我國廣大的農村和經濟相對不發達地區,人們迎親嫁娶,多是按民風、習俗形成的慣例。如果當地沒有此種風俗存在,就談不上給付彩禮的問題。
對於不能認定為彩禮的、屬於男女交往間所為的給付財物如何處理,要視其具體情況及性質,由法院依法作出處理。
3、解決彩禮糾紛時應遵循的原則。決定彩禮是否返還,以當事人是否締結婚姻關係為主要判斷依據。給付彩禮後未締結婚姻關係的,原則上應返還彩禮;如果已結婚的,原則上彩禮不予返還豎激(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習俗舉辦了結婚儀式但沒有領取結婚證書的,解除同居時彩禮原則上不予返還。
4、要區別彩禮給付時當事人的主觀意願。一般來講,彩禮的給付往往迫於當地**及社會壓力而不得不給,完全自願給付且無任何附加條件的屬於一般贈與行為,如果沒有特殊規定,通常不予支援返還彩禮的請求。
5、對於彩禮的給付、接受主體應當作寬泛解釋。實踐中,給付彩禮並不單純的是男女雙方之間的事情,常常涉及到兩個家庭之間的往來。對於彩禮的給付人和接受人應作廣義的理解,不能僅僅侷限於準備締結婚姻關係的男女本人,應包括各自的親屬。
現實生活中,彩禮往往是給付了女方的孃家,真正用於男女結婚的很少;許多時候,彩禮是全家用共同財產給付的,甚至是全家共同舉債所為。考慮到這些具體的情況,如果將給付人的主體和收受人的主體都作限制性解釋的話,不利於這類糾紛的妥善解決。
同居生子分手後彩禮返還嗎
11樓:點行**
需要返還,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若孩子隨女方一起生活,女方可以依據《民法典》的規定要求男方承擔孩子的撫養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同居1年分手男子欲要回88.8萬彩禮,共花130多萬!法院是咋判決的?
12樓:我的終點是
有對情侶同脊簡居一年分手後,男子想把萬彩禮給要回來,而且這其中一共花了130多萬。最後法院那邊判返回80萬給男子。<>
一、同居1年分手男子欲要回萬彩禮,共花130多萬!
近日福建福清法院審結了一起婚約財產糾紛案件,這個如圓案件大概就是一對情侶林某某和陳某某經媒人介紹以後認識兩人在協商以後,確定彩禮數額為萬元,並於幾天後雙方舉行訂婚儀式。在這次訂婚宴當中,林某某置辦的酒席,加上各種費用以及彩禮,一共花費萬元。本來兩人訂婚以後就開始同居了,在同居的一年時間裡面,因為性格不合,所以兩人就分開了,分手以後男子還想把那些彩禮錢給要回來,一般來說兩個人分手了,男子要回彩禮錢也是很正常的事情,所以男子就把這個事情起訴至福清法院。
二、法院判決:案件中的陳某某 、陳某興、嚴某某共同返還林某某彩禮80萬
對於這個案件,這位男子也就是林某某想把自己當初給的彩禮錢要回來也是很正常的事情,畢竟兩個人都不在一起了,彩禮錢肯定要回來,不然就虧了。而且根據法院那邊的判決,大概就是法院那邊說林某某和陳某某雙方訂婚一事的各種流程符合法律規定,而且也有轉賬記錄,並且在此案件當中,陳某某收的彩禮行為是一種家事行為,陳某某、陳某興、嚴某某共同收了這份彩禮,三人應該共同返還林某某彩禮80萬。<>
林某某和陳某某兩個人訂婚以後同居近一年,因為性格不合,所以就分開了,其實他們這麼做也是對的,兩個人不合適當然就要分開,不然渣野塌勉強在一起是不會幸福的。
13樓:兔子舞
法院對此的判決就是要求女子退回這80萬,雖然在瞎雹這一年的時間都是男人認為女人花了有50多萬元,但是在這一年的時間磨擾帆當中,男女生也是為男人付出了相應的一些代價的,所以男生也是需要對女生做出相應李橘的賠償。
14樓:青青子衿
彩禮是結婚的時候過的禮金。是奔著結婚去的。結婚失敗當然要退還彩禮。法院當時判定了退還了禮金。
15樓:職場導師王玲
法院給他拿回了80多萬,然後剩下的八萬元就當這些年的補償了,虛蘆由於他同居結婚高碼,這已差念帶經屬於一種違法行為的說說,畢竟要付出一定的代價。
同居1年分手男子欲要回88.8萬彩禮,彩禮返還的條件有哪些?
16樓:遊戲小能手
結婚之時彩禮必不可少,它不僅代表著男方的重視,更作為小兩口開啟未來生活的啟動資金。但如果給予彩禮之後,男女雙方並未如約結婚或者辦理完結婚證之後卻一直沒能共同生活、因為彩禮導致生活困難,給付的彩禮需要返還給對方。<>
儘管國家並沒有法律規定要求結婚冊缺之時男方要給女方彩禮,但作為一種普遍存在的社會現象,結婚之時不管是家庭條件優渥還是普通,家長們都會力所能及的準備彩禮給新婚夫婦們留作開啟未來生活的基本資金。但也會存在給予完彩禮之喊基後雙方反悔,不願意正常登記結婚,又因為彩禮鬧出糾紛事件。為了保障男方鄭姿謹的權益,法律明確規定,在結婚之後沒有夫妻之實、沒能共同生活、未辦理結婚證、給完彩禮之後導致男方生活困難,想要離婚必須要返還給對方彩禮。
當然返還的彩禮也有一定的比例,並非所有情況全都全額返還。具體則要根據雙方的經濟情況、過錯方、兩人生活的時間、是否生子流產等情況綜合來評估。舉例來講,如果兩人遲遲沒有辦理結婚證,以結婚為前提在一起生活一年左右的時間,日益相處的過程中發現彼此不合適,可以申請對方返還彩禮總額的30%。
共同生活的時間越短,返還的數額也就越多,如果在同居期間導致女方出現懷孕或者流產現象,還會酌情考慮少退彩禮。<>
同樣如果沒有辦理結婚證,但是同居生活期間,兩人生活時間長達兩年以上,並且已經生兒育女或者所有的彩禮用作兩人的日常開支,這些情況女方均可以不返還彩禮。返還彩禮之所以出現,無非是為了約束雙方,在人人平等的今天,法律在保障女性的同時,其實也考慮到了男性的利益安全。
沒想到同居兩年的男朋友,現在我和他分手要我賠他兩年的花銷的錢54000,我不給他還來我家鬧最後還把
你告他 你,看他還敢要錢!哎,這社會大了,人多了。什麼樣的奇葩都有,不是什麼好人,我覺得中國好多都這麼現實自私,還是我們雲南人實在,呃呃。妞啊,以後下手能不狠點嗎,估計你這樣也是沒打算和他長久吧。不過那男的和你同居了,誰也不怪誰,哎。出來生活都不易。第一,以後別這麼犯傻了!第二,讓他告吧,他贏不了的...
過禮之後,同居兩年,分手後,彩禮要全部返還麼
根據法律規定,男方為結婚而給付女方的彩禮,只要沒有辦理登記結婚,女方是應當返還彩禮的。但訴訟是有風險的,男方如果起訴,會面臨著舉證不能而導致的法律風險,即男方能否證實給女方錢了,給了多少錢?有哪些證據,這些證據是否足以證實 給錢 給多少錢 的事實。證實不了,事實情況將難以認定,彩禮返還的訴訟請求就難...
同居一年不適合要分手,男方不同意,以死威脅,怎麼辦?
自已覺得不合適就分手。男方以死威脅是無效的。你可以找派出所或法院鑑證你們分手,把你們遺留問題理清,一走了之。他的死活與你毫無關係。這個事情還是要通過他的家人解決此事,以死相逼威脅,把他交給他家人,並宣佈分手之事。不合適分手很正常,不要覺得男人這種行為是很愛你,這是偏激的表現,可以看出他這個人很自私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