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孤竹遊子
轉賬收訖只是一種內部標識,是否能夠衝賬,還是以經過審批手續的費用報銷單為準。
這種章一般不帶公司名稱,也就沒什麼法律效力。如果是公司刻的帶有公司名稱,就比較麻煩了,需要履行作廢手續。
2樓:
轉賬收訖專用章是否有公司的名稱?如果沒有的話,應該不要緊的。人家蓋了那個章,也沒有任何證據是你們公司的,對把?
建議以後,就用手寫的吧。收據上有一欄是收訖方式的。除了現金,就是轉帳。
手寫再說也方便,不是嗎?
3樓:網友
這種印章並不納入印章管理中心管理。即便有公司名稱。也只要公司出證明就可以刻制。
按你說,應當是你們公司內部使用的,內部通告作廢就行。
如果有人自己開了收據再蓋上章?不是你作的事,不用怕,大不了上法庭也會還你清白。
4樓:狼群的首領
不必緊張,既然是公司的轉賬收訖專用章就不會牽扯公司外其他事情,也就是說只是內部報銷才使用的章,如果沒有報銷業務,就算模仿你的簽字加蓋轉賬收訖專用章,又有什麼用?
5樓:網友
1、收據章丟失,先登報報丟失,並宣告作廢。
2、根據公司開具的額證明重新刻乙個。
3、你們公司的收據財務經辦人員應該簽字的,所以就算別人自行開具了收據也是無效的。
6樓:網友
如果這種情況發生,那麼這個收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7樓:網友
你這問題有點太專業。建議你找個律師問問吧。打個**就行也不費啥勁。
收據必須蓋財務專用章嗎
8樓:李明
除法律有特殊規定外(如發票的蓋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對外簽訂合同及其他法律檔案,具有極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義發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紹信、證明或其他公司材料裂譁均可使用公章。合同專用章,單位對外簽訂合同時使用,可以在簽約的範圍內代表單位,單位需承受由此導致的權利義務實際工作中,公章可以代替合同專用章使用。但是收據不是合同,合同專用章並不適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
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逐欄、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並加蓋單位財務印章或者發票專用章。
收據蓋收款專用章是否有效
9樓:夏振超
法律分析:蓋收款專用章和財務專用章都有效。 收款收據只適用於非經營性的往來款項,蓋財務專章或單位公章讓歷悉者是可以的,但涉及經營性的收入,必須開發票爛枝,不能開收款收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二十二條 開具坦乎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並加蓋發票專用章。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虛開發票行為:
一)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二)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三)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收據可以蓋業務專用章嗎
10樓:唐軍松
法律分析:收據都是需要蓋章的,如果不蓋御塌櫻章一般是沒有法律效用的,因此收據蓋章是所有會計人的常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衫胡以請求鎮叢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收據專用章可以隨便刻用嗎
11樓:林涵
法律分析:不可以,個人不可以隨意私自刻發票專用章,企業/單位在工商局辦理了相關登記後,稅務局通知公安局指定地點刻章,因為公安局要做備案登記。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偽造國家機關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條 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晌睜派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早譽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
偽造、變造、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第二百八宴賀十條之一在依照國家規定應當提供身份證明的活動中,使用偽造、變造的或者盜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情節嚴重的,處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八十條之二盜用、冒用他人身份,頂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學歷教育入學資格、公務員錄用資格、就業安置待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組織、指使他人實施前款行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國家工作人員有前兩款行為,又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
收據可以蓋收款專用章嗎?
12樓:崔靜
法律分析:蓋收款專用章和財務專用章都有效。 收款收據只適用於非經營性的往來款項,蓋財務專章或單位公章者是可以的,但涉及經營性的收入,必須開發票,不能開畢陸兄收款收據手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二十二條 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並加蓋發票專用章。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虛開發票行為:
一)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二)讓他人為自己開悉閉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三)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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