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兩個老婆都不算老婆,也不算重婚罪因為都沒結婚證,小孩還是自己的小孩,該撫養還得撫養,跟婚生的小孩一樣。
2樓:我就是大蘋果
問題給的不明確,但根據樓主所提供的資訊,從「乙個人有兩個老婆」這句話來看,可以知道,這個男人分別以夫妻名義同時跟兩個女人共同生活,並且都有小孩。
這種情況下,如果一但追究起刑事責任來,法院很可能會以重婚罪定罪處罰。
最高法院1994年12月14日《關於《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施行後發生的以夫妻名義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處罰的批覆》中明文規定:「 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1994年1月12日***批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發布)釋出施行後,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仍應按重婚罪定罪處罰。」
雖然我國現行法律普遍不再承認「事實婚姻」,但這條例外,而且由於我國法律體系目前還不太健全,可操作性較大,所以,構成犯罪的可能性還是有的。
3樓:網友
從1994年2月1日以後,未經登記不再成立事實夫妻關係。故因與二婦女均未構成夫妻關係,因此沒有下場問題。不過,此男與二個孩子形成父子關係,有撫養義務。僅供參考。
4樓:網友
下場就是努力賺錢好好養活小孩子,再照顧好兩個法律上不承認的所謂的老婆。會有點累。
兩個老婆乙個沒結婚證犯法嗎
5樓:嵇小函
法律分析:不算重婚。在沒悶仔有結婚證的情況下是很難去追究對方的行為是重婚的,只有拿到了結螞返汪婚證之後發現對方有兩個老婆才有機會追究重婚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二)世困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未到法定婚齡。
沒結婚證有兩個孩子怎麼判
6樓:撲火之蛾
雙方所生的 非婚生子女 ,由哪一方 撫養 ,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時,應根據談耐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哺乳期內的子女,原則上應由母方撫養,如父方條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撫養。沒 結婚證 ,孩子一般都判給有能力的一方,或者是條件適合孩子健康成長一方,如果兩個家庭條件相同兩個孩子應該是數灶乙個人帶乙個。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 離婚 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薯侍扮。
怎樣愛上乙個人? 15,如何愛上乙個人?
生理上的性衝動 當我們對一位異性產生興趣或愛上某個異性時,希望彼此有身體上的接觸。在真實的愛情生活裡,這種慾望是永遠存在的。性衝動並不單單只是行為,它還包含了許多其它親密的身體上接觸,譬如牽手 擁抱等等,這種情感會永遠都存在愛人的心裡。愛乙個人憑的是感覺,有的人一見鐘情,有的人相處很久了也沒有愛的感...
怎樣才能愛上乙個人?怎麼才能愛上乙個人
吥愛就轉手離開,既然伱對這些沒興趣,還想唻咁嘛,何必吥去做些哊意義的事,者 丶橘僪 助理 二級 10 8 13 46我也是乙個曾經被愛傷透了的人,避免回憶!者 斑葉繭繭 試用期 一級 10 8 13 43他倆說的很好呀!偶也是一樣!也想知道!我現在是不想這些事,做喜歡做的事,以後,有點成績了,就找個...
愛上乙個人是什麼感覺,愛上乙個人是什麼感覺
真正愛上乙個人 又很多種感覺!唯一相同的感覺就是很迫不及待的接近他或者她 或者相見的時候感覺很興奮 這都是真正愛上乙個人的感覺。有這麼乙個人 就是這麼乙個人 他就是跟別人不一樣 他並不長得很特別 他的性格並不特別好 他也並不是特別 才華橫溢 但是你偏偏就是喜歡他 你就是只對他有感覺。真正愛乙個人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