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被人惡意損壞,己口頭協議講和還要不要到派出所做筆錄?

2025-01-01 05:30:20 字數 4452 閱讀 5725

1樓:牛錦文

如果車輛被別人惡意損壞,但是你沒有報警的話,兩個人私底下進行協商。我覺得這種情況你就沒有必要再去到派出所做筆錄了。畢竟你沒有辦報案。

但是這個事情確實是因為矛盾衝突,你必須得處理圓滿些。以免以後還會發生類似現象。

2樓:老幅爺

己經達成口頭協議,若是對方己經履行就沒有必要了,若是對方還沒履行,你又擔心他變卦,那就最好去派出所做筆錄或備案,雙方一塊去,一般派出所會根據情況調解或者是備案。

3樓:網友

那就沒必要了,都口頭協議講和就沒必要在派出所做筆錄了。

4樓:帳號已登出

私下協議就是私了,這個就沒必要派出所做筆錄了。除非你報警了,備案了。

5樓:網友

車輛被惡意損傷,以口頭協議講車和解,要不要上派出所做筆錄?如果你當時沒有報案,那麼那就沒必要做筆錄了,如果你覺得他不想掏那麼多錢,那麼你不作弊六就沒有證言,所以口頭協議也可能會失效,那麼那你就自己倒黴了。

6樓:立冬

如果已經報警就必須要做筆錄存檔,因為只要接警就必須有處置結果,否則可不用到派出所做筆錄。

7樓:網友

車輛被人惡意損壞,如果當時沒有報警,就沒必要到派出所受理了,

8樓:帳號已登出

私了了賠償損失了就可以不用了。

9樓:來自石家大院守信的大羽梅

車輛被人惡意損壞,口頭協議不具備證明和法律保護,建議立字據按手印。

10樓:荊萊

如果損壞價值低於5千元,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罰。這種情況,可以和解。

如果損壞價值超過5千元,按照《刑法》的故意毀壞財物罪處罰。這種情況,不能和解,司法機關會履行刑事訴訟程式。

11樓:攝影師唐

害怕自身哪兒做得不是很好,擔心惹惱了人。這類觀念,實際上是因為對不明的一種慎重,由於不清楚正對面是什麼樣的人,空睬滓僥酒列。

雙方打架,雙方都受傷,但是雙方同意私了,沒人報案,派出所是否可以做筆錄?或者可以不要筆錄?

12樓:他之羽翼

輕傷以下。

可以協商,但是輕傷及以上就可以被認定為犯罪,派出所可以傳訊並做筆錄內。不嚴重可以不通過容派出所,但是雙方一定要說清楚,最好書面約定清楚,註明事件發生的起止時間,參與人,事件的完整經過,及雙方對該事件達成的協議,瞭解糾紛,避免以後衍生其他賠償糾紛,也為以後維權作依據。。

報警後去派出所做了筆錄(屬於民事糾紛) 後面不想追究對方責任了 有沒必要去銷案

13樓:墨汁諾

有必要去銷案。不想追究對方責任後你可以主動請求和解,在派出所民警主持下達成合解或調解協議,和解了即結案了。

一、《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一百八十三條規定, 經過偵查,發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撤銷案件:

一)沒有犯罪事實的;

二)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四)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式規定》(公安部令第125號)第一百五十三條規定: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毆打他人、故意傷害、侮辱、誹謗、誣告陷害、故意損毀財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侵犯私隱、非法侵入住宅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調解處理:

1、親友、鄰里、同事、在校學生之間因瑣事發生糾紛引起的。

2、行為人的侵害行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過錯行為引起的。

3、其他適用調解處理更易化解矛盾的。

對不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民間糾紛,應當告知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調解組織申請處理。對情節輕微、事實清楚、因果關係明確,不涉及醫療費用、物品損失或者雙方當事人對醫療費用和物品損失的賠付無爭議,符合治安調解條件,雙方當事人同意當場調解並當場履行的治安案件,可以當場調解,並製作調解協議書。

14樓:江南雨青

最好是銷掉,很簡單的。因為報警筆錄不銷掉總是有效的,警察還是會去做的。總不能讓他們白忙吧。

15樓:蕤蓓蓓

有必要銷案的。

雖然可能**辦事效率不是很高,但是一般的案子他們還是會逐一審理的,為了你們雙方以後方便,還是要去銷案的!

16樓:網友

沒有必要,你不去追究,jc也懶得管,普通的民事糾紛多了。

報案後,派出所一定會對當事人做筆錄嗎?

17樓:阡陌上花開

會,立案了就抄會做筆錄。襲派出所除了管戶口一般也就只能做筆錄了。

詢問筆錄,又稱「詢問證人筆錄」,是司法人員在刑事訴訟活動中,就詢問證人、被害人的過程及內容所作的文字記錄。詢問筆錄可以作為證據使用。法律規定,詢問證人、被害人應當製作筆錄。

注意事項:1、詢問筆錄要如實地、完整地記載證人、被害人的陳述。詢問筆錄的處理辦法同訊問被告人筆錄的處理辦法一樣。要交給證人、被害人核對,並允許其改正其中的錯誤。

證人、被害人要求自己親筆書寫證詞的,要允許書寫,必要時,也可以讓證人、被害人親筆書寫證詞。詢問筆錄的順序應該符合實際的詢問順序。證人或被害人以及詢問人員都應該在詢問筆錄上簽名。

2、詢問筆錄作為記載證人所提供的證言,具有法律的嚴肅性。在詢問開始時,詢問人應向被詢問人宣講《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八條規定,並在筆錄上作出如下記載:「詢問人根據訴訟法第九十八條規定,告知被詢問人應當如實提供證書、證言,如有意作偽證或隱匿罪證要負的法律責任。

被詢問人應當在簽名後蓋章或捺指紋,筆錄各頁之間也應蓋上騎縫章(或捺指紋)。

18樓:網友

是的,如果不存在找不到人的情況下。

因打架,私了,在派出所雙方簽了乙個協議,留在派出所;並沒有做筆錄,請問這個協議會丟嗎?

19樓:網友

因打架的私了,屬於治安糾紛調解,派出所在調解過程中是行政調解角色,因此這形成的協議是一式三份的,雙方當事人各留乙份,調解機關派出所留乙份。不做筆錄不要緊的。協議除非是三方都留了,這種情況不太可能吧。

派出所的調解協議是有法律效力的,超越協議的你可以拒絕履行。

20樓:北京杜

協議不會丟,不過五國簽訂一方卻是未成年,那是可以無效 的。

21樓:位壘

派出所的卷宗內有協議書。

因一方當事人系未成年人,其監護人可以要求繼續**。

給付醫藥費時由其監護人出具收條。

22樓:黃忠強

如果對方反悔起訴你,你可以要求法院向派出所調取協議。

交通事故打110不要賠償還要去派出所做筆錄嗎

23樓:天藍s色

雙方都不需要保險賠償的話應該不用,有一方要保險公司索賠必須要雙方去交警隊開事故認定書。

被人打了去派出所做筆錄自己說的與派出所民警寫的有出入,不簽字想給他理論他可他直接趕我走,該怎麼辦

24樓:花千骨不了情

你們父子去派出所的上級部門投訴,他們不作為不文明執法可以求助**。

警察做筆錄時恐嚇我,不停講話引倒我,而且筆錄與我所說不一樣,要求改警察不肯。這種情況我能重新錄嗎?

25樓:哎喲帶你看娛樂

可以的。

bai。

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du事案件程式zhi

規定》第一百八十四dao條規定:訊問筆錄內應當交給犯罪嫌容疑人核對或者向他宣讀。如記錄有差錯或者遺漏,應當允許犯罪嫌疑人更正或者補充,並捺指印。

筆錄經犯罪嫌疑人核對無誤後,應當由其在筆錄上逐頁簽名(蓋章)、捺指印,並在末頁寫明「以上筆錄我看過(或向我宣讀過),和我說的相符」。拒絕簽名(蓋章)、捺指印的,偵查人員應當在筆錄上註明。訊問筆錄上所列專案,應當按規定填寫齊全。

偵查人員、翻譯人員應當在訊問筆錄上簽名或者蓋章。訊問犯罪嫌疑人,在文字記錄的同時,可以根據需要錄音、錄影。

26樓:張玄操

已經簽字的筆錄,個人沒有辦法修改,除非是**聯絡你重錄。

筆錄有異議,可以提出,請筆錄人員修改;但是按你的說法,筆錄人員有責任,實施起來恐怕很困難。

既然不是你的真實意思表示,為什麼要簽字?

27樓:網友

偵查權強大的年代,幾乎沒有改變的可能。

28樓:網友

沒有辦法了,簽字了沒有改的機會了。

29樓:趙麗穎

聽我一句,好好表現,入黨考公務員,等你有了這雙重身份,警察欺負你之前就得掂量掂量了,這個社會就是這樣,想開點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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