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中介公司要求補釦前幾個月的保險不合規定,他如果要求補釦前幾個月的保險,那你也可以要求加前幾個月的薪資。道理也是一樣的,只是想多扣你們一些錢,他們就多賺一些錢!黑心啊!
或者你也可以打**到勞動局諮詢!也有職能**幫你解決這個問題。
2樓:網友
是否和 工人工資有關 ?是否隨工資的增加而多扣呢,如果工資沒長和原來一樣 那樣多扣是否符合勞動法規定呢?
你不用擔心,是這樣的:社保的交費的確跟我們的工資有關。對於你提到是否隨工資增加,這個完全取決於去年的社平工資,如果說社平工資漲了,不管自己的工資漲與否,其交費肯定會**。
按照現目前的生活水平,看得出社保的交費趨勢一直都在往**。
還有就是 (如果今年的勞動法才出來 ,而且前幾個月的各保險沒扣 ,而中介公司要求補釦前幾月的各保險)那樣是否合法呢//?
你所提到的這種情況,因社保的交費是可以累計計算的,這個不存在補交之說,只是說你現在接著交就可以或者單位願意出未來幾個月的相關費用。
還有,只要與用人單位構成勞動關係,就有義務為勞動者購買社保。
新勞動法中對保險的規定是怎樣的?
3樓:簡簡單單
1、勞動法中規定用人單位應在員工入職三十天內購買社會保險的。
2、《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4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是這樣的, 只要建立了勞動合同就應該參加保險。
5樓:匿名使用者
單位應自用工之月起為員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如不繳納,員工可以向單位所在地勞動局監察部門投訴。
勞動法關於保險
6樓:法律實務研究
勞動法關於社會保險的規定在第九章第七十條至第七十五條。
勞動法第九章 社會保險和福利。
第七十條 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設立社會保險**,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
第七十一條 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和社會承受能力相適應。
第七十二條 社會保險**按照保險型別確定資金**,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七十三條 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一)退休;二)患病、負傷;
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
四)失業;五)生育。
勞動者死亡後,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
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準由法律、法規規定。
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
第七十四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依照法律規定收支、管理和運營社會保險**,並負有使社會保險**保值增值的責任。
社會保險**監督機構依照法律規定,對社會保險**的收支、管理和運營實施監督。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社會保險**監督機構的設立和職能由法律規定。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挪用社會保險**。
第七十五條 國家鼓勵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為勞動者建立補充保險。
國家提倡勞動者個人進行儲蓄性保險。
7樓:網友
你公司的做法違法,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之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建議你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直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申請,以維護你的合法權益。
8樓:網友
可以索賠。索賠包括未籤合同雙倍工資、社保、醫保損失(不一定能補繳,即使補繳,也不能享受那一段時間的待遇)。
9樓:網友
勞動合同法規定,企業用工必須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辭職了可以攜帶有關證據,如工資折、證人證詞等到勞動爭議仲裁部門辦理申訴仲裁,督促企業為員工繳納社保,簽訂勞動合同。
請問新勞動法養老保險規定?
10樓:法邦網專家
1、要求單位補交支付你的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費用;
2、向勞動保障部門投訴;
3、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直至向法院訴訟。
新勞動法中的保險包括哪些,新勞動法中對保險的規定是怎樣的
社會保copy 險共有5個險種 1.養老保bai 險 2.失業保險 3.醫療du保險 zhi4.工傷保險 5.生育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dao,以參保人員所在省份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依照下列比例按月繳納,1.養老保險費 單位繳納20 個人繳納8 2.失業保險費 單位繳納2 個人繳納1...
新勞動法對企業和個人有什麼影響,新勞動法對企業的影響是機遇還是挑戰
新的勞動合同法更傾向於保護勞動者,對用人單位給予更嚴格的要求,就違約金一塊,用人單位除了在給勞動者提供培訓和約定競業限制的情況下可以約定勞動者的違約金外,不得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此外,除勞動者存在過錯 勞動合同法39條 用人單位解除合同外,其他情況下,不論是勞動者還是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合同,還是雙...
新勞動法裡有陪產假的規定嗎,勞動法內男士陪產假有幾天
陪產假國家沒有統一規定,這個是各個省的規定。比如 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十條 男女雙方晚婚的,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四日。女方晚育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六十日,並給予男方護理假七日。增加的婚假 產假 護理假,視為出勤,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各地男人陪產假規定 一般來說,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