氏族消失的原因,你認為是什麼?

2024-12-30 08:40:42 字數 4173 閱讀 4368

1樓:小周高等教育**答疑

隨著人類社會的生產方式從狩獵變為畜牧和農耕,男子成為生產力的主體,人類也就從母系氏族社會轉入了父系氏族社會。這個觀點在十九世紀被美國人類學家根據對印第安部落的觀察提出後,得到恩格斯認同,因而在中國變成了常識。也有人認為母系社會怎樣消逝是個偽問題,因為目前很多人類學家並不認為人類歷史上曾經普遍經歷過乙個母系社會階段。

筆者不是人類學家,對後乙個觀點姑且存疑,而對於前乙個常識,在報章上讀到考古學近來的發現時,注意到一些事件在時間順序上的矛盾,產生了疑問,提出來就教於專家。

2樓:零鍾人

母系氏族消亡,父系氏族興起的過程,與農業的成熟過程是同步的。農業成熟以前,採摘與狩獵是人類食物的兩大主要**。前者主要是女性勞動力承擔,而後者則以男性勞動力為主。

相對於狩獵而言,採摘的收穫比較穩定、有保障。母系氏族就是建立在此基礎之上的。而農業比較成熟之後,男性勞動力成為從事農業的主要勞動力,而農業又是人類食物的最主要**,因此男性與女性在經濟上的地位發生了轉換。

也正是由此,母系氏族被父系氏族最終取代。

3樓:百變小卷卷

原始部族社會由產生,發展,直到盡頭,是殷商時期。因為缺乏競爭活力,嚴重阻礙生產力的發展,而最終徹底解體,周武王建立以家(即夫妻)為基本單位的大周國。大周國以後,原始部族社會最終消失。

4樓:丁南北一人

氏族是伴隨母系社會產生的,母系社會消失了,所以氏族也就消失了。

5樓:浣水烏衣採暗香

氏族消失的原因,我認為主要是歷史時代發展的必然結果。

6樓:小知04239燙刺

乙個小時內沒達到指定的人數,臨時氏族轉不了正式氏族就會消失。

7樓:在下哭哭醬

‍族裡的人太少了吧,況且你上的時間少,沒有了就重新建個,才10金,我都是自己建的,現在裡面也有50多個高手。‍‍

8樓:賈靖卉

家族自動解散一週內該家族人數不足3人或者一週內該家族上線人數低於1人。

9樓:白公子

私有財產的出現,男女地位的變化等等。。。

10樓:瑗跨摐瀛橉煃

1小時沒有10個支援的話,臨時氏族就沒了。

氏族怎樣形成的

11樓:哲哥聊歷史

氏族是以血緣關係結成的原始社會基本的社會經濟單位。氏族內部實行禁婚,生產資料公有,集體生產,平源缺均分配,無剝削和階級。公共事務由選出的氏族長管理,重大事件由氏族成員會議決定。

隨著生產力的提高、等級制度和私有制的確立,氏族制度開始瓦解,為一夫一妻制家庭所取代。 在從猿到人的轉變過程中,開始彼此之間像動物一樣雜交混居。後來便出現了血緣家族。

在血緣家族中,婚姻按班輩劃分,所有的兄弟姊妹,包括從兄弟姊妹之間都互為夫妻,而長輩與晚輩之間的婚姻則被禁止。乙個血緣家族就是乙個集體、乙個山大公社,這就是氏族。雹唯辯。

聚落,氏族是如何出現的

12樓:任量閭杏

我國氏族聚落南北方地區的兩個典型是北方地區的半坡聚落與南方地區的河姆渡聚落。

半坡聚落與河姆渡聚落有共性,也有其各自的特性。共性是:①兩者都處於大致相同的發展階段,屬母系氏族階段;②都是以農業生產為主要經濟形態,兼有飼養、漁獵、採集等經濟活動;③都會建築房屋,過著定居生活;④都會使用和製作磨製石器和陶器。

相異之處是:①地理環境不同;②建築房屋的特點不同;③農作物不同;④陶器製作的風格不同。因此,我們常認為半坡聚落反映了北方半乾旱地區農耕文明的特點,是黃河流域母系氏族文化的代表;河姆渡聚落反映了南方溼潤地區農耕文明的特點,是長江流域母系氏族文化的代表。

聚落的形態而言,世界上的聚落可以分為城市聚落和鄉村聚落兩種型別,鄉村聚落又可以分為兩種型別:一種是住宅聚集在一起的集聚型村落,簡稱集村;另一種是住宅零星分佈的散居型村落,簡稱散村。在集村內,按村莊的延伸形式又可分為團狀、帶狀和環狀等。

團狀聚落的平面形態近於圓形或不規則多邊形,一般位於耕作地區的中心。平原地區和盆地的聚落多屬於這一型別。帶狀聚落是因近水源而沿河道伸展,或避免洪水浸淹而沿高地成條帶狀延伸的聚落。

散村的分佈表現為分散、孤立的特點,多分佈於山地丘陵地區。農宅或三五戶,或獨戶零散分佈。其形成原因主要是耕地數量少、分散不連片。

每戶為了最大限度地接近自己的耕地而分散建宅。

氏族公社(約前10萬年——西元前21世紀)是繼原始人群之後出現的以血緣為紐帶的人類共同體,是原始社會的高階階段(原始社會兩大階段:原始人群和氏族公社)。氏族公社的歷史又可分為兩個階段,即母系氏族公社階段和父系氏族公社階段。

其中:母系氏族公社的主要特徵是:婦女居於支配地位;父系氏族公社的主要特徵是:

男子居於支配地位。

兩者異同:聚落是人類聚居的形態,不一定有血緣關係為基礎,氏族是人類以血緣為紐帶所結成的群體,乙個氏族也·可以經過若干年的發展,形成聚落。

氏族社會形成的原因是什麼

13樓:初夏

可能是因為古人在劃分什麼是「自己人」什麼是悶棚「外人」的時候,能夠參考的標準只有是否長期生活在一起。而幾代人——按當年的人的壽命算,可能少到三十年——如果都生活在一起的話,那麼基本都沾親帶故了。其實氏族社會形成以前,人類或者說進化中的人這種生物,應該也是這麼過日子的。

只不過那時人沒有作為人的自覺,沒有文化傳遞,不知道加工工具來延伸人所能影響的範圍,無所謂「社會」一說,自然也就無所謂「氏族社會」了。

而且那時候似乎不一定有「定居」一說,可能連耕地務農都得按季到不同的耕種區去,所以沒辦法按地域劃分。

簡化地說,生產關係/生產力那一套。畢竟當時的狩獵,人對野獸的優勢唯有合作,要合作首先得有信任或者認同對方。於是在乙個沒有各種通訊/聯絡手段的時代,可相信的除了知根知底,幾代人生活在一起的「自己人銷寬」外,還有誰呢?

或者就算是務農,至少需要連續一年的持續勞動,以虧罩亮及在收穫時大家一起分配。半路加入的明擺著省去了幾個月的勞動,而行蹤不定的則不知道什麼時候會撂挑子離開。

所以不管是當時那種生產方式,可能沒有所謂「打零工」一說,而需要勞動者以某中方式聚整合比較穩定的團體。當時沒有政黨、工會一說,於是天然存在的「家庭」自然就通過各種親屬故舊的關係聯絡起來了。

以上可能有誤導。

氏族習慣的一些疑問

14樓:王藥師

1氏族習慣是靠什麼往下流傳的,記在本子上還是靠口頭?

答:氏族是原始社會中成員出自乙個共同的祖先、以相同的血緣關係結合的人類社會群體。當時還沒有文字,流傳習慣當然還是人口相傳,當然他們也還會用雕刻、繪畫來記錄一些圖騰的符號。

2 氏族習慣與習慣法的區別,我個人認為因為人們違反了氏族習慣也應該受到懲罰,那麼氏族習慣也有強制性,所以它也是法律。

習慣法是獨立於國家制定法之外,依據某種社會權威和社會組織,具有一定強制性的行為規範的總和;是社會發展到法律精神萌發之後形成的第一種法律。

氏族習慣應該算是習慣法的前身,它具有部分強制性,從廣義上來說氏族習慣也算是一種習慣法。

而違反了氏族習慣的人們一般的確會受到懲罰,但是社會的發展總是不斷打破陳規陋習的,所以並不是所有所有違法氏族習慣的都會受到懲罰。

隨著 和 的進步,出現了氏族

15樓:淺羽皆人

生產力;社會;

氏族,又稱「氏族公社」。原始社會中為了生存,以血緣關係結合的人類社會群體,其成員一般有乙個共同的祖先。大約產生於舊石器時代中、晚期。

他們往往用一種動物或植物作為本氏族的圖騰標記。在氏族中,婚姻有一定的規定。早期是氏族內婚配,但禁止長輩與晚輩通婚,也排首則頌斥兄弟姐妹之間的婚配,甚至禁止與母方最遠的旁系親屬婚配;後期則是氏族間聯姻,也可能有搶親。

氏族成員的地位平等,集體勞動,平均分配,財產共享。公共事務由氏族首領管理,重大事務由氏族成員組成的氏族會議決定。氏族社會先後經過母系氏族社會、父系氏族社會。

大約在銅石並用時代由於私有制的發展而解體。

氏族是原始社會一定發展階段上的社會組織和經濟組織的基本單位。 氏族盯裂大約產生於舊石器時代晚期,其主要特徵是:靠血緣紐帶維繫;生產者鄭資料歸氏族公有,成員共同勞動,平均分配產品;公共事務由選舉出的氏族長管理,重大問題(血親復仇、收容養子等)由氏族成員會議決定。

在共同經濟生活的基礎上,形成氏族共同的語言、習慣和原始的宗教信仰。幾個氏族可以聯合為部落;氏族人口繁殖後,可以分化為多個氏族;氏族人口銳減後,也可能併入、依附其他氏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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