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對房屋產權是如何規定的?

2024-12-24 09:05:21 字數 3097 閱讀 8734

1樓:以心

‍則上婚後共同財產應當平均分割,但是也有例外。我國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我國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2樓:網友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

國家對房屋產權的規定

3樓:上海婚姻家事梁聰團隊

房屋產權歸屬 法律規定如下: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規定, 不動產物權 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 不動產登記賀純檔 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十條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

統一登記的範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六十條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 第六十一條以出讓或者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在依法取褲凳得的房地產開發用地上建成房屋的,應當憑禪亂土地使用權證書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房產管理部門核實並頒發房屋所有權證書。

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房屋產權是怎麼規定的

4樓:石文輝

法律分析:有關房屋所有權的規定,主要有以下八條:

第三十九條 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第四十條 所有權人有權在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上設立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用益物權人、擔保物權人行使權利,不得損害所有權人的權益。

第七十條 業主對建築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

第七十一條 業主對其建築物專有部分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業主行使權利不得危及建中裂築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

第七十二條 業主對建築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賣神閉務;不得以放棄權利不履行義務。業主轉讓建築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其對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瞎明共同管理的權利一併轉讓。

第七十七條 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有利害關係的業主同意。

第七十九條 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屬於業主共有。經業主共同決定,可以用於電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維修。維修資金的籌集、使用情況應當公佈。

第八十條 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費用分攤、收益分配等事項,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業主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的比例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四條 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物權。物權是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

法律對房屋產權是怎麼規定的

5樓:周業懇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二百一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70年;

二)工業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

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五十八條: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該土地的,應當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條的規定對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給予補償,並退還相應的出讓金。

第三百五十九條: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

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一、房屋產權年限期滿可自動續期。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三百五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許可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

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不管是二手房還是新房建議大家都要了解這個房屋產權年限方面的問題,尤其是二手房產權年限,因為可能經過幾個人的交易,房子的歸屬權和產權年限可能有相關的問題調整,需要大家仔細辨別瞭解之後再請教相關專家才準備下手購買,因此最好讓自己瞭解一些房屋方面的知識再進行購買事宜。

二、房產證寫誰的名字。

買房時購房合同可以寫上幾個人的名字都可以,通常沒有具體的規定,但是在辦理房地產權證(房產證)時就有區別了,房地產權證是一人一證,第一業主即共同購買人的順序第一人名下是《房地產權證》,在佔有房屋份額那欄填的是共有,而其他人共同人持有的是《房地產權共有(用)證》,在佔有房屋份額那欄填的是共有。兩證的顏色上有分別,乙個是藍色,乙個是綠色。

關於戶口和房屋產權問題,關於房屋產權年限的問題

據我所知,由於工作和照顧老人等原因,應當允許把戶籍遷回原籍,戶口性質不變,仍為非農業戶口。轉為非農業戶口以後就不再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了,可能就不能在農村享有集體土地建房,但法律規定可以以繼承的方式取得父母的房產。以上為個人看法,希望得到專家指教,我也在這兒等待學習。1.老家不接受戶口,你就沒辦...

什麼是農村房屋產權證明農村房屋產權證辦理流程

農村房屋產權證明應該如何辦理呢?具體流程都有哪些?應注意什麼?我們都知道在農村不像城市裡多是開發商統一規劃,所以在房產證的辦理也比較規範。在農村一般都是自己建房,所以很多人不太清楚農村房屋產權證明的辦理應該如何做?一 農村房產證申請條件 首先是本鄉居民,只有一處住宅,戶籍的所在村是中心村 屯 確實有...

房屋產權歸屬有什麼法律規定,物權法上有關房屋所有權的規定具體有哪幾條啊?

房地產登記分為抄初始登記襲 轉移登記 抵押登記 變更登記和其他登記。其中對購房者真正有意義的只有轉移登記。所謂 轉移登記 是指房屋所有權因買賣 贈與 交換 轉讓等法律行為變更時進行的登記。購房者的名字只有登記在房管局的不動產登記簿上才算真正獲得了房屋所有權。人們所說的 房產證 其實是不動產權屬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