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源樂松
女方以談戀愛為目的。花了南方大量的錢財。女方如果不同意的這門婚事,就應該退還男方的所有錢財。
這樣的女人是不道德的。天上是不會掉餡兒餅的。如果女方不退還。
就起訴他。讓他付出。一切的代價。
2樓:網友
若果是這樣的,涉及的錢財巨大可以退,但是證據要有,雙方商量,不行就法律解決,如果有證據女方詐騙不止你乙個男人,這樣就構成了犯罪,如果大量的錢只是某個人的說法和價值觀,那就另當別論了!如果是感情不和不談了,男方覺得花過的錢吃虧了,這是小男人心理,法律不支援!
3樓:空中姐姐
如果你們可以結婚,那就不要退了,如果她純粹為了花你的錢,又不願意和你結婚,那肯定是要退的,祝你好運。
4樓:網友
至於大量的錢財,數額偏大的話,可能觸及法律,這也要看女方是不是以欺騙為前提。如果數額一般的話,完全可以坐下來談一談,以和平的手段來解決。
5樓:
不該花! 女孩子不是找長期飯票! 自己也應該有自己的尊嚴吧?
若真想他給買。偶爾撒撒嬌耍耍賴也是可以的啦 偶媽就是這樣的 呵呵 畢竟他說的對 ..
6樓:網友
戀愛期間,如果男方自願的花錢,同時也沒有任何憑證,一旦分手,是沒有理由要求退還的,除非女生自願退還。
7樓:逍遙書生在青島
女方以談戀愛為目的花了男方大量錢財。應該退。不退就起訴。這個女方。道德不好。
8樓:網友
若你在有能力的情況下,還是適當的退給男方一些財禮或貴重物品等。
9樓:ifu了
如果是男方自願給的可以不用退,如果是女方問男方要的就要退還。
戀愛中女方一直讓男方花錢,而女方自己卻不願意花錢,該如何處理?
10樓:蛋蛋獸影視娛樂
我覺得乙個女人如果說在跟男人的交往期間,一分錢都不願意花,全部都讓男生來花的話,那我覺得他對於這個男人,根本就不是愛情,而是然後找乙個冤大頭,找乙個提款機來滿足自己的日常開銷。說白,現在你可以滿足他的乙個需求,所以她會跟你在一起,當哪一天他發現你沒有辦法滿足他的金錢需求的時候,就會一腳把你踢開,因為他本來就對你不是愛。
她那樣的女孩子,其實是屬於騙吃騙喝,沒事兒就跟你出來玩一玩,看著你有錢,所以才會願意跟你在一起,你要是看看你沒錢試試,她早就掉頭就走了。我覺得一般要一點臉面的女生都不會這麼幹,因為這個不是錢的問題,是乙個態度的問題。她的這乙個態度有乙個很大問題,所以我覺得他對你絕對不是愛情。
其實我們國家從來都沒有規定,談戀愛的時候,就一定要是男方花錢,但是在現在這個社會當中,好像就已經形成了一種習慣,就是不管是談戀愛或者是幹嘛,只要是男女一起出去的話,基本上都是男方付錢。但是男方願意出錢,和你要男方出錢,這是兩碼事兒。
有一些男孩子比較大方,然後覺得自己跟女朋友在一起,肯定是不能夠花女朋友的錢,所以什麼事情都搶著買單,不讓女朋友出一分錢,我覺得這是出於他對自己愛人的一種愛護。但是如果說女孩子藉此為要挾,什麼事情都讓自己的男朋友出錢,自己一分錢都不出的話,那我覺得就是乙個純屬不要臉騙錢的行為。如果說他還有一點點的自尊的話,就根本就不會做出這樣的事情來,你的男朋友是要跟你談戀愛的,不是想要做你的冤大頭的。
男生遇到這樣的女生,趕緊分手吧。
11樓:每日話題心說
可以主動提出讓對方贈送自己禮物,通過這種方式試探對方的心意。
12樓:魚與魚塘
應該分手,因為這樣的女朋友有可能只是把你當成提款機。
13樓:go我的世界誰懂
遇到這種情況,我覺得男生應該主動找女生溝通,而且也不要一味的付出,並且愛情也是雙向的,應該積極的引導對方付出。
談戀愛時男方給女方花的錢能要回不
14樓:董紅衛
法律分析: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在戀愛期間男方為女方花的錢,分手後一般是不能要回的,送給女方的物品視為贈與,而其他消費視為自願的支出。戀愛期間,男方贈與女方禮物和錢的行為,法院一般不予認定為詐騙罪;貴重物品也要看贈與目的,是否是以結婚為目的贈與,小錢小禮物,法院一般不會支援返還;但是數額較大且女方是有預謀騙取男方財產的,男方可以向公安機關報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戀愛中女方一直讓男方花錢,而女方自己卻不願意花錢,該怎麼處理?
15樓:汗妙晴
當你提出這問題的時候,是否想到過你的性別是「男」。男人頂天立地,靠的是自己的雙手,如果你女朋友不給你花她的錢你就覺得她對你沒感情。她沒有給你花錢的義務和責任。
要是你們兩個是正常的戀愛關係,她雖然說是你的女朋友,但是也並沒有說必須要給你錢花,要不要給你完全是她的自由!沒有什麼說應不應該,她沒那義務。如果說你暫時失業了,生活上有些緊張。
<>這種問題也上頭條,真的感覺到可笑至極。怪不得現在好多人都說頭條沒有以前有觀賞性了,看起來不能不說有一定的道理。希望頭條能把關嚴謹一些,多發表一些有價值的文章。
這樣的發展方向,才是讀者希望看到的頭條。換個角度來想,這是你的福氣。有個人凡事為你操心有什麼不好?
我就不願意管錢,老婆事事想得周到,比我自己還上心。又會精打細算。
女朋友不是妻子,沒有這個義務給你錢花,男人應敢於擔當,承擔更多的責任,如果是你收入低,那就多學習提高,掌握一項技能,收入就能提高很多。男朋友喜歡吃什麼我就學著給他做,給男朋友買衣服的時候還會給男朋友的弟弟帶一身,給男朋友買零食會買很多因為他還有乙個弟弟,會在男朋友沒錢的時候給他轉錢,會給男朋友的媽媽買衣服。
你女朋友從來不給你錢花,她應該嗎?是不是對你沒感情。在這個問題之前,我想先問你一句:
你知道世界上有廉恥二字嗎?估計你是不知道,要是知道的話,你不會提出這樣的問題。不給你花錢的女朋友不是好女朋友,建議你趕緊分手,千萬別將就,哪怕等到60歲也不能濫竽充數,你一定會等到願意為你花錢的女朋友,畢竟腦袋不好的你確實需要關愛!
16樓:活動的百庫全書
戀愛過程,女方讓男方花錢。這是當今社會普遍的慣例。一貫性的做法。
這也是完全合乎情理的。這個不存在怎麼處理的問題。作為乙個男子漢,該大方的時候就應該大方。
要不然你怎麼追女孩子呢?
17樓:九歌邀月
可以直接拒絕甚至結束這段關係。男生給女生花錢沒問題,但從來都不是單向付出。真正想有個未來的女孩子,不會只知道索取,更明白付出,
18樓:蘭寶貝
我覺得在戀愛中如果女方一直不願意花錢的話,其實男方也沒有必要再為女方花錢,因為兩個人是相互的,如果他這樣做的話,你也可以完全不顧及她的感受。
19樓:行樂樂樂
你應該立即分手。因為這樣的女朋友是要不得的,她只會一直花你的錢。所以不要和這樣的女人處物件。
20樓:go我的世界誰懂
遇到這樣的情況,我覺得兩個人應該進行溝通,而且這個女生也應該做出改變,不要一味的去花這個男人的錢,而且這樣也是在自降身份,沒有什麼尊嚴。
21樓:王志剛剛剛
就應該和自己的女朋友提出來,希望兩個人可以得到公平,而且自己也沒有多少錢,希望女朋友可以理解自己。
22樓:御用百科小火
肯定是跟對方分手呀,因為女方跟男方談戀愛可能就是為了錢,特別的物質吧。
23樓:行樂樂樂行
這個時候就要和對方心平氣和的進行溝通,如果對方沒有做出任何改變的話,就可以選擇直接分手。
24樓:看飛機獅子
是我我可能直接說,如果對方理直氣壯,覺得給她花錢是應該的,那對方只是把你當atm,建議趁早分手吧。
25樓:蕾蕾
談戀愛的時候應該aa制,這樣的花錢方式才不會讓兩個人心裡有負擔,也會讓兩個人的相處自然。
26樓:阿樂秋季雨
這種時候你肯定要向你的女朋友提,而且談戀愛的時候一定要公平一些,沒必要一直讓男方花錢。
27樓:小豆子子梓
這說明這個女朋友並不是特別喜歡男朋友,應該主動提出分手,她只是想要佔男朋友的便宜。
28樓:雙魚愛仕達
這樣的相處方式非常的不公平,而且我認為這個女方非常的自私,你還是趕緊和她分手。
29樓:愛吃西瓜的熊
直接和她說自己的想法就行了,談戀愛當中無論是什麼想法都要坦誠相待。
談戀愛期間女方索要錢財,分手了可以要回嗎
30樓:
摘要。談戀愛期間女方索要的大額錢財是可以要回的。
如果是小額消費,例如吃飯,共同遊玩這類的花費要不回來,還有一種就是節日轉賬,例如之類有特殊含義的紅包,或者是說明是節日紅包的話,也是要不回來的。
但是女方索要的大額錢款,或者是貴重物品,這屬於以戀愛為前提的贈予,分手了,戀愛關係結束,都是可以要回的哦!
談戀愛期間女方索要錢財,分手了可以要回嗎。
如果是小額消費,例如吃飯,共同遊玩這類的花費要不回來,還有一種就是節日轉賬,例如之類有特殊含義的紅包,或者是說明是節日紅包的話,也是要不回來的。但是女方索要的大額錢款,或者是貴重物品,這屬於以戀愛為前提的贈予,分手了,戀愛關係結束,都是可以要回的哦!
談戀愛期間女方索要錢財,分手了可以要回嗎
31樓:
談戀愛期間女方索要錢財,分手了可以要回嗎。
你好,很高興你的問題。談戀愛期間女方索要錢財,分手瞭如果是屬於日常消費,原則上屬於贈與行為,我們是要不回來的了呢,但是如果屬於貴重物品或者借款,我們是可以主張返還的哦。其實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在戀愛期間男方為女方花的錢,分手後一般是不能要回的,送給女方的物品視為贈與,而其他消費視為自願的支出呢。
我們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條【定義】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第一百八十六條【贈與合同的任意撤銷與限制】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哦。
談戀愛男方自願給女方花的錢算什麼
32樓:王明磊
法律分析:算贈予,贈予的話很難要回,能證明是借款可以要回。
在戀愛期間男方自願給女方錢的,一般視為對女方的贈與,雙方分手後男方一般是不可以要回錢的,但如果造成男方生活困難等情形的,法院可能會酌情女方返部分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十條 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願贈送給對方的財物可比照贈與關係處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財物,可參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辦字第112號《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8)條規定的精神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第六百六十四條 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人可以撤銷贈與。
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六個月內行使。
第六百六十五條 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向受贈人請求返還贈與的財產。
第六百六十六條 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贈與義務。
談戀愛先去男方家還是女方家,談戀愛先去男方家還是先去女方家
這個沒有明確的規定,先去誰家都可以。一般男的都會先領女朋友去他家的。男的都比較直率點 一般來說 都是男方先去女方家裡 表示尊重 畢竟你要帶走的可是別人養了20幾年的小公主。談戀愛先去男方家還是先去女方家 談戀愛是先去男方家還是先去女方家那要根據兩人的三眼而定一般來說主要是先去女方家或者女方家長同意 ...
太以結婚為目的的談戀愛又算是什麼
以結婚為目的的談戀愛不是很正常嗎?誰談戀愛不是以結婚為目的的,誰不是為了以後能夠永遠在一起,在一起生活才談戀愛的。談戀愛又不是玩遊戲,在一起玩玩就算了不結婚了。只有因為結婚雙方才會更加愛對方,我覺得這樣才是正常的。現如今的我和我身邊的人都是奔三的人了,結婚早的孩子都上小學了,像我們這種沒結婚的家裡天...
自己戀愛的先去男方家還是女方家,談戀愛先去男方家還是先去女方家
一般來說對於自己談戀愛確定了雙方的男女朋友關係後,雙方一起先去誰家宣示這件事並無明確的規矩,各地的風俗習慣也不盡相同,不過出於對女方家庭的尊重,男方先去女方家求親比較恰當,符合大部分地區的習俗。雙方可以商量的,沒有必須先去誰家的。你也可以問你父母意見的 要是你雙方本人要見家長這個不分的 如果雙方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