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蛋蛋獸影視娛樂
其實不是所有的古代人都喜歡三寸金蓮,在清代之前雖然說已經存在了這個陋習,可是它並不是乙個普遍的現象。在清代之前的乙個墓葬當中可以看得出來,只有比較少的貴婦人她們才會去裹腳,而絕大多數的勞動婦女都不會這麼做的。一直到了清朝的咸豐年間,各個階層的女子不管是貧窮富貴,全部都開始了纏足,甚至連一些少數民族也有了這個習俗。
我覺得之所以有這樣的存在,是因為在古代的時候,男人都有一種病態的審美觀,他們都非常的喜歡三寸金蓮。而那個時候是講究女子無才便是德的,所以說婦女們她們大都都是愚昧無知的,丈夫喜歡這樣,他們就聽從他們的。而且婦女一旦裹腳,就連走路都是比較困難的,更不要說做其他的一些事情了,她在生活的各個方面都會需要依靠到丈夫,沒有辦法去獨立生活,那這樣的話,她們的依賴對於男人來講,是一種莫大的滿足感。
其實裹腳真的是封建社會對於女人的一種束縛,也是一種明顯的男尊女卑的體現。我認為這就是男權主義在作怪,自對於女性的一種傷害,更加是一種侮辱。這種陋習他不可能是無緣無故就產生的,在封建社會的時候,男尊女卑的思想使得女性站在了乙個劣勢的地位,所以說她們只是想著怎麼樣才能夠去取悅男性。
在那個年代,男性主宰了女性的命運,所以說不惜用自己的手段,去營造出乙個自己喜歡的審美物件。幸好,我們是生活在新社會,現在是男女平等,我們可以不要做那麼殘忍的事,否則的話,我真的很難以想象,在21世紀的新中國全部都裹著小腳,是乙個什麼樣的體會。
為什麼古代女人都要裹腳?
2樓:匿名使用者
裹腳也就是三寸金蓮可以說是對女性進行了重新的塑造。
纏了足,才更像乙個女人,不纏足的女人,不但顯得粗蠢無比,而且也說明了她的社會地位低下。
擁有一雙纖小周正的金蓮乃是大家風範所必備,腳裹得不夠標準,在眾人面前,尤其是較為莊重的集會,不待人言,也會自慚形穢。那其中的道理,是無庸置言的。
三寸金蓮的性別色彩特別濃厚:尖尖翹翹、細瘦如錐的弓鞋(通常還要繡上各種花樣圖案)是女性特有之物;裹有一雙「纖妙說應難」的小腳兒,更是非女性莫屬,非男性可以輕易偽裝者。
也是男扮**無法逾越的鴻溝。
所以,三寸金蓮自然就成了性別特徵。
這也是民俗文化中特有的現象。
為什麼古代女子要裹腳?
3樓:匿名使用者
裹腳是封建時期摧殘女性、娛樂男性的一種惡俗。纏足開始於何時說法不一,但可以認定是興盛於明清時期,此時以把腳裹得彎弓尖小如蓮花瓣狀為美,出現了「三寸金蓮」之說。
古代人受封建思想所限,認為女人三寸小腳為最美。
古代女子為什麼要裹腳?
4樓:網友
裹腳最早開始於公元969-975年南唐李煜在位的時期,李後主的乙個窅娘別出心裁,用帛將腳纏成新月外形在金蓮花上舞蹈取悅天子。後來這種風氣漸漸普及到了百姓人家,女子都以纏足為美。那時候的封建文人和士大夫都有著病態的審美,視女子為玩物,賞玩女子的小腳成了一種癖好。
另外,古代有著父權制社會「男尊女卑」的傳統習俗,女子裹腳之後行動不便會減少出門,所以裹腳也成為約束女子的乙個重要辦法。
古代女子纏足之後,人們稱作「三寸金蓮」。這個裹滿布條的小腳成為了最為隱私的部位,專供自己的男人使用。在當時,小腳是絕對不能讓其它男子看到或碰到。
如果不小心被碰到,此女子會視為人生最大的恥辱。
纏小腳最早開始於公元969-975年南唐李煜在位的時期,也有人以為,早在西元前770-476年的戰國時期,纏小腳就已出現了,或許更早還可追索到商代。總之,纏小腳這一封建社會的惡俗具有悠久的歷史,千百年來殘害了數不清的中國婦女。可以說,纏小腳是父權制傳統下「男尊女卑」最突出的表現之一。
為什麼古代要女人裹腳呢?你們認為女人裹腳好看嗎
這個主要是當時的社會習俗和審美觀導致的,女人如果不裹腳可能根本就嫁不出去,為了前程也得裹腳,就像現在的美容手術,冒著風險也有人做,一樣的道理!我過去的有點太極端了,朋友裹腳後穿上襪子是好看一些,但是她說什麼也不脫襪子了!古代女人為什麼要裹腳呢?這是古代的一種迷信,古代的人認為女的裹腳,腳就長不大,腳...
中國古代的女人都必須裹腳嗎,古代女人為什麼要裹腳?
對自己女兒另有規劃的人會去裹腳。通過裹腳這種形式來與靠天吃飯的底層民眾區別開來。典型的如瘦馬 訓練做富貴家的妾 是玩物。漢族大戶的女子 不需要勞動。滿洲人不裹腳。而且滿洲宗室也不會娶漢族當正室。清朝也頒布過禁止裹腳的命令。通過裹腳這種方式能讓漂亮女人顯得更加嬌弱 也不易遠行 能有效防止敗壞家門的事發...
古代晚上為什麼要打更,古代晚上為什麼要打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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