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你好,試用期內不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這是實踐中很多用人單位的習慣性做法,勞動者由於法律知識的缺乏,也常常錯誤認為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可以不繳納社會保險費,導致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勞動法》第73條規定:「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一)退休;(二)患病、負傷;(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四)失業;(五)生育。」實際上,勞動關係一旦建立,用人單位就應當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試用期並非獨立於勞動關係外的「特殊期」,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用人單位在試用期拒絕為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投訴,造成勞動者損失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辭職的公司有五險一金,我剛找了家新公司上班人事告訴我試用期保險不給上,等轉正後再上,請問合理嗎?
2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理的。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3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理 而且是違法 國家勞動法有規定 試用期合格以後 那麼員工的保險從入職之月起繳納。
是累計15年 即使有中斷只要累計滿15 就可以享受退休待遇。
4樓:萌海楚
保險金是累計15年,3個月沒什麼影響,但是你可以自己先交這三個月,然後再讓公司交。
5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的制度;這是合理的,保險是要連續15年才對,這段期間保險應該自己去上,
現在從現公司離職到新公司工作,但是新公司試用期沒有保險,要三個月轉正後才有五險一金。
6樓:平安年年
如果在你的戶籍所在地,最好自己去交一下。
不繳也可以,不影響你以後的續交。
可以要求公司現在繳納社保,公司不肯沒有辦法時候等三個月以後公司再繳。
不過這段時間你沒有醫療保障是個隱患問題,其他問題不大。
7樓:匿名使用者
養老問題不大,是累計的。醫療三個月之內也可以補交,三個月之外可能就不好補交。最簡單的法子,就是等試用期後,公司幫你交保險時把試用期的保險一起補交,然後,你把三個月的保險費用交給公司。
8樓:匿名使用者
保險斷了3個月不會有太大的影響,三個月後直接續交就可以了。
新公司有三個月的試用期,先不上保險,還要上家單位的離職證明嗎?
9樓:匿名使用者
不上保險啊?那簽合同麼???如果連合同都是三個月以後在籤的話勸你慎重,我有個同學找的就是這種公司,不過他們上來簽合同,試用期兩個月沒保險,兩個月後把之前的保險全部補上,那是個日企。
10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單位要,建議給他;
如果實在不願意給可以提供影印件或電子版的,自己留存原件,實際給不給解除勞動關係證明和你後面的換單位沒有衝突和直接的關係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不給離職證明他是不會給你辦入職的,跳槽要慎重。
現在流行一句話「跳槽窮半年,改行窮三年!」
既然你已經離職了,那現在選工作一定看中了再去面試。
新公司試用期的兩個月不給交五險一金,怎麼辦?要自己補交嗎?
1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不用管他。試用期兩個月後,新公司要給你交社保。如果需要補交,負責社保的那個人會聯絡你的。醫療保險是3個月內都可以補交的。所以不用擔心。
試用期公司不給交社保離職能要求補償嗎 10
13樓:匿名使用者
社會保險法明確規定,用人方應當在勞動者入職一月之內為勞動者辦理社保,否則勞動者可以以未繳納社保為由提出離職,並且要求支付賠償金。你這個乙個掛靠別的單位,一般來說沒戲,即使你可以證明這期間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用人方完全可以說你與另外一家公司也存在事實勞動關係。
14樓:蒼洱白子
勞動者在試用期期間,公司沒有按照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規定繳納社保,是違法,勞動者可以反映到就業局解決,申請賠償。
15樓:網友
你首先要看自己拿到手的合同是勞動合同還是**人合同。如果是勞動合同,那好辦。如果是**人合同,就別想了。
16樓:裴蓁律師
可以的。試用期不是獨立期限,依法必須屬於勞動合同期內。
17樓:沃服網
賠償員工雙倍工資,員工可以去勞動仲裁部門進行投訴。
根據《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等規定,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在試用期間,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同樣存在勞動關係,勞動者享受包括社會保險權在內的所有勞動權利,不能因為勞動者的試用期身份而加以限制或與其他勞動者區別對待。
此外,依法繳納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法定義務。不管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私下約定免繳社會保險,還是用人單位以商業保險取代社會保險,都是違法的,也是無效的。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試用期單位應繳納社會保險。
18樓:匿名使用者
1、只要在勞動合同成立期間,就要繳納社會保險。試用期限被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所以應當繳納社會保險。
2、應在勞動合同條款之內約定試用期,口頭約定的試用期不予認可,屬於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期限。
3、現在有很多單位之所以口頭約定試用期,不繳納社會保險,的確是有一小部分公司是妄圖逃避法定義務,但也不可忽視現在國內工作人員流動性較強,入職一兩個月公司覺得不合適被辭退或主動離職的事例相當普遍。而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手續繁雜,短期內頻繁地入職離職,有些人也不在意是否繳納社會保險。單位的人力資源部門從簡化工作的角度考慮,很多任務作就做的不是很規範。
實踐中,一些用人單位單方甚至和員工協商決定,試用期內不交社保,試用期後如果轉正再行補交。其實,這是誤解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造成的結果。社會保險是國家為員工的生活、醫療保障而實行的強制性保險。
所謂強制性,就是由法律法規直接對雙方的權利義務作出規定,雙方當事人不得自由協商。因此社會保險是否繳納、如何繳納都不是用人單位與員工之間可以相互商量的事宜,用人單位應該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即使雙方有書面約定,只要與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相違背,約定也是違法的,定約雙方還是應該按照法律法規來執行。
勞動關係建立後必須為員工辦理社會保險,用人單位對於建立了勞動關係應該繳納社會保險應該已有了清晰的概念。但是不少用人單位卻提出,他們並不認為試用期已經建立了勞動關係,尤其是實踐操作中試用期並不簽訂勞動合同或者單獨簽訂試用期勞動合同的現象非常普遍。
離職後去的新公司3個月試用期內沒交社保屬於斷交嗎
19樓:鑽誠投資擔保****
屬於,可以要求補繳。
社保補繳方式:
以個人名義參保的,如果漏繳不能夠進行補繳,只有是單位原因造成的漏繳才能夠進行補繳,並且補繳五險;
如果單位沒有做申報(沒有給開戶)的只能補繳養老;
繳納一段時間後,中斷想補繳地可以找**公司給補繳。
繳費單位(不含個體、自由職業者)漏繳職工養老保險費的,應帶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費個案補繳:
職工檔案和養老保險手冊;
《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表》;
勞動合同、工資發放明細表等;
其他相關材料。
能以公司試用期不給交保險為由辭職嗎? 15
20樓:匿名使用者
你所提的問題要具體分析:
1、只有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其餘均應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單位;
2、是否需要賠償違約金接要看是否符合以下條件:其一,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但約定的違約金不得超出培訓費用;其二,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智財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勞動者違法該約定的。除上述兩種情形為用人單位不得再勞動合同中約定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如果你要求解除勞動合同建議你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單位。
21樓:網友
不用給公司違約金,也不用辭職,你可以解除勞動關係。因為公司沒有按法律規定給你買社保,等於說公司違法了。
如果辭職就要提前30天會比較麻煩。
22樓:匿名使用者
正式用工必須繳納保險,但是試用就是商討的部分。
正式員工,可以提前30天提交辭職手續,隨時可以走人,不用賠償什麼違約金。
23樓:手機使用者
可以立刻辭職,不用付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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