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勞動法律問題諮詢,關於勞動關係的法律諮詢

2022-08-18 11:05:02 字數 5769 閱讀 3533

1樓:匿名使用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於2023年6月29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因此你的雙倍工資應該從2023年開始計算。

勞動法規定(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這是國家強制保險。

2樓:匿名使用者

關於10級工傷補助標準: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7個月x負傷前的本人月工資;

2、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有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標準各地不一樣);

3、停工留薪期內,每天有住院伙食補助費(標準各地不一樣);

4、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還有外省市就醫交通、食宿費;

5、**工傷的醫療費用和**費用;

6、勞動能力鑑定費;

7、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8、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如果單位沒有交社保,上述費用由單位負擔。同時,單位還應該負擔**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按月繳納社保;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單位還應當負擔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可以直接找廠家提前乙個月提交辭職申請書

3樓:趙勇

1 工傷賠償標準你可以看《工傷保險賠償條例》 有具體賠償標準2 勞動仲裁時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式 所以必須先提起勞動仲裁3 員工提前30天通知企業 可以解除合同

4 解除合同企業要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標準是一年工齡乙個月工資

4樓:匿名使用者

必需要先得起勞動仲裁。

關於10級工傷補助標準: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7個月x負傷前的本人月工資;

2、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有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標準各地不一樣);

3、停工留薪期內,每天有住院伙食補助費(標準各地不一樣);

4、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還有外省市就醫交通、食宿費;

5、**工傷的醫療費用和**費用;

6、勞動能力鑑定費;

7、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8、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關於勞動關係的法律諮詢 55

5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不同意,如公司開除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按照每滿一年支付你乙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非法開除的話可以雙倍計算

6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是為了躲避風險,建議找律師詳細諮詢。

縱橫法律網-北京上澤律師事務所-閻書波律師

7樓:杜律師

可以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申請仲裁。

你可以主張下列權利:

1、如果工資水平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水平,可以主張支付工資差額,並按50%到100%支付補償金;

2、可以主張未簽勞動合同的另一倍工資差額。

3、如果以上述理由解除勞動合同,還可以主張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每工作一年支付相當於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獎金,不足半個月按半個月計算,半個月以上按乙個月計算。

實在不明白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諮詢。

8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之前沒有和其他勞務派遣公司簽訂過合同,而是直接就到該國企公司工作,該公司雖然沒有和你們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但自從你2023年開始工作之日起就與公司存在了事實勞動關係,勞動合同法第14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第82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另外,不與另外一家勞務輸出公司簽合同也不是勞動合同法中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的條件哦,即使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係的,也得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關於勞動法律問題諮詢...

9樓:劉敏律師團隊

你好!你有權要回自己的技能證書。如果是單位出資讓勞動者去學習的,單位有權要求勞動者未履行完勞動合同時進行賠償費用。

10樓:扶昀欣

您好,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您可以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解決!祝您生活愉快!

請採納答案,支援我一下。

11樓:孫旭寶

用人單位單方面改變協議的行為是違法的。多加班的時間報酬,也應當經過協議補充。具體可以到人社局諮詢或申請仲裁。

單位培訓職工技能是單位義務。如果單位無辜扣留你的技能證書,你可以掛失,任何憑有效證件到原發證機構補證。

至於技能證書學費,單位協議未列明的情況,可以認為單位許可。

12333能否諮詢勞動糾紛

12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可以通過撥打12333**,諮詢勞動糾紛。

12333**介紹:

2023年,原勞動保障部申請開通了全國勞動保障**諮詢服務專用號碼「12333」,之後下發了《關於開展勞動保障**諮詢服務的通知》(勞社部函[2003]84號)、《勞動保障**諮詢服務系統建設指導意見》(勞社資訊函[2004]13號),對各級**諮詢服務系統建設提出了明確要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組建後,下發了《關於繼續使用全國性公益服務號碼12370與12333的通知》(人社資訊函[2009]35號),明確12333用於向社會公眾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12370用於公務員管理的業務政策諮詢及公務員招考等服務。

12333**諮詢服務中心建設現狀: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諮詢服務在民生服務方面發揮了很大作用,不僅成為廣大群眾了解勞動保障政策資訊、維護合法權益的重要途徑,為政策制定提供重要參考和依據,也提供了乙個緩解或解決問題的渠道,將矛盾化解在了萌芽階段。  同時,各地在系統建設和業務開展方面也還存在著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在系統建設和業務開展方面缺乏統一的標準規範;**諮詢服務的形式和內容需要進一步完善;在各地**諮詢服務系統的互聯互通、**諮詢服務系統和核心業務系統的業務協同、**諮詢服務系統與12333**的互動、如何將人事人才服務納入**諮詢服務範圍等方面,需要做進一步研究。

目前「12333智詢通」已覆蓋了養老保險、生育保險、勞動關係、勞動報酬、職工福利等10大類政策資訊。

13樓:_侵城

可以。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可以通過撥打12333**,諮詢勞動糾紛。

2023年,原勞動保障部申請開通了全國勞動保障**諮詢服務專用號碼「12333」,之後下發了《關於開展勞動保障**諮詢服務的通知》(勞社部函[2003]84號)、《勞動保障**諮詢服務系統建設指導意見》(勞社資訊函[2004]13號),對各級**諮詢服務系統建設提出了明確要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組建後,下發了《關於繼續使用全國性公益服務號碼12370與12333的通知》(人社資訊函[2009]35號),明確12333用於向社會公眾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12370用於公務員管理的業務政策諮詢及公務員招考等服務。

12333諮詢服務中心建設現狀: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諮詢服務在民生服務方面發揮了很大作用,不僅成為廣大群眾了解勞動保障政策資訊、維護合法權益的重要途徑,為政策制定提供重要參考和依據,也提供了乙個緩解或解決問題的渠道,將矛盾化解在了萌芽階段。  同時,各地在系統建設和業務開展方面也還存在著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在系統建設和業務開展方面缺乏統一的標準規範;**諮詢服務的形式和內容需要進一步完善;在各地**諮詢服務系統的互聯互通、**諮詢服務系統和核心業務系統的業務協同、**諮詢服務系統與12333**的互動、如何將人事人才服務納入**諮詢服務範圍等方面,需要做進一步研究。

目前「12333智詢通」已覆蓋了養老保險、生育保險、勞動關係、勞動報酬、職工福利等10大類政策資訊。

14樓:上海笙銘律師

這是勞動服務**,有關勞動方面的問題可以諮詢他們;

12348法律援助及諮詢****,有任何法律問題都可以打**諮詢

15樓:

我在廠裡上班腳的大拇指頭砸成粉碎性骨折在家裡休息工資是付最低基本工資還是付全工資呢

16樓:

今天我在廠裡面被主管說下午結工資,去了去讓自己寫離職,卻不能按辭退辦裡,請問可以告勞動局嗎

17樓:匿名使用者

假如幾個月沒有發工資,,怎麼處理

18樓:律師助理小趙

這個專門處理勞動糾紛**啊

關於勞務的乙個法律問題的諮詢 50

19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你現在和kfc公司還沒有發生事實勞動關係,並且你也沒有上班,所以不存在法律上所說的勞動糾紛

對於kfc的疏忽,你們可以採取協商的形式,但結果不要報太大希望,建議你自己也盡量多應聘幾份其他工作備用,供參考

20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像你說的,是派遣勞務派遣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然後傳送到實際用工單位。

根據「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期滿後,用人單位可以不續簽勞動合同,但必須支付經濟補償金,支付乙個月的工資為每年的不滿6個月支付半個月。

三,你,純粹從法律的角度來看,用人單位可以勞動合同到期,考慮到實際情況和雇主交談,我想乙個社會負責任的雇主,你還是應該考慮現實生活中的情況下,你留下來。

21樓:北京劉瑛律師

一、派遣勞務派遣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然後傳送到實際用工單位。

二、根據「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期滿後,用人單位可以不續簽勞動合同,但必須支付經濟補償金,支付乙個月的工資為每年的不滿6個月支付半個月。

三、純粹從法律的角度來看,用人單位可以勞動合同到期,考慮到實際情況和雇主交談,乙個社會負責任的雇主,還是應該考慮現實生活中的情況下

諮詢一下法律方面的問題,勞動法!

22樓:匿名使用者

一.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二.《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其中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包含公司地點搬遷,因此,如果你無法繼續履行原合同,可以找單位協商補償事宜,勞動法強調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及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原則,在這建議將訴求交給工會代表與公司平等協商,如果工會代表不能代表所有當事勞動者,則可選幾個員工代表直接與公司協商!

諮詢勞動法律問題,我想諮詢勞動法方面得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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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關於保險的問題,勞動法關於保險

針對你提出的問題,本律師做如下解答 只要你能證明你是在11年6月入職的,就可以主張勞動關係是自那時開始建立。那麼你可以要求公司為你補交11年6月至12年4月的五險。另外你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自11年7月至籤合同之日的前一日的雙倍工資。可以要求補交,通過當地勞動監察支隊投訴 單位未在你入職一個月內簽訂勞...

請教關於勞動法的相關問題,關於勞動法相關的問題

1 拖欠工資的 1 勞動合同法 30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 及時足額支付 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2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第一項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