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發生後月了還可以鑑定工傷嗎,事故發生後四個月了還可以鑑定工傷嗎

2022-08-11 05:00:04 字數 3533 閱讀 3610

1樓:左思苗

在一年以內都是可以的。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章工傷認定第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後的第乙個工作日,通知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及其參保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並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照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該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一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的,在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之前發生的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2樓:勞動李冠萍律師

你好,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時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可以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一年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從發生工傷到鑑定是否需要四個月,這個是不是法律規定的?

3樓:匿名使用者

你是否已經到勞動保障局申報了工傷

申報好了工傷

會做工傷認定

然後才是工傷鑑定

工傷鑑定的具體時間, 要看你的身體恢復狀況。這是由勞動保障局來安排的而且做鑑定時,是一批工傷職工做鑑定的

到時候,會給你發個號的

報到號,你再進去鑑定

而且 鑑定過程是很嚴格,

你可以到勞動局去諮詢一下的

4樓:匿名使用者

1.現行的《工傷保險條例》及《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對受傷後多久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工傷傷殘等級鑑定)並沒有明確的時間上的規定。

2.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3.一般來說,工傷職工需要等傷情穩定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鑑定工傷等級。如果體內有鋼釘、鋼板一類的內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後才可以做勞動能力鑑定(除非醫生書面證明體內的鋼釘、鋼板一類的內固定器材不需要拆除,一直留著體內的情況以外)。

4.有什麼疑問,可以直接撥打12333諮詢一下當地勞動部門。

是不是受工傷到工傷鑑定要四個月

5樓:匿名使用者

提交完整材料之後的認定時間

1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2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6樓:冷雨冷宵雲

受工傷到工傷鑑定最多需要三個月左右的時間。

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第二十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工傷認定所讓我四個月後去鑑定工傷那我這四個月可以不用上班嗎

7樓:匿名使用者

能不能上班,需要醫生根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核定的停工留薪期內,開具的休假證明為準,和你鑑定不矛盾,你可以繼續上班,等到鑑定結果,當然醫院建議你休息,是可以休息的,

8樓:一笑泯恩仇周

說明你的工傷不嚴重,如果嚴重怎麼去上班呢

受傷時沒向單位報工傷,現在過了四個月了,單位還認可嗎

9樓:劉永方律師

1、受傷時沒向單位報工傷,現在過了四個月了,單位是否還認可,這不好說,要由單位決定,在這裡可以回答的是,不管單位是否認可,勞動者都應當在自受傷之日起一年之內向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2、《工傷保險條例》第17條第1款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第2款規定:「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3、由上述規定可知,自事故發生之日起,單位應當在30日內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不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應當在一年內申請工傷認定。既然已經過去4個月了,即使單位認可工傷,也已經超過了法定的單位申報工傷的時限,所以應當由勞動者申請工傷認定;如果單位不認可,那勞動者同樣應當在一年內申請工傷認定。

10樓:匿名使用者

看單位領導態度了。但只要有人證明,還要有當時第一時間的診療記錄,這樣也許可以報工傷。工傷也不是單位說了算,由勞動局來認定。如果勞動局認定了,單位不承認的,由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在發生工傷後乙個月內公司給辦工傷認定,如果沒給我認定,那麼四個月之久了我還可以讓公司給我工傷認定嗎

11樓:悉莊利

可以,如果公司不給你做工傷認定,你也可以自己去勞動局申請

12樓:蔣德順律師

在一年內,都可以要求公司申請工傷認定。

因工受傷已經四個月了了還可以走工傷保險嗎?

13樓:

職工可以在工傷發生之日起1年內申報工傷。

14樓:鑽誠投資擔保****

職工可以在工傷發生之日起1年內申報工傷

(一)**工傷的醫療費用和**費用;(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五)生活不可以自理的,經勞動可以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交通事故發生後多久可以做傷殘鑑定

這個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由於你做傷殘鑑定的最終目的是民事經濟賠償 若涉及刑事案件,刑事部分屬於公訴,不需理會 參照我國民法關於案件追述期效的規定,不應超過2年,如果一直在 的,則從完全 之日起計算時效。回答車禍 終結3個月後做傷殘鑑定,委託人委託鑑定的,應當向司法鑑定機構提供真實 完整 充分的鑑定材...

交通事故發生後,如果醫學鑑定沒撞傷人,對方卻非要住院,這種情況該怎麼辦

你好,就你描述的問題,律師答覆如下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損害賠償首先要有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這是所有賠償責任依據的開始。其次,對於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損害,主要賠償範圍包括醫療費,住院費,護理費,營養費,誤工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精神損害賠償等。建立的基礎是傷殘等級鑑定基礎之上。...

職工工傷鑑定出來後超過三年後還可以賠償嗎

1.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按 工傷保險條例 的相關規定,依據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獲得相應的賠償。2.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的相關規定,如受傷被認定為工傷,可享受如下工傷待遇 1 醫藥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 2 停工留薪期內 工傷 期間 工資按原待遇發放 3 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 4 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