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離職拖欠工資問題,關於拖欠工資的問題

2022-08-09 01:35:04 字數 5616 閱讀 2648

1樓:

發生這種事情我們當然要用勞動法來保護自己了,我支援你!

公司違返勞動法有三處:

1、不與勞動者簽定合同違反勞動法第十六條。沒簽合同也沒關係因為事實關係已經存在,單位應該支付勞動報酬。

2、公司未按時支付勞動報酬屬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屬違反勞動法。

3、支付工資標準低於當地最低標準。

4、社會保險(你沒提到,社保是企業在試用期內應該給員工購買的)

根據以上任何一點都足以到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起訴了。你現在已離職乙個多月了,請最快到當地勞動仲裁委起訴,如果過了60天的時效(離職當日開始計算)仲裁委當不受理直接上法院打官司了。

如果想爭取到自己的勞動權益,事先請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作:

1、提供在這家單位工作的證明(比如工作證啊、名片、人證、入職書等等);

2、借款800元的借據是否還保留;

3、詳細的入職時間,離職時間;

4、是否是主動離職,還是公司辭退的

這三項做好了準備,就開始向當地轄區的勞動保障部門起訴,具體起訴所需的材料依當地為準,行動前可以撥打當地的勞動部門諮詢**先作了解。

根據你的講敘可以申請以下幾項權益:

1、2月—10月的所有勞動所得,及所有工資的25%的額外補償;(《依據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37條)。

2、如果是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還可以申請除了支付乙個月工資標準的補償外,還有這乙個月工資標準50%的額外經濟補償。

3、購買社會保險。

4、假期加班的工資支付及額外補償。

我想再說明一點的是,在10月底即使是自己主動退出辭職的也沒關係,因為公司拖欠工資在先,又沒有勞動合同,勞動者是可以隨時解除勞動關係的;如果是公司辭退的那就更好的,那麼你的理解就更充分了。

如果你能多了解一些勞動法是應該完全有信心能取勝的。

祝你早日拿回自己的勞動所得!

關於拖欠工資的問題

2樓:華春霞律師

回答你好

5、按上述途徑索取工資的同時,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要求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你加付賠償金。

請問您是具體什麼問題呢?

建議您最好去申請勞動仲裁。

更多3條

3樓:敏敏情感答疑

老闆拖欠工資,先找老闆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當地勞動局投訴。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不服仲裁裁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4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

一、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二、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勞動管理監察大隊);

三、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

四、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後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5樓:綾玥

你和公司有籤勞動合同嗎?關於薪資部分有沒有簽訂協議?如果都有的話,可以以法律申請仲裁的形式去要回來。

如果勞動合同都沒簽訂的話,你也可以申請仲裁賠償你工資。打當地12333去諮詢下吧。

6樓:九方若靈

拿著勞動合同和欠款證明去勞動仲裁委仲裁

7樓:韓飛律師

如果用人單位無故拖欠其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被拖欠的工資。

用人單位剋扣或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投訴該單位。

勞動者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時攜帶:本人身份證、用人單位全稱、負責人姓名及聯絡**、能證明勞動者在用人單位上班的相關證據,由勞動保障監察大隊下達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可以下達行政處罰處理決定;逾期未執行的,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同時逾期不改正的,勞動者可以主張用人單位支付你拖欠工資數額50%-100%的賠償金(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26條)。

《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8樓:

有什麼收據啊 或者證明的東西 如果沒有就只能慢慢要了

因拖欠工資離職,具體可以申請那些經濟補償?

9樓:小李明天會更好吖

如果勞動者以用人單位無故拖欠剋扣工資為由而被迫辭職的,用人單位是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按照每做滿一年支付乙個月的工資標準進行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擴充套件資料:

支付條件

應支付情形

勞動合同法第46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第一章(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10樓:

1、依據《勞動合同法》,員工有權提出辭職。

2、員工因公司違法(拖欠工資、未繳社保、未支付加班費等等)而提出離職,則可以向公司申請補償金。

3、員工因自身原因提出離職,則不能申請補償金的。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1)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1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因加班辭職如果滿足了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加班的勞動報酬,則有經濟補償金。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等等。

12樓:聯邦

自己主動離職是沒有補償的,但如果你的理由是單位拖欠工資,這樣不僅可以要求其支付拖欠的工資,可以要求支付工作一年補償乙個月工資的標準補償。應該還可以去失業中心領失業金。

13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你自己主動離職是沒有補償的,但如果你的理由是單位拖欠工資,這樣不僅可以要求其支付拖欠的工資,可以要求支付工作一年補償乙個月工資的標準補償。

拖欠工資,離職問題

14樓:匿名使用者

按你的表述,你的前公司已經涉嫌違反勞動法,用人單位無權扣發勞動者的報酬,你可以致電當地勞動監察機關協助解決,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離職拖欠工資怎麼辦?

15樓:潘娜_律師

老闆拖欠工資怎麼辦?可以到勞動局去投訴

16樓:愛理說法

員工被拖欠工資可以先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也可以直接申請勞動仲裁。

17樓:112333束脩

帶上勞動合同和單位的支付明細去法院申請支付令。

證據材料一式三份,注意是在工作履行地的區法院才有管轄權。

18樓:嗆胃該巖朔c蓋

在依法辦理離職手續後,用人單位必須為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即離職證明),同時勞動者的工資、押金和經濟補償是必須結清。用人單位不得隨意扣減或者拖欠,當事人可以在辦理離職手續時要求結清。否則當事人可以去勞動局申訴或者舉報用人單位的違法違規行為。

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關於自動離職和公司拖欠工資的問題

按實際情況,勞動者有要權按法律規定自動離職,而公司應當在解除合同時一性次付清勞動者工資,公司拖欠勞動者工資的行為違法。雙方協商無效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進行處理,如果對勞動仲裁結果不服,符合法律規定的,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法院按法律規定進行處理。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

拖欠工資的問題,拖欠工資問題?

想要辭職,一般需要提前至少乙個月時間遞交辭呈。當初你與公司之間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並不僅僅是你簽字,你的手裡也應該有乙份相同的合同文字才對,上面應該有公司法人的簽字的,否則可認為不合法。公司拖欠員工工資的行為,肯定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如果你不是承包制的話,那麼費用能不能收到,不是你個人的事情,你辭職了...

拖欠工資問題,工資拖欠問題

老闆拖欠工資,先找老闆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當地勞動局投訴。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不服仲裁裁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拖欠工人工資的,可以到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申訴控告,對處理結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條 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