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九年公司不給續簽合同或者轉勞務派遣該怎麼辦

2022-05-01 21:15:04 字數 3365 閱讀 6226

1樓:edison大哥

勞動合同籤多少年沒太關係,

只要員工沒重大錯誤和自願離

職,用人單位必須續簽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經濟補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勞動合同期滿的),【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的計算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2樓:

找當地勞動局。可以申請賠償。

我在一公司幹了9年多,勞動合同年底到期公司說不給我籤正式合同,要給我改簽勞務派遣合同,請問我給公司

3樓:感性的風葉子

您九年多是和公司籤的合同嗎 分幾次籤的

勞動法規定 籤三次合同後,就為無期限合同了具體如何操作 ,您還需要諮詢你們當地法務部門。

希望對你有幫助望採納

4樓:岳麓區西湖法律

建議不要改簽勞務派遣,可能會導致勞動關係不好認定。法律規定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就視為無固定期限合同。意思就是只要不是你犯了重大錯誤公司就是沒有權利辭退你了。

公司要和你改簽合同可能是想規避這個問題。

我是勞務派遣工兩年合同期滿公司不再續簽合同該要賠償金嗎? 30

5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派遣單位不願續簽,可以要求兩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用工單位不簽合同的,沒有補償。

6樓:錦州律師徐鋒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建議自己看看勞動合同法,可以有經濟補償的。

我以工作13年半離退休還有九年。現用工單位不願和我續簽合同。讓我和勞務公司籤,我該怎麼辦?

7樓:是對是錯誰人曉

你原先是同誰籤的,如果是和你說的用工單位籤的話,你現在就可以找到這十三年的勞動合同或工資表或考勤表(如果沒有這些,你可以申請法院對用工單位封存證據),然後向法院起訴用工單位,要求和你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同時要求同工同酬,為你繳納社會保險。(有勞動合同法)為依據。

8樓:可憐的小俊俊

首先在現工作單位連續簽過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後,企業應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其次,勞動合同到期後,企業不與勞動者續簽應予以補償

9樓:前面右轉闖天涯

要求公司賠償,不然不簽

請問勞務派遣合同期滿後向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合同應該算什麼?

10樓:匿名使用者

你合同2010-12-31到期,關於還簽合同不著問題不影響你,你的勞動補償還有養老醫療保險之類不影響你的社保 在2010-12-31日的日子裡 你要寫辭職報告,

想幹就籤乙個續簽合同協議,不幹就直接走人但記住寫辭職報告,因為這關係到你社保問題,你必須要拿你的解除通知書去社保搞失業登記及以後你在其它單位交社保都要用上這東西,除非你不要你這2年的社保了, 但我告訴你,你不要就可惜了 男人在60歲之前要在社保局交滿15年社保才可以到退休能拿到養老金。

11樓:

企業有義務提前乙個月通知員工續簽或不續簽合同,如果企業沒有提前乙個月通知解除合同,要多支付乙個月工資。如果企業合同到期還不簽訂合同,滿乙個月後,員工可以要求企業雙倍工資。

12樓:

可以直接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13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合同是指哪份合同?是有勞動關係的?還是勞務輸入單位的?如果是後者,合同期滿基本上就回原單位了。如果是前者,合同期滿就自然終止了,就算不用末位淘汰也沒關係。

基本上沒什麼不合理的地方。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14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期滿,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已經完結,繼續用工屬於新的勞動關係,應當在乙個月內續訂合同,否則,用人單位用人單位繼續用工不滿一年的,應當從繼續用工滿乙個月的次日起,向勞動者支付二倍工資直至補訂合同之日止;用人單位繼續用工滿一年的,視為已經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應從用工滿乙個月的次日起支付二倍工資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止共11個月。

用人單位用工滿乙個月未簽合同,因為違反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強制性規定,屬於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十)項「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情形,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六)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勞動者隨時可以書面通知單位解除合同,並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一)項和第四十七條規定主張經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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