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行業勞動合同條款中乙方在工作中發生意外傷害與甲方無關,是否合法

2022-04-01 18:02:49 字數 6706 閱讀 2639

1樓:楊澤律師

建築行業勞動合同條款中乙方在工作中發生意外傷害與甲方無關的規定不合法。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

(六)職工在合理時間內往返於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發生事故的,亦可認定為工傷。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勞動者在以上情況中受傷不認定為工傷的,不符合法律規定。

2樓:蒼洱白子

明顯是霸王條款,建築公司必須負責,而且要給工人購買意外保險,不然,發生生產事故,一律由具體責任公司負責賠償到底。

3樓:匿名使用者

屬於無效條款,由用人單位負責

4樓:落魄的

不合法,違反了勞動法的工傷處理條例

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是一部法律嗎?

5樓:理驪霞

不是的,勞動法是2023年實施的

,而勞動合同法是2023年1月實施的,它們有很多不同之處,勞動合同法突破了勞動法。想看的可以從網上找一下看看。我空間裡有現成的,你也可以去看,

6樓:慄亦竹保斌

並不是同一部法律,勞動合同法可以算是勞動法中某一部份的特別規定,算是特別法,而且勞動合同法是今年才施行的.

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是同一部法律嗎?

7樓:莊子愛紅塵

不是一部法,勞動合同法比勞動法要晚頒布,對勞動者的權益保護的比較全面細緻

勞動法是早頒布的,也還在生效,兩者互相補充。

8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勞動合同法是勞動法的補充,是針對勞動法部分內容的詳細規定。勞動合同法主要針對勞動合同的簽訂,而勞動法是針對所有勞務事宜的規定。

如果我和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違背勞動法 有法律效力嗎

9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簽訂的勞動合同不符合《勞動法》的規定,則為無效或部分無效合同內。

《勞動合同法》容第26條的規定,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1.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無效。雙方應當在訂立勞動合同、擬定勞動合同條款時出於自願,要遵守誠實信用原則。

欺詐、脅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關係的一方違背了他們的真實意願。

2.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無效。勞動合同訂立應遵循公平原則,核心含義就是要求勞動合同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相一致。

為了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用人單位免除己方法定責任如"一律不支付經濟補償金","生死病老都與企業無關"等條款無效。

3.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勞動合同主體、內容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否則不能產生法律效力。主體必須合法。即簽訂勞動合同的雙方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用人單位資格和勞動者資格。

內容必須合法,我國在《勞動法》以及相關的法律規定中,有很多強制性的規定,用人單位必須遵守。如果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則該條款無效。程式必須合法。

10樓:匿名使用者

如有違反勞動法的規定的,可以認定協議無效,不具有法律效力

11樓:

任何有效的勞動合同都是建立在勞動法的基礎上的,任何有悖於勞動法的勞動合同都是沒有法律效力的。所以你們應當去勞動局反映這個問題。

12樓:問法網周律師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答如下:

部分無效的合同

還有疑問,可以再聯絡我,祝好運!

補充:合同雖是雙方協商簽訂,但內容必須合法。違反法律規定,自始無效不發生法律效力

13樓:上海l律師

1、違法法律規定的部分無效

2、沒有違反的部分是有效的

14樓:問法網姜律師

要看合同的內容,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地方無效

15樓:匿名使用者

合法的有效,違法的無效。

16樓:匿名使用者

違法勞動du法,是沒有法zhi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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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勞動合同,需要看哪些法律知識,《勞動法》?

17樓:濤聲海韻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後,明確各自權利和義務的協議,也是勞動爭議發生後處理爭議的重要依據。因此,在簽訂合同前,勞動者至少應具備以下三方面的常識:

1、提前準備。在勞動合同訂立前7天,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提供合同文字,一邊對合同文字內容又充分的了解,特別是對於雙方協商約定的條款,尤應引起高度重視。

2、把握內容。從全面保護個人利益出發,應盡量了解《勞動法》的內容,這一點雖然對大眾來說又很大的難度,但從合同本身出發,應清楚勞動合同的條款要包括兩部分:一是法律規定的條款,包括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違反勞動合同應負的責任共7方面的內容;二是雙方認為有必要明確約定的條款,應明確寫明。

3、重點了解。在把握合同條款的基礎上,還應該清楚了解事關自身利益的兩部分內容。

一是在什麼情況下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獲得經濟補償以及補償標準。關於這一點,《勞動法》列出了7項內容,可向勞動部門查詢。

勞動合同簽訂後,還應積極做好善後工作。明目張膽的不公正合同比較好防範,即使在簽訂比較正規的合同時,也要洞察蛛絲馬跡,以防上當。

1、附加條款要看清。在聘用合同中,一般都是會有一些附加條款的,求職者在簽訂前一定要讓企業拿出原文,仔細審看無異議後,還要蓋章留存,作為依據。要認真檢查有無遺漏的約定事項或者附加說明,需要立即補齊的絕對不可拖延。

2、當面簽字,蓋章不可少。求職者拿到合同,應該讓企業及其負責人同自己一起當面簽字蓋章,以防某些企業利用先後簽字的時間在合同上做手腳(更改數字、時間等)。同時,仔細鑑定單位所蓋公章,看其是否與自己即將進入的單位一致。

因為事後往往發現,在同一法人單位下,會存在許多分公司、下屬單位或營業部門,不少勞動者是不願意進入所有的部門的。

3、數字一定要大寫。合同簽字後,有些企業會抓住時間空隙,將合同上的數字更改讓求職者吃啞巴虧,所以,求職者在簽訂合同涉及數字時,一定要用大寫漢字。

4、合同生效的條件和時間。有些合同需要登記才能生效,而時間涉及權益期限和合同續簽等問題,這些都需要予以充分的注意。

另外,要注意合同生效的必要條件和附加條件(如簽證、登記);合同至少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乙份,妥善保管;雙方在簽訂時如有糾紛,應通過合法方式解決。

18樓:草堂法律顧問

相關的司法解釋更重要

勞動合同法和勞動法的區別勞動法律網

19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法》是調整勞動關係以及與勞動關係密切相聯絡的其他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勞動法是我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乙個重要的獨立部門。

《勞動合同法》是指關於勞動合同的法律,其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上的勞動合同法一般是指所有關於勞動合同的法律規範的總稱。狹義上的勞動合同法就是指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勞動法》與《勞動合同法》是兩部具有密切關係的法律,但兩者又有很大的區別。(1)兩部法律之間的聯絡:從立法角度看,兩部法律都是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和頒布的法律,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從所屬法律部門看,《勞動合同法》是《勞動法》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對《勞動法》的繼承與發展。從法理角度講,《勞動法》是一般法,在勞動關係方面規定的主要是基礎性的問題,除了包括《勞動合同法》以外,還包括勞動就業法、工資法、社會保險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勞動監察法等等。《勞動合同法》是特別法,專門性地對勞動合同制度和勞動關係內容進行了具體規定和進一步完善,圍繞勞動合同的訂立、續訂、履行、變更、解除、終止等方面做了全面的規範調整,《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法律制度沒有超出《勞動法》規定的範圍。

(2)兩部法律之間的區別:從調整範圍看,《勞動法》調整的範圍比《勞動合同法》廣泛。《勞動合同法》只是對勞動合同制度和勞動關係內容進行了明確規定,調整範圍也著重於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訂立、續訂、履行、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方面的權利和義務。

而《勞動法》的調整範圍包括但不限於這些內容,例如對就業促進、職業培訓、勞動保護、工時休假、社保福利等制度的規定是《勞動合同法》所沒有涉及的。另外,《勞動合同法》是實體法,對勞動爭議的解決程式主要適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及《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的規定;而 《勞動法》除包含實體法規範外,還包含有對勞動爭議的解決程式等方面的程式性規定,如《勞動法》第10章的相關規定。在法律適用上,雖然兩部法律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根據「特別法優於一般法、新法優於舊法」的適用原則,當兩部法律在關於勞動合同制度的相同問題上有不一致的規定時,《勞動合同法》優於《勞動法》適用。

所以,《勞動法》與《勞動合同法》既有聯絡又有區別,兩者不能等同,也不存在替代關係,那種認為《勞動合同法》就是一部「新的勞動法」的觀點是明顯錯誤的。

20樓:匿名使用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是為了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制定的。

勞動法,是調整勞動關係以及與勞動關係密切聯絡的社會關係的法律規範總稱,既包含《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也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21樓:山東千慧智財權**諮詢****

勞動合同法針對的是勞動合同,而勞動法則側重的是勞動關係以及相關的事項

新勞動法和新勞動合同法是一部法律嗎?

22樓:旁星出爍

不是同一部法律

新勞動合同法於2008.1.1施行

我國現行勞動法2023年1月1日施行

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有什麼區別?

23樓:法律快車

在生活中因為勞動的關係,我們經常聽到《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這兩種法律,

一、《勞動法》與《勞動合同法》概念上的區別:

勞動法是調整勞動關係以及與勞動關係密切相聯絡的其他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勞動法是我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乙個重要的獨立部門。

勞動合同法,是指關於勞動合同的法律,其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上的勞動合同法一般是指所有關於勞動合同的法律規範的總稱。狹義上的勞動合同法就是指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勞動法》是勞動保障立法體系中的基準法,是《勞動合同法》的立法根據。可以說是《勞動合同法》的母法。

二、《勞動法》與《勞動合同法》的總體區別

(一)、《勞動合同法》和《勞動法》名稱不同

前者全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後者全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在立法層次上,同為法律,在企業和勞動者中容易把勞動法稱為勞動法,把勞動合同法稱為新勞動法。

從立法歷程上對比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2023年7月5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2023年7月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二十八號公布;

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至今沒有作出任何的修改。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於2023年6月29日通過;

2023年6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六十五號公布;

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2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決定,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二)、從立法內容上作出對比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立法內容

勞動合同法共分13章107條,包括以下內容: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促進就業

第三章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

第四章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章工資

第六章勞動安全衛生

第七章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

第八章職業培訓

第九章社會保險和福利

第十章勞動爭議

第十一章監督檢查

第十二章法律責任

第十三章附則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立法內容

勞動合同法被俗稱為新「勞動法」。新「勞動法」對勞動合同制度做了進一步完善。

勞動合同法共分8章98條,包括以下內容: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勞動合同的訂立

第三章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四章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五章特別規定

第一節集體合同

第二節勞務派遣

第三節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章監督檢查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八章附則

總體上來說:《勞動法》是勞動保障立法體系中的基準法,是《勞動合同法》的立法根據。可以說是《勞動合同法》的母法。在實際應用中兩者還是存在希望為的差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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