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土撥鼠**人
你需要負責
刑事責任上 這算是 過失致人死亡
過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為人因疏忽大意沒有預見到或者已經預見到而輕信能夠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剝奪他人生命權的行為。
所以 你也要負一定刑事責任的 自首吧 這沒辦法 花錢了事 態度要好!!
2樓:中國人民很行吧
可是,不同意一樓的看法,因為你並沒有讓朋友把錢放在玻璃啤酒瓶裡呀,怎麼想的,扔個玻璃瓶多危險哪
3樓:陳京營
你不需要負刑事責任。你朋友是過失致人死亡罪。你沒有犯罪的故意,也沒有過失,更沒有行動,所以無罪。
4樓:
一樓的不懂,請不要亂講,
你沒有任何責任。。
首先,你主觀上既沒有故意也沒有過失,即主觀上沒有過錯客觀方面,你的行為(讓朋友把錢從視窗丟給你)與小女孩的死亡沒有因果關係,即行為沒有違法性。
所以你不需負任何責任。
你的朋友扔玻璃瓶的行為導致小女孩死亡,行為具有違法性。
主觀方面你的朋友存在過失,你的朋友,本應預料到扔啤酒瓶的行為可能致人**,卻因疏忽大意沒有預料到,主觀上具有可責性。所以綜合起來你的朋友犯了過失致人死亡罪。
5樓:匿名使用者
我想知道現在警察有沒有介入,還有,是不是你提出的用啤酒瓶往下扔錢?
如果是你出的主意,那麼你也要為此負責。因為刑法沒有共同過失犯罪以及教唆過失犯罪。所以你可能會被按照過失致人死亡從輕或減輕處理。
如果不是你提出的用啤酒瓶往下扔錢,則小姑娘的死與你不具備必然的因果聯絡,不用承擔刑事責任,但是如對方家屬對你提出民事侵權之訴或刑帶民訴。法院應該也是支援的。
懂法律的朋友請進,這件事情該如何是好?
6樓:匿名使用者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方可以申請你們就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提出賠償。
一、根據第19條,醫療費(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後續**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
二、根據第20條,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
三、根據第21條,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確定。
四、根據第22條,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五、根據第23條,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六、根據第24條,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同時,賠償義務人對**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相同的,賠償權利人其他的賠償要求,也應提供相應的舉證責任。關於項鍊,賠償權利人除了要舉證她確實帶著以外,你可以先注意錄音取證,然後法庭要求其提供項鍊正規發票如果是訛詐,很難有相對應的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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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不合理你只能上訴了,建議提前找個專業律師介入。
7樓:禕成益
如果對法院判決不服可以提起上訴。 具體怎麼反駁還是去跟你的律師協商一下比較好
關於親戚之間的人身傷害!求助各位懂法律的大大,告訴我這件事怎麼解決?
8樓:草民學法
第一、派出所對此事的處理存在問題,你母親報警後,**應當指定你母親到專業的司法鑑定機構進行傷情鑑定,根據其鑑定結果對你舅舅採取相應的處罰。
如果你母親被司法鑑定機構鑑定為輕傷,你舅舅應當被追究刑事責任。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234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時你母親可以在檢察院提起公訴階段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的訴訟。
如果你母親被司法鑑定機構鑑定為輕微傷,你舅舅應當被追究行政責任。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43條、毆打他人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當然,如果對於賠償**調解成功,可以不追究你舅舅的行政責任。
第二、「舅舅被處罰,外甥找工作會受影響。」派出所說的,是否正確。
你讓他拿出司法依據來!拿不出來就別忽悠人!!
第三、派出所讓你母親寫乙份申請,意思就是行政拘留你舅舅了,你舅舅就不必賠償你母親相關的醫療費及其他損失了。
這個人是個法盲!連行政責任和民事責任都分不清 還幹什麼警察?
治安管理處罰法中雖然有規定 說如果**就賠償受害人調解成功可以不追究打人者的行政責任,但是還有就是如果調解不成功 應當追究打人者的行政責任,並告知受害人就賠償部分單獨發起民事訴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九條 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綜上所述,你舅舅如果給你母親造成輕傷 需要承擔2種責任,其一刑事責任 (被判刑)其二就是民事責任,賠償你母親相關的損失。
你舅舅給你母親造成輕微傷 需要承擔2種責任,其一行政責任(治安拘留或者治安罰款 或者治安拘留及罰款)。其二就是民事責任,賠償你母親相關的損失。
派出所的人不能區分行政責任和民事責任,又應當在第一時間給傷者指定司法鑑定機構進行驗傷 以根據驗傷的結果對違反嫌疑人或者犯罪嫌疑人追究責任 而不採取這樣的措施或者步驟。
涉嫌瀆職 我認為你們可以先向該所 所長交涉 必要的時候向當地公安局或者檢察院控告!
這樣的辦案民警應該開除出警察隊伍!
懂法律的兄弟朋友,我急需你們幫我分析解決這個事件。情況緊急
9樓:靜寧之水
當然可以報案!你女朋友的後媽如果沒有撫養過她,與她其實沒有法律規定的正式母女關係,僅僅只是姻親關係,就是有母女關係也是不能限制乙個人的人身自由,這是基本人權,如果他們不准你女朋友走,你們完全可以控告她後媽非法拘禁,如果打入,就告故意傷害。從小打人,有證據還可以告虐待。
10樓:八三老人
對放涉嫌非法拘禁和故意傷害建議及時報警。
1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嚴重的問題應該早就報警處理,你女朋友的後媽行為已經涉嫌犯罪,建議盡快報警。
縱橫法律網 劉培辰律師
12樓:匿名使用者
如情況屬實,請立即報警……
事後遺產按繼承法繼承……
縱橫法律網 薛尚美律師
13樓:匿名使用者
她應該馬上報案,如果不方便,你應該積極協助她;如果繼母的行為屬實,其行為已經構成犯罪;遺產問題可以通過訴訟解決,沒有必要過分讓步。
縱橫法律網 徐明良律師
14樓:孫晉華律師
構成非法拘禁,建議報案。
15樓:匿名使用者
去吧,那什麼後媽的最起碼有十幾年牢坐了
求一件因為不懂得法律而造成悲劇的事例,急急急急!!!!!!!!!!!!
16樓:匿名使用者
2023年9月,五六名大學生在學校門口網咖裡玩兒遊戲。因錢不夠,一名大學生就跑回家拿著刀子出來了,乙個小巷子
裡的劫持了一名小女孩兒並奪走了他的錢。並捅向了小女孩兒的要害之處,小女孩兒硬流血過多而死。後來那名大學生被起訴,被判為七年有期徒刑。
17樓:匿名使用者
多了啊。
電視上經常有。,
18樓:於全龍律師
今天的法制課堂,主要講了乙個人騎著電單車帶著老婆去接孩子,在路上與另一輛電單車相撞而發生的故事。兩輛車子相撞後兩輛電單車倒在了地上,還有乙個車主的老婆受傷躺在了地上。兩位車主不顧這些,開口大罵,在路**開起了批鬥會。
不巧的是突然駛來一輛轎車,那汽車看到這樣的場景立刻轉彎繞了過去。可不幸的是撞倒了一輛電單車,更不幸的是撞死了躺在路**受傷的人……。
因為一件小事,終究釀成大事出了人命,值嗎?而這件事追究下來大家都是有責任的。最虧的是那個借車的人,好心借車給別人用,自己還要倒貼錢。
死了妻子的車主佔10%的責任,因為他當時並沒有意識到自己站在馬路**有危險,更沒有注意到自己的妻子倒在地上隨時可能發生生命危險。另一位電單車主佔20%的責任。他和上一位車主一樣,沒有自我防範意識。
而開轎車車人佔57%的責任,畢竟是他撞死了人,還撞壞了人家的車。而轎車的車主則也要負連帶賠償責任,因為畢竟是他的車子。所以,最終結果就是所有當事人都負有一定的責任,都要負賠償責任。
這件事就是我們生活中鮮明的例子,生活中大多數人都不把小事放在眼裡,而且不肯吸取別人的教訓。如果那兩位車主在爭吵的過程中稍微用點頭腦也不至於出人命吶。說明他們根本沒有交通意識,明知道自己處於路**隨時可能發生危險,並且妻子腿部已經受傷也不及時就醫,只顧著爭吵所以致人死亡和他們都有責任。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應該提高自己的防範意識和素質。如這件事就是要說理也要心平氣和的找個安全的地方說,所以我們要明白交通規則,提高交通意識。
而開轎車的人呢,撞死人就該負責。而真正的車主更要經過這一次的教訓明白過來,不該隨便借車給別人。
在現實中,從我們的生活中講起,我們也應該明白乙個道理:凡事要理智處理。如果我們還是毛毛躁躁,只想著個人利益,不分青紅皂白就發火,那麼吃虧的還是我們自己。
像今天講的這個案例,每個當事人都承擔了相應的法律責任。從這一事例中,我們也應該認識到法律嚴謹、無情的,有的人雖然不在現場,但仍然要負法律責任、賠償責任。我們應充分吸取教訓,做任何事首先要冷靜、理性、依法辦事,更要從身邊的事例中吸取教訓、明白道理。
今後,我要做到凡事冷靜理智對待,更要知法懂法,依法辦事。因為法律是公平的,並且也是無情的,更是嚴謹的……
北京海淀區—曄林
今天,我們這一期的法制課堂主要講的是交通方面的案例,以《吵出的人命》故事為題,主要講了這樣一件事:陳強和妻子李紅騎著老舊的電單車去父母家接孩子時,在路上與騎著退休的電單車的王凱發生碰撞,兩輛車及三個人都摔倒在地。陳強與王凱爬起來為此發生爭吵,錢樹林駕駛著孫大山的小轎車撞倒了一輛電單車又從受傷倒地的李紅頭上壓了過去,導致李紅搶救無效死亡,一場複雜的官司糾紛由此拉開了帷幕。
在這場連環車禍案例中,小轎車駕駛人錢樹林構成了交通肇事罪,而陳強和王凱也構成了交通事故罪,造成這場悲劇的根本原因就是陳強和王凱在發生碰撞後的一時衝動,只顧著吵架,而忘了還躺在馬路**的李紅。兩輛電單車照理來說,事故發生後,我們應該先把存在安全隱患的人和電單車移至安全地點,再討論賠償問題,否則的話路上總會有車輛來往,很有可能會造成另一場或更多交通事故,而這兩人很明顯就沒有考慮到這一問題,只顧著吵架了,所以才有了後來的更慘重的悲劇。這一悲劇,不但失去了一條人命,還破壞了幾個原本幸福美滿的家庭。
所以,面對一件事發生時,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在第一時間冷靜下來,要在保證每個人的生命安全後再爭論誰對誰錯。
這一悲劇也給了我很大的啟發,不禁聯想到了最近發生在我身上的打架問題,這不也是由於不夠冷靜而導致的嗎?如果自己在與別人發生爭執的時候能夠冷靜的話就不會由開始的吵架變成了打架了,甚至連吵架都可以避免。所以,我以後面對這種事時一定要十分冷靜啊!
這一次的法制課堂,不但讓我們了解了身邊交通安全問題,還讓我對這一段時間的行為有了反思。
南京高淳—軼楸
因為一件沒有多大問題的交通碰撞事故,連環引出一件**,真是雪上加霜。
結果是,所有當事人都要負相關的法律責任,承擔賠償責任。
聽了這個案例,明白不管遇什麼事都要冷靜,不能因一時的衝動,而給別人及自己造成傷害。或許,現在的我們還什麼都不懂,法律上的相關知識也懂得很少,因此,平時為在別人面前不丟面子、逞能,而大打出手。為了什麼?
朋友之間的義氣?還是那層扯不掉的面子?這一些問題,在過程中與事前都未曾考慮過,而等只有事情出來了,要負責任,要賠錢了,都才明白事情的嚴重性與後果,往往這個時候一切都晚了。
能怎麼辦?現在的我們都是這樣遇事為了面子、義氣,釀成嚴重後果,一發不可收拾,誰來收拾這個爛攤子?家長?
自己?社會?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每個人的身上都揹負著不同的責任,對於這些責任,我們應不應該去承擔?
在承擔這個責任之前,我們做事需不需要把握個度?一旦過火,不是責任的問題,是有沒有這個資格與資本去承擔,造成的後果承擔不起,害了自己也害了愛自己的親人!
什麼事冷靜面對,對自己還是有好處,即避免不了摩擦,也為自己省略些嚴重的後果和沉重的代價。
淮安—曉晴
法律諮詢,請懂法的朋友們幫忙一下
您好!根據您說的情況您與開發商簽訂了商品房定金合同,並提交的了10萬元的定金,如果該合同確係你們真實地意思表示,那麼當屬合法有效,合同雙方的當事人,應該受合同的約束。一方違反合同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開發商違反定金合同的約定,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應當雙倍返還定金。但是您的訴訟時效是乙個嚴...
關於合同的問題,懂法律的朋友們幫個忙
1.參加培訓的都要籤五年的服務協議,違約金一萬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 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 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依據是勞動合同法22條第2款 因此就本案而言違約金是不是一萬還得開實際...
關於家產的問題,向懂法律的的或者律師朋友們諮詢一下
你這個問題。從法律方面來說是很不好斷定的,畢竟法律不是萬能的,如果真要跟父母分出個所以然來,你首先應該有你這些年來確實出錢買房的證據,提供了證據以後才有可能分得房產,也只是分得你付款的那一部分,因為父母沒有給予你房產的法律義務,其實很多時候和父母是不需要這樣的,建議和你妻子好好談談,我能理解被輕視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