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是否規定一週不能連上7天班

2022-01-18 07:54:26 字數 5543 閱讀 9902

1樓:飛過太平洋

有規定,勞動法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公司的行為當然不合法,而且勞動法規定,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說明,即使加班,也要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不能單方面命令。此時職工有權利不加班

2樓:廣州律師劉振海

國家實行勞動者從全年日曆時間365天中扣除52個星期的公休日104天,扣除法定節假日11天,全年應工作250天,每月平均工作20.83天,每天工作8小時。按此推算,每個月平均應工作約167小時,不得超過上述規定限額工時制度。

勞動者工作時間具體包括以下幾類:

1、準備結束時間是指勞動者在工作日,為完成生產任務或作業的準備和結束所消耗的時間;

2、作業時間是指勞動者直接用於完成規定的生產任務或作業所消耗的時間;

3、勞動者自然需要的中斷時間是指勞動者因自身的生理需要而必須中斷正常工作的時間;

4、工藝中斷時間是指勞動者在工作時間中,因工藝技術特點的需要使工作必須中斷的時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勞動法中對於休假是怎麼規定的?一週連續七天上班是違法的嗎?

3樓:別在褲腰帶

(一)工作時間

我國的標準工時為勞動者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4小時,在1周(7日)內工作5天。

(二)休息休假

公休假日,又稱周休息日,是勞動者在1周(7日)內享有的休息日,公休假日一般為每週2日,一般安排在週六和週日休息。不能實行國家標準工時制度的企業和事業組織,可根據實際情況靈活安排周休息日,(法律上是允許調休的)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1日。

休假的種類:

(1)法定節假日。是指法律規定用於開展紀念、慶祝活動的休息時間。我國勞動法規定的法定節假日有:

元旦休息1日;春節休息3日;國際勞動節休息3日;國慶節休息3日;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有具體的時間安排)

(2)探親假。是指勞動者享有保留工資、工作崗位而同分居兩地的父母或配偶團聚的假期。探親假適用於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滿1年的固定職工。

(3)年休假。45條規定:「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勞動者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規定。」

4樓:血刺啊暉莥

勞動法調整的是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 之間的關係,也就是說,相關的法律規範是用來制約用人單位的,防止用人單位過分要求勞動者工作。而在這個問題中,國家機關部門進行節假日的具體確定並不涉及勞動關係,本身談不上違反勞動法,只是使得用人單位在形式上處於一種貌似違法的狀態,然而,卻也算不上違法,因為公司企業等也只是按照國家規定行事,因而,總的來說,這裡面並不存在什麼違反勞動法的問題。這個問題其實可以從其他角度來看,***有乙個《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最近有修改),每年具體的放假日期安排也會按照這個確定。

其實所謂放假,真正的也就 一天 而已,比如中秋節,就是當天(詳細參考該辦法),另外的兩天是從週末挪過來的,有借有還,多還少補,這是很自然的事情,把週末用掉了,當然要補回來。這麼七拼八湊的其實不過是想讓節日變得有意義而已,假如只放假一天,那節日就是去意義了,我想,要是真的如此,只怕有更多人不同意了。提到連續工作7日,造成不好的效果,我覺得也是,類都累死了,為了避免這樣的問題,我想,可以把應該補的工作日,分擔到不同的週裡,比如(只是舉個例子,不要當真哦),本來因為放假要連續上班七天一次,現在改為兩個上六天班的,當然,還有些本來就是每週上六天班的,其實可以不變,還是照常上六天班(人家本來工作天數就比較多嘛),靈活變通一下,節假日照放,也未嘗不可。

但是,廣大勞動者是否認為這樣比較好,就不得而知了。相關法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5樓:博愛傑傑

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勞動法中對於休假是怎麼規定的?一週連續七天上班違法嗎?

6樓:別在褲腰帶

(一)工作時間

我國的標準工時為勞動者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4小時,在1周(7日)內工作5天。

(二)休息休假

公休假日,又稱周休息日,是勞動者在1周(7日)內享有的休息日,公休假日一般為每週2日,一般安排在週六和週日休息。不能實行國家標準工時制度的企業和事業組織,可根據實際情況靈活安排周休息日,(法律上是允許調休的)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1日。

休假的種類:

(1)法定節假日。是指法律規定用於開展紀念、慶祝活動的休息時間。我國勞動法規定的法定節假日有:

元旦休息1日;春節休息3日;國際勞動節休息3日;國慶節休息3日;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有具體的時間安排)

(2)探親假。是指勞動者享有保留工資、工作崗位而同分居兩地的父母或配偶團聚的假期。探親假適用於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滿1年的固定職工。

(3)年休假。45條規定:「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勞動者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規定。」

勞動法規定一週上多少天班

7樓:home好人乙個

勞動法規定工作五天,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作制度。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條  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8樓:法律快車

1、如果每月沒有休息日,平均每天工作七小時則違法國家勞動法規定,實行每日八小時工作的制度,平均每週工作不得超過44小時。每週至少安排勞動者休息一天,確因特殊原因需要加班的,每日不得一般不超過1小時,情況極其特殊的,需要保證勞動者健康的情形下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加班支付加班費,並與勞動者及工會協商一致。

2、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司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36條、41條

9樓:匿名使用者

1、《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

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2、但根據***關於修改《***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的決定,自2023年05月01日起,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10樓:達州律師劉江

勞社部發[2008]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

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令第513號)的規定,全體公民的節日假期由原來的10天增設為11天。據此,職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數和工資折算辦法分別調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時數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

二、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三、2023年3月17日勞動保障部釋出的《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0]8號)同時廢止。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二○○八年一月三日

11樓:匿名使用者

一週5天班

縱橫法律網-河南英倫律師事務所-張維民律師

12樓:匿名使用者

一週工作是6天,,,,加班不超過8點,一週加班不能超過4個晚上,,,

勞動法規定乙個星期上多少小時班,加班不能超過多少小時,休息多少.

13樓:百家百談

根據《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規定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條規定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第四十條規定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節;

(三)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是否符合勞動法 80,勞動法有這樣的規定嗎?

你上班時間是早8 30 下午17 30,晚上從17 30 次日早8 30,按排班表的話乙個月下來上10個夜班,但基本能休息8天。那你白天就是正常上班時間8小時啊 至於晚上從17 30 次日早8 30你去除8小時另外的時間就應該計算為加班啊!加班費按照勞動法計算啊!超時加班是工作時間的倍也就是 假如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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