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律兜諮詢1號
夫妻離婚,一般也會導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撫養權。失去撫養權的一方將失去與子女共同生活的權利。不過,失去撫養權的一方仍然會享有探視權,可以在約定或裁判的時間內定期探視子女,與子女進行相對短暫的相處。
離婚時撫養權的歸屬,可以雙方協商,一旦協商不成,則需由法院判決。法院判決撫養權歸屬,一般根據有利於子女成長原則進行:主要考慮以下因素:
夫妻雙方的學歷、工作、收入、年齡、家庭環境、子女的年齡等。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2樓:誅仙刀神
孩子看多大,看哪一方經濟條件優越,
3樓:張偉傑律師
根據相關規定,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應當依照《婚姻法》規定,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審判實踐,提出如下具體意見:
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癒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癒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6、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行准許。
女方提出離婚,離婚後孩子應判給誰
4樓:匿名使用者
關於離婚後孩子的撫養問題,規定在婚姻法的第三十六條和第三十七條,當然,都是一些原則性的規定,大體精神是,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最高人民法院在2023年11月3日釋出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該意見較為詳細地規定了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處理孩子撫養問題的意見。
在這裡大體介紹一下:
一、什麼情況下,法院將孩子判歸女方撫養的可能性較大?
1、兩周歲以內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這主要考慮孩子尚處在幼兒期,需要母親的哺乳,母親更能給孩子體貼和照顧。
2、孩子雖然周歲以上了,女方已做絕育手術,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齡與女方年齡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3、孩子一直隨母親生活,如果離婚後改為隨父親生活對其生活習慣改變較大且影響其成長的,孩子判歸女方可能性較大。
4、男女雙方的撫養條件,如工作穩定程度、收入情況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對於夫妻感情破裂有過錯,比如,有證據證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賭博、酗酒等惡習等。考慮到其惡習對孩子成長有不利影響,法院一般會將孩子判歸女方。
6、如果男女雙方均無明顯過錯,各方面條件都相當,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質好一些,更有時間照顧孩子,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7、十周歲以上的孩子願意隨母親生活的。
二、什麼情況下,法院將孩子判歸男方的可能性較大?
1、女方有惡性傳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響孩子成長的。
2、女方長期在外不回家,不盡撫養義務的。
3、男方已做絕育手術,或喪失生育能力的。
4、男方年紀偏大,再次生育的機率較小,而女方卻處於較好的生育期的。
5、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質問題,可能會影響孩子的。
6、女方收入較低,且工作不穩定,沒有固定住所的。
三、孩子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意見,對於孩子的撫養權歸屬有無影響?
一般情況下,父母是孩子的直接撫養人,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的意見,對孩子撫養權的歸屬沒有直接的影響。但如果父母雙方工作繁忙,且其他條件相當,照看孩子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意見就會有一定的作用
5樓:匿名使用者
總得原則上,誰更適合孩子成長就判給誰;具體則視情而定,需有詳細案情後才能給出意見。
6樓:匿名使用者
這要看具體情況,不能一概而論。
7樓:正商觀察者
關於孩子撫養權的歸屬問題法院會依據相關規定進行審判,不會以個人意志為轉移的。一般本著對孩子有利的原則進行判決,如生活條件,撫養能力等。以下是相關依據:
一、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癒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二、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三、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癒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四、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五、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六,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行准許
如果女方提出離婚孩子會判給誰
8樓:泡芙寶貝兒
可由雙方協商,不能協商的,應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如達到這一標準的,應會判離。 離婚時共同財產、債務一般平分,個人財產、債務歸個人。不存在或雙方都存在有過錯的情況時,離婚時互不賠償。
否則無過錯方有權向過錯方索賠。 孩子未滿兩周歲時一般優先歸母親撫養,滿兩周歲先協商,協商不成法院將根據雙方實際條件按對孩子成長有利的原則確定孩子歸屬,滿十周歲法院還會徵求孩子的意見。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撫養費,無固定收入按照同行業標準取乙個合適的比例支付撫養費,並有權探視。
有乙個7歲的兒子,女方單方面提出離婚,孩子會判給誰?
9樓:李建成律師
法院根據有利於孩子成長的原則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10樓:謝明錄律師
如果感情破裂離婚,孩子撫養權問題關鍵看誰有利於孩子成長,即判歸誰,比如對孩子的生活教育照顧等等方面,綜合考慮,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才行。
女方先提出離婚,孩子歸誰
11樓:華律網
如果女方是拿出離婚協議,提出協議離婚,那麼說明你們之間的感情出現了問題,出現了隔閡或是矛盾。如果你認為你們之間還有感情基礎,還沒達到必須離婚的程度。那麼你可以建議你們雙方一起坐下來談談,聽一聽對方心中的想法,由什麼困惑或不滿,能不能夠兩人一起解決。
感情來之不易,組成家庭也是緣分。盡量以解決問題為目的。如果你認為你們感情已經破裂,沒有什麼好說的了,那很容易,對方提出離婚,另一方配和就行了。
如果是一方提出訴訟離婚,另一方應訴就行了。由哪一方先提出離婚,對判決的結果並沒有什麼影響,原告與被告的法律地位是一樣的。不要認為作為被告就是不光彩的。
**時,如實告知承辦法官你們的情況,如果你不同意離婚,在第一次訴訟離婚中,法官一般是不會判決你們離婚的。
12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夫妻離婚孩子的撫養權歸屬主要是從有利於孩子的成長為立足點。同時要根據幾個條件:一孩子的年齡,二是夫妻的經濟條件,三是父母雙方的品德。
《婚姻法》第36條第2、3款規定:「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
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子女撫養意見》第4條規定,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考慮子女意見。由於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通常有了一定的辨別和判斷能力,能夠表達自己的意願,因此,《子女撫養意見》第5條規定,父母雙方對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最關鍵的一點,父母雙方均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另一方有違法犯罪行為(如賭博)的,和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有絕對優先直接撫養條件。當然,應當提供確切的證據。
希望能幫到你,也可追問。
13樓:邵復百里澤
你們倆的經濟狀況,還有你們為什麼離婚,要這些才能得知孩子的去向
14樓:歷添智
女方先提出離婚小孩子一周歲跟誰,兩個人溝通老是吵架
15樓:薑汁燉梨
我孩子五個月了,純母乳餵養,從懷孕三個月以後就沒有上班了,約定他每個月給2千塊錢生活費,可是給了乙個月以後就沒給了,提了一次,他說剛結婚困難,說他說話不算話,他說我只能同富貴不能共患難,從那以後再也沒跟他提過錢,到現在孩子五個月,也從來沒給過我生活費,孩子東西跟他說他才買,不跟他說從來不知道買都是我在花錢買,想離婚,雖然我沒什麼文化,經濟不寬裕,可是我還是想寶寶歸我,以後不結婚了乙個人帶孩子,男人,真的是看透了
女方提出離婚,離婚後孩子應判給誰
關於離婚後孩子的撫養問題,規定在婚姻法的第三十六條和第三十七條,當然,都是一些原則性的規定,大體精神是,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最高人民法院在1993年11月3日釋出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
離婚四歲的孩子判給誰?
1 孩子判給你的幾率有8成以上。2 首先,孩子很小4歲,需要媽媽的時間多一些,還有你們親子關係的情況,有人會專門觀察這個,是不是跟你更親近一些來判定孩子更加依賴哪個親人。3 經濟上,你有穩定的收入,這個也是你爭取孩子撫養權的絕對優勢。所以不用擔心,你爭取到孩子撫養權基本沒什麼太大問題。孩子4周歲離婚...
女方提出離婚孩子才2週是個男孩會!判給誰
2周的子女一般隨女方生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有關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應當依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二十九條 第三十條及有關法律規定,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