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1、如果是公司辭退或因經營因素導致的裁員、倒閉等情形,則以離職前的上年平均工資為基數,按每年1個月計算,總共16個月的經濟補償。
2、如果公司沒有提前通知的話,則可多要求1個月的補償。
3、如果是自己主動要求離職,但是社保等手續完備的話,那就沒有補償。
2樓:
1樓回答不準確,離職賠償是有封頂的,一年賠乙個月,最多不超過12個月。不是16年就能拿16個月。
個人主動辭職是拿不到賠償的。
3樓:匿名使用者
超過10年,和用人單位就是存在無固定期限合同(基本不需要籤)。在勞動者無過錯的情況下(公司規定的過錯情形也算的)如果用人單位不繼續使用,按照工齡可以拿到每年1~2月工資的補償金,16年就是乘16。
如果自己離職的話,估計毛都拿不到!
4樓:匿名使用者
單位給補償只能是兩種情況,一是單位有錯,如單位主動裁員;二是客觀情況,如勞動者自身原因(疾病或工作能力跟不上工作需要)。勞動合同法有規定,自行辭職的,單位無需支付經濟補償。。。你想這個道理嘛,合同就是合約,你單方面違約,單位不讓你承擔違約責任已經是我國法律對勞動者作為弱勢群體的保護了,你怎麼能要求對方給你經濟補償呢?
另外,不太贊成樓上的回答,即使是超過十年,如果勞動者願意籤為無固定期限合同,法律規定的程式還是要通過簽約的形式完善勞動合同,使合同期限由有規定期限改為無固定期限,以免後患。
5樓:中顧法律網顧問
自己辭職沒有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46條
6樓:龍之喵喵豬
你在單位工作16年了,現在自己離職的話,那麼你在單位能拿多少錢,就要看你和你的單位怎麼協商了。有時候單位和你協商好了的話,也可以拿16個月的工資的,基本上這種情況的話,工作幾年是給幾個月的工資。
我們生活在比較之中,有黑暗才有光明,有恨才有愛,有壞才有好,有他人和他人所做的事我們才知道自己是誰,自己在做什麼。一切都在比較中才能存在,沒有醜便沒有美,沒有失去便沒有得到。
我們只需要乙個我真愛的人和真愛我的人,在一起,我們的人生便圓滿了。人的一生中最重要的不是名利,不是富足的生活,而是得到真愛。有乙個人愛上你的所有,你的苦難與歡愉,眼淚和微笑,每一寸肌膚,身上每一處潔淨或骯髒的部分。
真愛是最偉大的財富,也是唯一貨真價實的財富。如果在你活了一回,未曾擁有過乙個人對你的真愛,這是多麼遺憾的人生啊!
生活中的定律是為實踐和事實所證明,反映事物在一定條件下發展變化的客觀規律的論斷。定律是一種理論模型,它用以描述特定情況、特定尺度下的現實世界,在其它尺度下可能會失效或者不準確。
沒有任何一種理論可以描述宇宙當中的所有情況,也沒有任何一種理論可能完全正確。人生同樣有其客觀規律可循。
一、生活定律 痛苦定律:死無疑是痛苦的,然而還有比死更痛苦的東西,那就是等死。
幸福定律:如果你不再總是想著自己是否幸福時,你就獲得幸福了。
錯誤定律:人人都會有過失,但是,只有重複這些過失時,你才犯了錯誤。
沉默定律:在辯論時,沉默是一種最難駁倒的觀點。
動力定律:動力往往只是起源於兩種原因:希望,或者絕望。
受辱定律:受辱時的唯一辦法是忽視它,不能忽視它時就藐視它;如果連藐視它也不能,那麼你就只能受辱了。
愚蠢定律:愚蠢大多是在手腳或舌頭運轉得比大腦還快的時候產生的。
化妝定律:在修飾打扮上花費的時間有多少,你就需要掩飾的缺點也就有多少。
省時定律:要想學會最節省時間的辦法,首先就需要學會說"不"。
地位定律:有人站在山頂上,有人站在山腳下,雖然所處的地位不同,但在兩者的眼中所看到的對方,卻是同樣大小的。
失敗定律:失敗並不以為著浪費時間與生命,卻往往意味著你又有理由去擁有新的時間與生命了。
談話定律:最使人厭煩的談話有兩種:從來不停下來想想;或者,從來也不想停下來。
誤解定律:被某個人誤解,麻煩並不大;被許多人誤解,那麻煩就大了。
結局定律:有乙個可怕的結局,也比不上沒有任何結局可怕。
二、工作定律
安全定律:最安全的單位幾十年沒有得過安全獎(最安全證明你們安全沒有做工作)
需要定律:同樣兩個相同的單位,同樣的辦公費。多少年以後,發生了變化(證明你們單位辦公不需要那麼多的錢)出來反對,這種成功的概論會歸結為零。
評比定律:領導認為誰好,誰就好。(只要領導看你不順眼,再辛辛苦苦地工作也是白費力氣。)
一票否決定律:在乙個單位,比如公升工資,比如提拔任用,乙個人提出來,往往成功的概率最大,而另乙個人站
接受教育定律:每個單位都有吊兒郎當不好好幹工作的人。但領導往往在批評這些人的時候,這些人恰恰不在場,於是,便出現了遵紀守法的人,經常接受教育的尷尬局面。
哭鬧定律;那個部門沒有幾個因為經常的哭鬧而得到了實惠,他有什麼理由不經常哭鬧下去。(此定理也適用那些經常在領導面前叫苦叫累的部門)
能者多勞定律:在同一科室裡,有的人雖然在其崗,但卻不能勝任本職工作,那他的工作只能由能勝任該項工作的人去代勞。
不平衡定律:年年當先進的部門或個人,一年沒有當先進便想不通;從未當先進的部門或個人,當上先進後便想不到。
少勞多得定律:一般的單位,都分為合同工、(過去稱為正式工)協議工、臨時工等等。拿錢越少的工作量越大,而且越容易被解雇;拿錢越多的越沒有多少事情可幹,而且最不容易被解雇。
我在單位工作14年公司解聘我應該補償多少錢
7樓:不一樣噠社會喵
公民在單位工作14年,單位無理由進行解雇應該給予單位一定的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應該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應該補償14個月的工資,具體可以到當地戶籍勞動部門進行諮詢。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 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 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8樓:勤勞的老克
用人單位解雇(辭退或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的補償與否,分為三種情況:
一、勞動者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被解除勞動合同的,沒有經濟補償或賠償。
二、用人單位按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三、用人單位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9樓:郗晚竹長衣
《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你工作了13個月,依法應當獲得1個半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我在民營企業工作十六年,主動辭職能向向企業得到哪些補償及標準?
10樓:寶貝馬龍
你在這個民營企業幹了十六年\你想主動辭職\可以得到那些補償\從合同法內
中可以看出\容最好等到合同到期\那麼你可以得到工齡補償\也就是幹一年補償乙個月工資\然後最少補上你這幾年的養老醫療保險\但你主動辭職就不好說了。
11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由本人原因離職的,單位沒有經濟補償的必要,如果是單位辭退你的,應該每年工齡給予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我在現在單位快工作了十年了(2023年),司機。無固定合同,如果公司單方面解除合同我能得到多少賠償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有以下4種情形 1 勞動者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情形,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沒有經濟補償。2 用人單位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代通知金,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支付經濟補償。3 用人單位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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