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已判,二審在刑法修訂之後的。是否適用新法

2021-08-13 07:43:09 字數 3974 閱讀 7848

1樓:七台河李陽平

我國刑事司法原則是「從舊兼從輕原則」與「溯及既往的原則」,如果是訴訟程式中的未判決罪犯或犯罪嫌疑人有新法出台並生效,本著有利於被告人角度選擇性適用法律。即一般是適用犯罪行為實施時的刑法,只有在新刑法修改後不認為是犯罪,或新刑法規定的法定刑較輕的情況下,才適用新刑法。如果一審認定的罪名及刑罰量刑,在修改後的刑法規定有法定的非罪或變輕情形,則適用新修改的刑法規定。

「從舊兼從輕」原則具體舉例說明:

首先,當遇到乙個人的犯罪是在新刑法頒布以前,此時要考慮的是先適用舊刑法,即行為時的法律規定(從舊)。

其次考慮,如果是適用新的刑法更有利於被告人的話,如不認為是犯罪,或者是新刑法處罰較輕的話,則應該對被告人使用新刑法。

再次,如果是適用舊法更有利於被告人的話,如舊法不認為是犯罪或者是舊法規定的刑罰更輕時則對被告人適用舊法。

最後,根據每個案件的具體情況,來決定是適用舊法還是新法,既所謂的「從舊兼從輕」原則。

「從舊兼從輕」原則是我國處理各種法律問題的一項基本原則,除了刑法適用外,其他涉及到的法律問題也都適用「從舊兼從輕」原則。

我國現時期主要採取從舊兼從輕原則,在特殊情況下採用溯及既往的原則。

2樓:囧聞囧事

如果是適用新法有利於被告人那麼就要適用新法。我國法律溯及力的原則是從舊兼從輕。

3樓:泥胎有文化了

按照從舊兼從輕原則

從舊兼從輕原則是乙個刑法適用原則,指除了對非犯罪化(除罪化)、弱化懲罰或有利於行為人的規定之外,刑法不得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它是刑法罪行法定原則中從舊原則的發展。

一審判後,二審時新的刑法頒布,以新法為依據嗎

4樓:一切平等院

我國刑法的時

copy間效力採取從舊bai

兼從輕原則。即一般是du適用犯罪行為實施時的刑法,只有zhi在新刑法修改後不認為是dao犯罪,或新刑法規定的法定刑較輕的情況下,才適用新刑法。所以您問的問題,需要看一審認定的是什麼罪名,以及修改後的刑法規定的法定刑是否有所變輕。

如果新法的法定刑變輕了,則適用新修改的刑法規定。

刑事案件二審期間,新法律實施,判決可以適用新法律嗎?

5樓:匿名使用者

二審期間,一審判決未生效,對於未決案,應原則上按照舊法處理,因為法不溯及既往,但是依照新法處罰較輕的,適用新法。

6樓:蘇源刑事辯護

從舊兼從輕。即:一般情況下按照案發時的法律定罪量刑,但如果新舊處罰較輕,適用新法。

7樓:匿名使用者

不可以,因起訴和一審是按舊法律來量刑的。

8樓:匯法網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的解釋》的時間效力的批覆》中明確指出

第一、對於刑法附件一所列的各項刑法方面的條例、決定和補充規定,由於其內容在修改刑法時有的被納入修改後的刑法,有的以後不再適用,因此自修改後的刑法施行之日起,刑法附件一所列的各項法律予以廢止,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對於刑法附件二所列的有關刑法方面的決定和補充規定,雖然其有關追究刑事責任的內容已經納入刑法,自刑法施行之日起,這些內容不再具有法律效力,而應當適用刑法,但對於在這些決定和補充規定中有關行政處罰和行政措施的規定繼續有效,仍具有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時間效力問題的解釋

第八條對於2023年10月31日以前實施**、**行為,罪行極其嚴重,根據修正前刑法判處死刑緩期執行不能體現罪刑相適應原則,而根據修正後刑法判處死刑緩期執行同時決定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可以罰當其罪的,適用修正後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四款的規定。根據修正前刑法判處死刑緩期執行足以罰當其罪的,不適用修正後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四款的規定。

二審時有新的法律規定出台最終的結果是按新法判決嗎

9樓:淮安浙江人

對於未決案件,可以適用新法的規定。但有乙個前提,必須是新法的規定處理更輕。這就是法律適用上的:

從舊兼從輕原則。「從舊兼從輕」原則是我國處理各種法律問題的一項基本原則,除了刑法適用外,其他涉及到的法律問題也都適用「從舊兼從輕」原則。我國現時期主要採取從舊兼從輕原則,在特殊情況下採用溯及既往的原則。

1、首先,當遇到乙個人的犯罪是在新刑法頒布以前,此時要考慮的是先適用舊刑法,即行為時的法律規定(從舊)。

2、其次考慮,如果是適用新的刑法更有利於被告人的話,如不認為是犯罪,或者是新刑法處罰較輕的話,則應該對被告人使用新刑法。

3、其次,如果是適用舊法更有利於被告人的話,如舊法不認為是犯罪或者是舊法規定的刑罰更輕時則對被告人適用舊法。

4、最後,根據每個案件的具體情況,來決定是適用舊法還是新法,既所謂的「從舊兼從輕」原則。

案件在判決時,適用用當時刑法還是適用新修訂的刑法?

10樓:匿名使用者

案件在bai判決時,適用用du

當時刑法還是適用新修訂的zhi刑法,dao要根據「從舊兼從輕」的原回則來判斷。答

1、如果當時的法律不認為是犯罪的,或根據當時的法律所判刑罰較輕的,則適用當時的法律。

2、如果當時的法律和現有法律都規定是犯罪,但適用現有法律處罰較輕的,則適用現有新法律。

《刑法》

第十二條 【溯及力】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本法施行以前的行為,如果當時的法律不認為是犯罪的,適用當時的法律;如果當時的法律認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總則第四章第八節的規定應當追訴的,按照當時的法律追究刑事責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認為是犯罪或者處刑較輕的,適用本法。

本法施行以前,依照當時的法律已經作出的生效判決,繼續有效。

11樓:奔波兒灞

按照\「從舊兼從輕」的原則。我國2023年《刑法》第12條對溯及力問題做了如下規定:   1.當回時的法律不認答為是犯罪,而《刑法》認為是犯罪的,適用當時的法律,即刑法沒有溯及力。

  2.當時的法律認為是犯罪,而《刑法》不認為是犯罪的,應適用《刑法》,不以犯罪論,即刑法有溯及力。  3.當時的法律認為是犯罪,依照《刑法總則》第四章第八節的規定應當追訴的,按照當時的法律追究刑事責任,刑法無溯及力。但是如果本法處刑較輕,適用本法,本法就有溯及力。

  4.本法施行以前,依照當時的法律已經作出的生效判決,繼續有效。   按照\「從舊兼從輕」的原則。

12樓:匿名使用者

從舊兼從輕原則,一般適用有利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相關法律規定。

經濟案件一審已判決現上訴是否依修正案九的新刑法來改判

13樓:蘇源刑事辯護

我國刑法的適用堅持從舊兼從輕的原則,用最簡單的話理解就是:「有利於被告人」的準則。即一般適用行為時的法律,如果新法的處罰較輕則適用新法。

所以,如果乙個刑事案件上訴到二審後出現了新的法律,且適用新的法律是有利於被告人的,則適用新法。

14樓:孰問吾答

因為刑法修正案九在2023年11月1日生效,如果上訴後二審判決是在11月1日之後做出的,則適用修正案九做出相應改判,否則不予適用。望採納。

15樓:雪君雪兒

二審的案件應當依據刑九的規定做裁判依據。

二審時刑法修正案9如果已經通過,可以按新法判刑嗎?

16樓:匿名使用者

從舊兼從輕原則是乙個刑法適用原則,指除了對非犯罪化(除罪化)、弱化懲罰或有利於行為人的規定之外,刑法不得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它是刑法罪行法定原則中從舊原則的發展。

17樓:by木葉旋風

我國刑法時間效力遵循從舊兼從輕選擇,新法原則無溯及力,適用舊法,除非新法比舊法更輕時適用新法。刑9取消了幾個罪的死刑,如果一審犯了這些罪並判死刑的那麼二審按新法。

18樓:左眼與右耳

這個應該要看實施時間吧!通過並不是立即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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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性質不同。歸根到底,由於審判依據和審判任務的不同,兩者在性質上有區別 人民法院第一審程式的審判依據是對行政案件的一審管轄權,其性質是對具體行政行為合法性的審查 人民法院第二審程式的審判依據是上一級人民法院對下一級人民法院的審判監督權,其性質是對第一審裁判合法性的審查,是將行政機關與行政相對方的特...

請問一審不服上訴二審趕上新刑法,可否按新的執行

依據 從舊兼從輕 原則適用刑法。從舊兼從輕原則是乙個刑法適用原則,指除了對非犯罪化 除罪化 弱化懲罰或有利於行為人的規定之外,刑法不得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從舊兼從輕 原則具體舉例說明 首先,當遇到乙個人的犯罪是在新刑法頒布以前,此時要考慮的是先適用舊刑法,即行為時的法律規定 從舊 其次考慮,如果是適用...

我的官司一審二審法院都給我判輸了,我明明有理法官不採納反而偏向做偽證之人最終判我輸。我不服,現我有

這是bai常有的事,打官司du不是有理就能贏,應該同時具zhi備兩個條件dao,有理還要上法。一審回 二審 答都輸了,的確認為判錯了,可以準備充足證據申請再審,對於再審不服還可以向同級檢察院提起抗訴申請,三加一模式都走完了,還是輸,就認了吧,三加一模式就是一審 二審 再審加檢察院,其他什麼形式都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