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六和尚
不應該直接走人,應當書面告知。
最好是ems郵寄《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裡面註明"因你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本人現通知你單位:本人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於**年**月*日解除與你單位的勞動合同,望你單位及時辦理工作交接,並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郵寄簽收後,要求用人單位當日結算工資,並在交接工作後主張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樓:匿名使用者
直接走多半難拿工資,拿了工資辭職走人
公司扣我工資,我可以直接走人嗎?
3樓:匿名使用者
1、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的規定來提出,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單位批准,可以立馬走人。用人單位不但要按時支付工資還要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2、辭職書(最好寫成《辭職通知》)可以這樣寫:
茲有xx部門***,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因用人單位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比如:不簽勞動合同、不按國家規定安排勞動時間、不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加班不給加班工資、收取押金、不按時為勞動者建立國家法定的社會保險等都是合法的辭職理由。列舉任意一條或兩條都行。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有關規定,本人提出解除勞動關係,請用人單位依據勞動部頒布的《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的規定,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並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及時辦理離職手續,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如果單位不予支付,本人將保留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的權利。特此通知 3、注意:
辭職通知必須確保送達,也就是說要單位簽收或**信送達,確保發生勞動爭議時留有證據。 4、按上述理由辭職,如果單位不按上述要求履行責任,不支付有關費用和工資,你就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4樓:
1、公司如果故意扣工資,正常溝通無效,可以打勞動局**投訴:12333
2、公司扣工資了,如果你直接走人了,又沒有辦理離職手續,會被可視為自動離職,公司人力資源部同事會按照公司規定發放工資或暫扣工資,這個跟每個公司的規定有區別;
3、建議如果想走人,直接和上級主管或人力資源部同事申請離職即可,辦理正常手續再離開公司,並辦理離職證明,以免換其他工作時因無法提供正常手續或證明而影響好的工作崗位就業。
公司扣我工資,我可以直接走人嗎
1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的規定來提出,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單位批准,可以立馬走人。用人單位不但要按時支付工資還要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2 辭職書 最好寫成 辭職通知 可以這樣寫 茲有xx部門 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
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辭職直接走人嗎
在我們的生活工作中,很可能遇到這樣的問題,在公司工作但是未簽定勞動合同可以隨時辭職走人嗎?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回答你好 沒簽訂勞動合同,一般不可以直接辭職走人。勞動者如果要離職的,需要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才能辭職走人 或者勞動者在...
做兼職被拖欠工資,可以報警嗎,幹兼職被拖欠工資可以報警嗎?
停發員工工資,員工不應直接報警,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 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的勞動監察投訴 優點 方式簡單。缺點 某些地區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 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