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律雲法律服務
您好!夫妻之間簽訂財產協議只要不違反國家強制性規定和侵害集體、他人的利益,並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本身就具有法律效力。公證並不是必要條件
2樓:匿名使用者
財產公證是很普遍的行為啊,公證處為什麼不給做呢?
讓對方主動放棄婚內財產需要怎麼做,怎麼寫有法律效益?需要什麼地方公正嗎?
3樓:嘮叨
做事留一線日後好見面,不要把什麼事都做絕了!
雙方簽訂協議,需要公證,在公證處寫,還是自己寫了去公證
4樓:
雙方簽訂協議,需要公證,可以在公證處簽訂協議,也可以簽訂協議後提供給公證處公證。
根據我國《公證程式規則》
申請與受理
第十七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應當填寫公證申請表。公證申請表應當載明下列內容:
(一)申請人及其**人的基本情況;
(二)申請公證的事項及公證書的用途;
(三)申請公證的文書的名稱;
(四)提交證明材料的名稱、份數及有關證人的姓名、住址、****;
(五)申請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申請人應當在申請表上簽名或者蓋章,不能簽名、蓋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第十八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證明,法人的資格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其他組織的資格證明及其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二)委託他人代為申請的,**人須提交當事人的授權委託書,法定**人或者其他**人須提交有**權的證明;
(三)申請公證的文書;
(四)申請公證的事項的證明材料,涉及財產關係的須提交有關財產權利證明;
(五)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
第十九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申請,公證機構可以受理:
(一)申請人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利害關係;
(二)申請人之間對申請公證的事項無爭議;
(三)申請公證的事項符合《公證法》第十一條規定的範圍;
(四)申請公證的事項符合《公證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和該公證機構在其執業區域內可以受理公證業務的範圍。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符合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規定條件的,公證機構應當受理。
對不符合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條件的申請,公證機構不予受理,並通知申請人。對因不符合本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不予受理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向可以受理該公證事項的公證機構申請。
第二十條
公證機構受理公證申請後,應當向申請人傳送受理通知單。申請人或其**人應當在回執上簽收。
第二十一條
公證機構受理公證申請後,應當告知當事人申請公證事項的法律意義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後果,告知其在辦理公證過程中享有的權利、承擔的義務。告知內容、告知方式和時間,應當記錄歸檔。
第二十二條
公證機構受理公證申請後,應當按照規定向當事人收取公證費。公證辦結後,經核定的公證費與預收數額不一致的,應當辦理退還或者補收手續。
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當事人,公證機構應當按照規定減收或者免收公證費。
第二十三條
公證機構受理公證申請後,應當指派承辦公證員,並通知當事人。當事人要求該公證員迴避,經查屬於《公證法》第二十三條第三項規定應當迴避情形的,公證機構應當改派其他公證員承辦。
擴充套件資料
《公證程式規則》
審 查第二十四條
公證機構受理公證申請後,應當根據不同公證事項的**規則,分別審查下列事項:
(一)當事人的人數、身份、申請辦理該項公證的資格及相應的權利;
(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
(三)申請公證的文書的內容是否完備,含義是否清晰,簽名、印鑑是否齊全;
(四)提供的證明材料是否真實、合法、充分;
(五)申請公證的事項是否真實、合法。
第二十五條
當事人應當向公證機構如實說明申請公證的事項的有關情況,提交的證明材料應當真實、合法、充分。
公證機構在審查中,對申請公證的事項的真實性、合法性有疑義的,認為當事人的情況說明或者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充分、不完備或者有疑義的,可以要求當事人作出說明或者補充證明材料。
當事人拒絕說明有關情況或者補充證明材料的,依照本規則第四十八條的規定處理。
第二十六條
公證機構在審查中,對申請公證的事項以及當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按照有關**規則需要核實或者對其有疑義的,應當進行核實,或者委託異地公證機構代為核實。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應當依法予以協助。
第二十七條
公證機構可以採用下列方式,核實公證事項的有關情況以及證明材料:
(一)通過詢問當事人、公證事項的利害關係人核實;
(二)通過詢問證人核實;
(三)向有關單位或者個人了解相關情況或者核實、收集相關書證、物證、視聽資料等證明材料;
(四)通過現場勘驗核實;
(五)委託專業機構或者專業人員鑑定、檢驗檢測、翻譯。
第二十八條
公證機構進行核實,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則的規定。
公證機構派員外出核實的,應當由二人進行,但核實、收集書證的除外。特殊情況下只有一人外出核實的,應當有一名見證人在場。
第二十九條
採用詢問方式向當事人、公證事項的利害關係人或者有關證人了解、核實公證事項的有關情況以及證明材料的,應當告知被詢問人享有的權利、承擔的義務及其法律責任。詢問的內容應當製作筆錄。
詢問筆錄應當載明:詢問日期、地點、詢問人、記錄人,詢問事由,被詢問人的基本情況,告知內容、詢問談話內容等。
詢問筆錄應當交由被詢問人核對後簽名或者蓋章、捺指印。筆錄中修改處應當由被詢問人蓋章或者捺指印認可。
第三十條
在向當事人、公證事項的利害關係人、證人或者有關單位、個人核實或者收集有關公證事項的證明材料時,需要摘抄、影印(複製)有關資料、證明原件、檔案材料或者對實物證據照相並作文字描述記載的,摘抄、影印(複製)的材料或者物證**及文字描述記載應當與原件或者物證相符,並由資料、原件、物證所有人或者檔案保管人對摘抄、影印(複製)的材料或者物證**及文字描述記載核對後簽名或者蓋章。
第三十一條
採用現場勘驗方式核實公證事項及其有關證明材料的,應當製作勘驗筆錄,由核實人員及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根據需要,可以採用繪圖、照相、錄影或者錄音等方式對勘驗情況或者實物證據予以記載。
第三十二條
需要委託專業機構或者專業人員對申請公證的文書或者公證事項的證明材料進行鑑定、檢驗檢測、翻譯的,應當告知當事人由其委託辦理,或者徵得當事人的同意代為辦理。鑑定意見、檢驗檢測結論、翻譯材料,應當由相關專業機構及承辦鑑定、檢驗檢測、翻譯的人員蓋章和簽名。
委託鑑定、檢驗檢測、翻譯所需的費用,由當事人支付。
第三十三條
公證機構委託異地公證機構核實公證事項及其有關證明材料的,應當出具委託核實函,對需要核實的事項及內容提出明確的要求。受委託的公證機構收到委託函後,應當在乙個月內完成核實。因故不能完成或者無法核實的,應當在上述期限內函告委託核實的公證機構。
第三十四條
公證機構在審查中,認為申請公證的文書內容不完備、表達不準確的,應當指導當事人補正或者修改。當事人拒絕補正、修改的,應當在工作記錄中註明。
應當事人的請求,公證機構可以代為起草、修改申請公證的文書。
5樓:125公證認證
兩種方式都可以,但是協議需要按照規定來寫。
所以在不知道格式的情況下,可以考慮去公證處寫,一般公證處都會有模板。
6樓:深圳伊頓商務
可以自行草擬乙份協議,並遞交到公證處公證即可
7樓:我是滅鬼神
雙方簽訂協議不需要去公證處公證協議的真實性
如果你們要去,一般也都是寫好了,然後帶著去公證處。
8樓:學習信
都可以,但是公證的時候必須雙方到場。
9樓:開心小賣鋪
都可以。你覺得怎麼對你有利就怎麼操作。
甲乙雙方私下自願簽訂的協議不公正有法律效力嗎??
10樓:找法網
雙方私下自願簽訂的協議不公證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贈予合同無特別情況下是不可以撤銷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合同的生效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第五十二條 合同無效的法定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第一百九十二條 贈與的法定撤銷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11樓:淡定超人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合同法》第三十二條規定: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二、協議書是社會生活中,協作的雙方或數方,為保障各自的合法權益,經雙方或數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簽定的書面材料。協議書是契約文書的一種。對當事人雙方(或多方)都具有制約性,它能監督雙方信守諾言、約束輕率反悔行為,它的作用,與合同基本相同。
12樓:中顧法律網
合同內容合法真實,雙方訂立合同的建立在公平自願的基礎上,訂立主體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即有效。
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13樓:你的血腳
只要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就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說協議經雙方簽字後就生效,公證並不是合同生效的必備要件。協議書是社會生活中,協作的雙方或數方,為保障各自的合法權益,經雙方或數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簽定的書面材料。
協議書是契約文書的一種。對當事人雙方(或多方)都具有制約性,它能監督雙方信守諾言、約束輕率反悔行為,它的作用,與合同基本相同。訂立協議書,其目的是為了更好地從制度上乃至法律上,把雙方協議所承擔的責任固定下來。
作為一種能夠明確彼此權利與義務、具有約束力的憑證性文書,協議書對當事人雙方(或多方)都具有制約性,它能監督雙方信守諾言、約束輕率反悔行為,它的作用,與合同基本相同。
14樓:群星獨者
雙方協商一致,彼此自願簽訂,只要不觸犯法律法規,即使不公正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分手後男方不可要回。
協議並不是因為有了公證才生效,只要是兩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即為有效,除非對方有證據證明訂立協議之時遭受到脅迫除外。
擴充套件資料協議書是社會生活中,協作的雙方或數方,為保障各自的合法權益,經雙方或數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簽訂的書面材料。協議書是契約文書的一種。是當事人雙方(或多方)為了解決或預防糾紛,或確立某種法律關係,實現一定的共同利益、願望,經過協商而達成一致後,簽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記錄性應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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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你已經知道不合理了,你可以去勞動局仲裁他,維護自己的權利。但如果和老闆好好商量的話我想不是什麼難事。主要靠你的溝通能力。一滴水,它的作用十分廣泛。一滴水也許是瀑布的一小部分,也許是新生的嬰兒身上的一滴聖水,來祝福他的長命,也許是我們喝的茶水中的一滴水,也許是悲歡離合的一滴淚。水使我聯想到生命,假...
房子不過戶,雙方簽訂協議有法律效力嗎
只要是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體現,沒有在脅迫或欺騙前提簽署的合同,就是合法有效,對雙方當事人都有法律約束力。物權法 第十五條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 變更 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 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如果雙方自願,並且未違反法律強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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