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華律網
在這個經濟飛速發展的時代,很多人結婚之前都會有自己的個人財產,比如房子或者車輛,而這些財產結婚後通常也會讓家庭成員一同使用,那麼有些人就會擔心了,我的婚前財產結婚幾年後會不會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了?其實針對上述問題,我國法律是有明確規定的。我國《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
“一方的婚前財產屬於個人財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九條的規定:“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為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所以法律是充分尊重和保護婚姻雙方當事人的婚前財產安全,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會因結婚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除非你在婚內重新對財產進行了約定。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2樓:匿名使用者
婚前個人財產的屬性不因婚姻關係而轉化,除非當事人有額外的自行約定。
婚姻法中規定婚前財產屬夫妻之一方所有,相關規定如下: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引者注:此處十
七、十八條即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財產多數情況屬共有,婚前財產及其它一些符合條件的屬一方所有)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3樓:法律快車專家
2023年10月1日物權法實施,物權法明確規定婚前財產永遠屬於婚前個人財產。
婚前買的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4樓:華律網
1.根據婚姻法的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在結婚前,一方已經購買,付清房款和擁有所有權的房子顯然屬於一方的婚前的財產,屬於個人財產,並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但如果結婚前一方自己出資買房子,但基於一些原因將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這視為對對方的贈與,在這種情況下,該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2.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房子,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房子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但如果將產權登記在夫妻雙方的名下,那麼就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該房子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其次是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子,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房子可以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共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現實中,許多父母為子女買房子耗盡畢生的積蓄,這一規定也是對婚姻中雙方及其父母財產的保護。
3.一方在結婚前簽訂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而房子登記在首付房名下的,可以先協議處理,在協議不成的情況下,法院一般認定該房子屬於產權登記的一方,雙方共同還貸的款項可以由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 工資、獎金;(二) 生產、經營的收益;(三) 智慧財產權的收益;(四)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5樓:找法網
婚前個人全款買的房產,婚後沒有共同還貸且登記在個人名下的,無特別約定的話是屬於個人財產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共有財產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夫妻一方的財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財產約定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6樓:阿瑤說遊戲
婚前買的房子,在房產證上寫了兩個人的名字,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當然這個規定僅僅限於現在的《婚姻法》,等到2023年12月31日之後,《婚姻法》就會失效。到時候《民法典》開始生效,而在《民法典》的規定當中。
婚前買房寫兩個人的名字是不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要依據具體的情況來分析。
1、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情況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情況有多種,第一是婚前一方全款買房,產權登記在夫妻名下,這種就是所提問的答案;第二是婚前有一方父母全款買房,產權登記在準夫妻雙方名下;第三是婚前一方承租,婚後共同購買,產權登記在一方名下;第四婚前準夫妻一起全款買房,登記準夫妻名下;第五婚前一方首付,婚後共同還貸,登記在首付方名下;第六婚前一方父母貸款買房,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後夫妻共同還款。
2、簡單宣告簡單來說的話就是,只要婚後房子登記了兩個人的名字,那就證明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或者說用夫妻共同財產進行了還貸,那也算是夫妻共同財產。前者相當於你把房子分給了對方一半,後者相當於你們兩個一起買了房子。
無論付出多與少,都算是兩者共同買的。當然這個僅限於2023年底,到時候《民法典》開始生效,就要按照全新的規定。現在《婚姻法》定製的規則,自然也就失效了。
3、如何改變很多人想改變這種形式,也不是沒有方法。最簡單的就是,由父母列出一個借條,證明房子是借父母錢買的。到時候就算離婚,父母也可以要錢,還不起的情況下,房子自然就是父母的。
當然也可以規定房子產權詳細,比如說分給對方三分之一,這些都是可以自己籤協議的。
7樓:上海申京律師事務所
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婚前房是否算夫妻共同財產,首先房產證上有無另一半名字,如果有的話就是共同財產。
其次,要看夫妻之間有無事先特殊書面約定,有約定按約定,沒約定的依照法律規定。 法律規定,住房是領取結婚證之前一方購買的,並且登記在這一方名下,該住房產權屬於登記人婚前個人財產,屬於個人所有。
法律依據:《婚姻法》規定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8樓:健身**很簡單
(一)一方在結婚前自己出資購買的房子。根據婚姻法的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在結婚前,一方已經購買,付清房款和擁有所有權的房子顯然屬於一方的婚前的財產,屬於個人財產,並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但如果結婚前一方自己出資買房子,但基於一些原因將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這視為對對方的贈與,在這種情況下,該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二)一方父母或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子。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房子,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房子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但如果將產權登記在夫妻雙方的名下,那麼就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該房子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其次是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子,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房子可以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共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現實中,許多父母為子女買房子耗盡畢生的積蓄,這一規定也是對婚姻中雙方及其父母財產的保護。
(三)一方在結婚前簽訂買房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而房子登記在首付房名下的,可以先協議處理,在協議不成的情況下,法院一般認定該房子屬於產權登記的一方,雙方共同還貸的款項可以由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9樓:孤巷裡遇見你
是的。雖然是婚前買的,但是因為房產證上面有兩個人的名字,所以是屬於共同財產的。
10樓:兔兔**答疑
應該是算兩個人的共同財產的,因為房產證上寫了你們兩個人的名字,如果你不放心的話可以去公證處問一下是不是這樣的。
11樓:不知道幾千裡也
是的,一般都會認定為是夫妻共同財產,除非單獨做了婚前財產認定。
12樓:觀山看氣鬥
婚期購買的房子,得需要看購房款的**是屬於哪一方,才能明確如何劃分的標準。
13樓:小喬神技能
婚前買房,什麼樣的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這個一定要注意了
14樓:大律師網
領證之前不算,領證之後算。但是,如果領證之前是一起出錢買,那就要根據出資額確定份額,也是共有的財產。
婚前買房婚後多少年後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0
15樓:華律網
一方婚前獨力買的房子是個人財產,這一點是沒有疑問的。很多人詢問的是,婚前個人按揭買房,婚後共同還月供,房屋屬於共同財產嗎?婚前取得的財產歸個人所有,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一般情況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但對於婚前一方通過按揭購買,婚後才取得房產證的房屋,不能機械地以取得房產證的時間來確定是否是夫妻共同財產。因為買房屋的錢是一方婚前個人財產,並且已經向開發商支付了全部購房款,在婚前就取得了購房合同確認給購房者的全部債權,婚後獲得房產證只是財產權利的自然轉化。因此,只要房屋買賣行為發生在婚前,並且買賣合同已經實際履行,房屋登記在買房人個人名下,就應當以婚前個人財產處理。
因此,婚前購房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前出已資購買房屋,完成了取得房屋產權的實質要件。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 一方的婚前財產;(二) 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 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 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 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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