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由於員工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公司有權要求賠償。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員工拒絕賠償可以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2樓:
要看公司與工人的勞動合同如何寫的,如果有相關約定,那麼可以由職工進行賠償,如果沒有相關規定,就要看公司的規章制度裡面是不是有相應的規定,如果還是沒有,那麼員工如果不是故意的一般是不會承擔責任的
3樓:羅長江律師
要看勞動合同約定,以及公司規章制度規定,一般員工因故意或重大過失,可以要求員工賠償。合法的賠償,如果員工拒絕,可以從其每月工資扣,但不得超過工資的20%。
4樓:水6元
如果用人單位有確鑿證據證明造成的經濟損失是員工個人行為所為,公司理當要求員工進行賠償。
員工由於過錯侵害了公司的財產,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公司可以起訴法院索要賠償。
5樓:亦林律師
需要有相應證據證明員工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另外需要有相應的規章制度規定,符合前述條件可以要求員工賠償。
6樓:楊達成
1.員工不是老闆(股東)。2.
員工只是在打工(企業的工具)。3.員工非故意操作造成第三方損失,員工無需負責一切的賠償。
4.企業(公司)負全責(有限制和股份制企業是有限賠償責任)。5.
公司在做生意,不是員工做生意,這個道理你們要懂。6.直接責任人是工人,但是負責人不是員工,你們要懂,明白。
什麼都要工人負責,那你開什麼企業(公司),投什麼資,直接自己製造出機械人上班就行了!機械人造成他人或者公司損失,讓開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和股東們負責就行了!反正就是有限責任公司!
有些行業工人一不留神很容易造成他人或者企業(雇主)的損失,這些風險憑什麼要工人負責?比如開車,途中一不留神造成交通事故,雇主不用負責賠償還要員工負責/疑問那你還開什麼企業、投什麼資、100%利潤給工人了/疑問
員工因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損失,怎麼賠償法?
7樓:之何勿思
要看具體情況。
如果是故意造成的,則全額賠償;若過大過失造成的,則部分賠償,賠償比例由法官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沒有統一標準;若一般過失造成的,則無需賠償。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
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8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造成損失通常是在員工離職後發生的,雙方已不存在勞動關係,用人單位追究勞動者的損失賠償責任,可以按照雙方約定並結合實際損失大小要求勞動者進行賠償,此時用人單位追究勞動者的賠償責任主要以民法通則等作為法律依據,以實際損失為主要參照標準。
一般賠償以下費用:
(1)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2)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對員工在職期間因職務行為導致企業損失的情形,根據相關規定,只能要求勞動者進行限額賠償,如第16條規定: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9樓:律圖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用人單位起訴要求勞動者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10樓:四哥有法說
1、在勞動者過錯範圍內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的規定進行賠償;
2、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六條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11樓:冰水芷心
應該不會如此賠償的!員工工作失誤造成重大損失,一般的公司可以採取較為嚴厲德考核措施,甚至可以取消幾個月的獎金。最多解除勞動合同!
12樓:便民僱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50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百分之二十。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最多到合同期滿〉〉〉〉〉》
13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只能扣當月工資的20%
員工因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損失怎麼賠償法
要看具體情況。如果是故意造成的,則全額賠償 若過大過失造成的,則部分賠償,賠償比例由法官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沒有統一標準 若一般過失造成的,則無需賠償。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
因工作失誤造成的損失應由本人全部承擔嗎
應承擔相應損失,但按月按發不能超過工資的20 如果該同事是專職的文字校對人員,廠規中也有賠償的規定,那麼他需賠償。應承擔相應損失 要承擔損失的。看公司規定的賠償損失的標準是多少,是否合理。國家機關自己的工作失誤,造成的損失應由誰來承擔?10平公尺也沒多點錢,無意的錯就不要糾纏了吧.以後該怎麼辦就怎麼...
我店裡2員工因工作失誤燙傷一人,請問我們店方要負全責嗎
她這屬於工傷,按照勞動法規定,店裡得負全責 而且根據你的描述,因為洗碗工不注意,這個是無法確定的,只能是店裡得負全責 肯定回答是 老闆付全責,現在國家都是保護弱勢群體,你問一下勞動法就知道了 提醒你一下,趕快醫療最好是不要帶殘疾,要大家心平氣和解決,千萬不要發生矛盾,因為一般做這行業都沒跟工人買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