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大禹治水三過家門而不入~選擇了事業失去了親情
2樓:匿名使用者
最新電影 親愛的 裡面親情和法律的選擇
與魚和熊掌不可兼得相似的事例。
3樓:愛情索還
呵呵,樓上的說得很現實。在這個社會中,當你出來工作了就知道,想要獲得更高的工資,就需要自己付出120%的努力,如果你只是想得到高的工資而不努力工作,不知道付出那就是魚和熊掌不可兼得
4樓:重蓮天下
既想找乙個有錢的岳父幫自己少奮鬥那個20年,又不想像條狗似的哈著老婆和丈母娘。。。
5樓:匿名使用者
兩個大姑娘,,乙個活波可愛,乙個溫柔漂亮,只能娶乙個,怎麼辦?不可兼得啊!!!!!該死的婚姻法,男人的枷鎖!!!!!!
以放棄為話題作文的立意和素材
6樓:匿名使用者
捨得放棄
我們從兒時開始接受的教誨便是:人的一生要不斷地拼搏,不斷地奮鬥,不斷地進取。久而久之,就自然而然地形成了一種近乎本能的思維模式,一種必須遵從的行為準則。
然而,不斷地奮鬥和進取之後,多少人真正感到了充實、慰藉與成功?實際上,失落、惆悵與困惑仍然纏繞著孜孜以求的人們,讓人大有人生難如願的感喟。
其實,人生不僅要進取,還要捨得放棄。
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人的才華主要發揮在自己的領域,人只能選擇最適合於自己的東西,不捨得放棄的結果可能就是被迫放棄,而且還可能是全面放棄!
捨得放棄,其實是為了得到以後更好的機會。這不是一種消極的人生態度,恰好是一種積極進取的清醒人生觀。乙個人只有知道自己能幹什麼,不能幹什麼,才能把有限的精力集中到自己能夠成功的事業上。
超出自己實際能力的大志,抱負,給人帶來的不只是力不從心的重負和壯志難酬的遺憾,更重要的是髦費了乙個能夠成就力所能及的事業的精力與時間。
執著地追求和達觀的生活態度從來就不是矛盾的。所謂"有所不為,才能有所為"、"退一步海闊天空"、"山窮水盡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這些都恰恰道出了前人在人的有限的生命面對無限的大千世界時感悟出的。
捨得放棄,說到底是乙個人真正屬於了自己,真正懂得了如何駕馭自己。
7樓:匿名使用者
放棄這篇文章,哈哈
放棄,放棄也是一種勇氣的表現
生活有時充滿了執念,一定要怎麼樣怎麼樣往往束縛了進一步的發展。放棄原有的堅持,換一種新的角度來看待問題往往能收到意料之外的驚喜。
合理的放棄是一種負責任的體現
放棄不代表作了逃兵,而是戰略性合理選擇
。。。。。。
8樓:匿名使用者
有好多,覺得有用,要多加分給我哦:
放棄的美麗
都是因為背得太多,流星才會墜得那樣重。
魚和熊掌不可兼得的典故
9樓:紫玉殤
典故:孟子說:「魚是我喜愛吃的,熊掌也是我喜愛吃的;如果兩樣不能都吃,我就吃熊掌從而捨棄魚」
「魚與熊掌」象徵著我們的生命過程中遇到的兩難選擇。典故強調的是如果出現二者不能兼得的時候,我們應當如何取捨。
該典故出自孟子《魚我所欲章》。
原文:孟子曰:「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闢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則凡可以闢患者,何不為也?
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闢患而有不為也。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
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
萬鍾則不辨禮義而受之。萬鍾於我何加焉?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與?
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向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 向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 此之謂失其本心。」
譯文:孟子說:「魚是我喜愛吃的,熊掌也是我喜愛吃的;如果兩樣不能都吃,我就吃熊掌從而捨棄魚。
我想擁有生命,我也想要擁有正義;但如果兩樣不能同時擁有,n那麼我就堅持正義捨棄生命。
我想要生命,但是還有比生命更讓我想要的,所以我不願意苟且偷生;死亡是我討厭的,但是還有比死亡更讓我討厭的,所以我不願意因為討厭死亡而逃避某些禍患。
如果讓人最想要的東西沒有超過生命的,那麼只要可以得到生命,又有什麼事情做不出來呢?如果讓人最討厭的東西沒有超過死亡的,那麼只要可以躲避死亡的禍患,又有什麼事情做不出來呢?
但有人,明明按照那樣做就可以逃避死亡,就可以擁有生命,卻沒有做。
由此可知,確實是有比生命更讓人想要的東西,也確實有比死亡更使 人討厭的東西。這種心人人都有,並不是只是賢人才有,只不過是賢人能夠保持它而已。
一籃子飯,一碗湯,吃了便可以活下去,不吃就要餓死。如果吆喝著給人吃,過路的人雖然餓著肚子也不會接受;如果用腳踩踏後再給人吃,就是乞丐也不屑於接受。
可是現在,高高的的傣祿有人不問是否合乎禮義就接受了,優厚的俸祿對我而言有什麼好處呢?為了華麗的住宅嗎?為了妻妾的奉養嘛?還是為了我認識的窮苦人感激我?
過去寧肯死都不接受的,現在卻為了華美的住宅而接受了,過去寧肯死都不接受的,現在卻為了妻妾的奉養而接受了;過去寧肯死亡都不接受的,現在卻為了我所認識的窮苦人感激我而接受了。這些不是可以停止的嗎?這種做法叫做喪失了本性。」
10樓:匿名使用者
典故:古代有一戶人家因為要想得到熊掌,所以要去山上去打,然而他有想要得到魚,所以要去水裡去撈,但是這兩者是不可能同時得到,所以才有了熊掌和魚不能兼得的故事。
成語「魚與熊掌不可得兼」出自孟子《魚我所欲也》:「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 」
譯文魚是我喜歡吃的,熊掌也是我喜歡吃的;如果不能都吃,那麼我捨棄魚選擇吃熊掌好了。
本意不是說二者必然不可兼得,而是強調當如果不能兼得的時候,我們應當如何取捨。
其中也有好的東西不要擁有太多,不然就體現不出其價值所在,就像一山不能容二虎,金字塔頂上永遠是最稀少珍貴的,意在提醒人們在面對取捨時應該如何抉擇。
擴充套件資料
《魚我所欲也》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論為依據,對人的生死觀進行深入討論的一篇代表作。強調「正義」比「生命」更重要,主張捨生取義。
孟子性善,自認為「羞惡之心,人皆有之」,人就應該保持善良的本性,加強平時的修養及教育,不做有悖禮儀的事。孟子對這一思想,認為是中華民族傳統道德修養的精華,影響深遠的事。
孟子(約西元前372年—約西元前289年),名軻,字子輿(待考,一說字子車或子居)。漢族,東周鄒國(今山東省鄒城市)人,東周戰國時期偉大的思想家、教育家、政治家、文學家。儒家的主要代表之一。
在政治上主張法先王、行仁政;在學說上推崇孔子,反對楊朱、墨翟。被後世尊稱為亞聖。
名家評倫
朱熹:「此章言羞惡之心,人所固有,或能決死生於危迫之際,而不免計豐約於宴安之時,是以君子不可頃刻不省察於斯焉。」(《四書章句集注》)
11樓:愛單單愛
魚和熊掌不可兼得的典故出自於《孟子·告子》第十篇。原文較長,節選如下:
孟子曰:「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
【譯文】
孟子說:「魚是我喜歡吃的,熊掌也是我喜歡吃的;如果不能兩樣都吃,我就捨棄魚而吃熊掌。生命是我想擁有的,正義也是我想擁有的;如果不能兩樣都擁有,我就捨棄生命而堅持正義。
孟子用「魚與熊掌」比喻俱為所欲,難於取捨之物。孟子的態度是選擇不能優柔寡斷,有捨有得,更為珍貴。用「魚與熊掌」的選擇,來比喻「生與義」的選擇,講的是每個人都有「本心」,無論在什麼情況下,人都應該保有自己的「本心」。
只要「本心」在,即使在生死關頭,人也能經受住考驗;而如果喪失了「本心」,人就會做出虧心事來。
12樓:匿名使用者
孟子說:我愛吃魚,也愛吃熊掌,如果兩個只能取乙個,當然要熊掌,傻子才選魚。
13樓:符祥熙大帥哥
孟子曰:「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
14樓:匿名使用者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孟子用人們生活中熟知的具體事物打了乙個比方:
魚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兩者不能同時得到的情況下,我寧願捨棄魚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愛的,義也是我所珍愛的,在兩者不能同時得到的情況下,我寧願捨棄生命而要義。在這裡,孟子把生命比作魚,把義比作熊掌,認為義比生命更珍貴就像熊掌比魚更珍貴一樣.
本文節選自《孟子·告子上》。《告子上》的主要內容是闡明「性善說」,即人性裡天生就有向善的種子,所謂「惻隱之心,人皆有之;羞惡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這種善的天性,就是人的「本心」。
「本心」不可小視,因為它們分別是仁義禮智這幾種道德的萌芽形態:「惻隱之心,仁之端也;羞惡之心,義之端也;辭讓(意近「恭敬」)之心,禮之端也;是非之心,義之端也。」人應該推求本心,順著「本心」的方向發展,並將它發揚光大,從而成為道德上完善的人。
因此,放到《告子下》全文裡看,本文講的是每個人都有「本心」,無論在什麼情況下,人都應該保有自己的「本心」。只要「本心」在,即使在生死關頭,人也能經受住考驗;而如果喪失了「本心」,人就會做出有損於人格的事來。
「魚與熊掌不可兼得」的作文可以從哪些角度立意?
15樓:羽鹿
以下舉了幾個例子來講
1) 課餘時間或是節假日埋頭於學習或是各項才藝的學習,取得好的成績;;相對的與小夥伴玩耍的時間就少的,友誼淡薄了。
2) 報考高校,,自己中意的專業在a校,但是b校的名氣比a大,實力強,但是沒有自己喜歡的專業,這時就需要作出選擇。
3) 踏上社會,,在工作上要取得一番大的作為,必然要全心以赴,自然陪家人的時間少了。
魚和熊掌可以兼得
16樓:雪孩子村莊
魚是美味,熊掌是佳餚,都是上帝賜予人類的食物。
可是我們的祖先卻義正詞嚴地告訴我們,魚與熊掌不可兼得。
乙個計算機軟體研發部門為前來面試的求職者出了這麼一道題:
你開著一輛車。
在乙個暴風雨的晚上。
你經過乙個車站。
有三個人正在焦急地等公共汽車。
乙個是快要臨死的老人,他需要馬上去醫院。乙個是醫生,他曾救過你的命,你做夢都想報答他。
還有乙個女人/男人,她/他是你做夢都想嫁/娶的人,也許這一次錯過就再也沒有機會了。
但你的車只能再坐下乙個人,你會如何選擇?
有的面試者寫道,老人快要死了,首先應該救他。
也有的面試者認為,讓那個醫生上車,因為他救過我,知恩圖報是做人最起碼的原則。
還有的人選擇了夢中情人。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緣分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沒有理由不去珍惜。
在眾多的求職者中,只有乙個人被雇用了。他的答案是:「給醫生車鑰匙,讓他帶著老人去醫院,而我則留下來陪我的夢中情人一起等公車!」
只有這乙個人的答案是最全面的,最完美的。真可謂啃了熊掌又吃魚,令人拍案叫絕!這樣的萬全之策是怎麼想出來的呢?
關鍵是他能跳出別人為其預置的思維定式,多問了自己乙個「為什麼」,即 「為什麼駕車的一定要是我自己呢?」在開發軟體的過程當中,盡善盡美是一項重要的標準,所以這個求職者被錄取了。
魚和熊掌不可兼得的論斷,其實是一種非此即彼的形上學的思維模式,過分強調了矛盾的對立性,而忽視了矛盾的統一性。
獲得和失去並不是對立的,獲得並不一定以失去為代價。
珍惜你現在擁有的,爭取你應該得到的,不要猶豫,我們沒有錯!
魚和熊掌為什麼不可兼得為什麼說魚和熊掌不可兼得兼得了有什麼後果
這不過是孟子說明義理的借用例子,而不是說魚和熊掌真的不能並存.孟子曰 魚,我所欲也 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 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 魚是尋常食物,熊掌卻不是人人可得。如果二者只能擇其一,自然會選較珍貴的熊掌了。孟子以此說明仁義較生命可貴...
魚和熊掌怎麼兼得
此句含義的確如此。但是各位老兄好像沒有讀懂提問者的意思。依我看問題應該是 為什麼不能同時得到魚和熊掌?它們有什麼關係?因為幾乎所有上過學的人都知道如上一句的含義。但知道為什麼這麼寫的人好像不多。如下是我的答案 熊好吃魚。它捕魚的方法就是用手掌拍擊河裡的魚,使他被擊到岸邊。設想一下,乙隻熊剛好抓到乙隻...
魚和熊掌可以兼得嗎
沒有什麼是絕對的!只要用真心一切都可以做到!即使結果不一定好,但是起碼做了就不會後悔!熊好吃魚。它捕魚的方法就是用手掌拍擊河裡的魚,使他被擊到岸邊。設想一下,乙隻熊剛好抓到乙隻魚的時候,有個獵人出現。這時他有兩個選擇 1.把熊趕走得到魚。2.趁熊吃魚時,襲擊並捕獵它。熊 成性,捕獵它並不是件容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