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7年後,留下後遺症,能重新進行傷殘等級鑑定嗎

2021-03-04 05:33:53 字數 1638 閱讀 6544

1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要求重新鑑定,但是已經賠付過的,即便傷殘等級發生改變也不補償差額。

2樓:匿名使用者

建議你直接至你們當地的工傷鑑定部門諮詢

工傷認定傷殘等級鑑定可重複進行嗎

3樓:火了帝

同乙個工傷只有乙個結論,對首次認定不滿的15日內向省級鑑定中心申請重新鑑定。認定後滿一年傷情發生變化,認為等級變化的可以重新鑑定。新工傷可以獨立申請鑑定。

4樓:南京胡志丹律師

工傷等級鑑定書上都寫明確的,如果對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等級工傷鑑定機構申請重新鑑定

原來已經進行過工傷鑑定 9年後解除勞動合同需要重新鑑定嗎

5樓:baby無知的螞蟻

員工工傷傷殘,在解除勞動關係時,單位需要支付員工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以及由工傷保險**或者單位支付員工一次性醫療補助金。但是在員工第一次勞動能力鑑定一年之後,如果單位或者傷者感覺傷情有變化,是可以要求再次進行勞動能力鑑定,複查。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八條 自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後,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鑑定。

《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一)**工傷的醫療費用和**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鑑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6樓:匿名使用者

原來已經進行過工傷鑑定,9年後解除勞動合同,

無需重新鑑定,原鑑定有效。

工傷鑑定是在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鑑定的行為。工傷鑑定的範圍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停工留薪期鑑定確認,護理等級鑑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鑑定等。

1.因工傷殘職工在醫療終結後應攜帶資料到當地社保機構申請傷殘等級評定; 2.鑑定者攜帶醫療機構出具的傷、病、殘診斷證明,如:

病歷、出院證明、ct片、化驗單、心電圖等相關診斷材料及《職工傷病殘勞動鑑定審批表》於每週

一、二、

三、五來做鑑定。

3.鑑定辦對鑑定者攜帶的材料由專家確認後,交納200元鑑定費。如材料不全,由我辦出據委託診斷後,再來鑑定。

4.鑑定辦於每週四定期召開鑑定會,做出等級或結論,並予以公布。

5.自鑑定材料收下登記之日起15日後,由單位勞資人員前來領取鑑定結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工傷認定後能要求休息多久,認定工傷後可以休息多久?

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

拿到工傷認定申請表後怎麼辦,請問 工傷認定申請表填寫上交之後,還要辦什麼樣的手續?

勞動者拿到申請表之後 1 認證填寫申請表,並請用人單位負責人在申請表上面簽字蓋章 2 按照工傷科工作人員給的宣傳資料準備好其他材料 3 將填寫好的 和準備好的申請材料,遞交給工傷科工作人員 表示勞動者的工傷認定已經被受理 4 等待通知並領取工傷認定書結論書。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

工傷認定後多久可以得到賠償?

一 按規定,在工傷發生後單位應在30日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單位未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 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因此,區別只在於時間上。二 單位申報工傷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