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越丶遠
沒錄音 沒證據 你投訴個毛啊 附近沒監控 就搞點破壞找找心理平衡吧
2樓:靈動的小優
15.5一小時,哈哈哈哈哈,這都比計時經理多了,11.5對於兼職來說不算少了
我在內衣店上班,是做兼職的,上了16天班,前兩天跟店長說了我不想做了,她說不讓我走,我應該怎麼做?
3樓:言午
這只是她說的,
她說的又不是規定。
臨時工和正式工一樣,
為什麼要分臨時工和正式工?
4樓:匿名使用者
好好談談,不行可以走法律程式。
今天去肯德基著兼職做,我就去了,正好店長在裡面,然後問了我都有什麼時間,我就說了,我是8小時雙休不
5樓:容嬤嬤
等通知的機會很小。。要用你了基本不會等通知。直接問你什麼時候可以來上班。明天帶身份證跟**過來。。
我覺得我找個兼職不容易,況且我剛上兩天班不到,而且老員工並不像店長說的那樣那麼有耐心教我們。
6樓:魏萌我愛你
習慣就好了,幹什麼工作都一樣,適應了就好。
7樓:側耳聽花開
這是什麼工作啊?很難嗎?
8樓:匿名使用者
那你還不如在手機上開個店呢。
9樓:玲兒響叮噹
感覺你們店長說話冷冰冰的
我是一名大一學生,大一上時我去必勝客做兼職,期末考後,我向店長提出辭職,經過一番說辭,最終店長說如
10樓:匿名使用者
你是兼職,簽訂相關合同沒?最多提前乙個月申請就可以走了哈,不存在什麼黑名單白名單,都是嚇唬你們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兼職不比全職。。可以隨時辭職。沒人要求你。至於黑名單之類的笑話。。你可以無視。。。放心吧。。
12樓:手機使用者
兼職不會進黑名單吧,本來你也沒有享受幾險一金吶
濟南麥當勞兼職,他們給我一張單子填寫 大概多久會給答覆 10
13樓:羅迪克
哈嘍,來
我來幫你解決吧自,o(∩_∩)o~
這個就不好說了。舉bai個我自己du的例子。
我當時10月份在zhi泉城路麥當勞投dao完簡歷後,到了次年1月份她們才打我**告訴我可以來面試。o(∩_∩)o~
不妨多去幾家麥當勞或肯德基填表,增加成功率。其實夏天是用工高峰期,都很缺人。可以去試試,比如大觀園附近,泉城路周邊。你說呢?呵呵。
祝你好運,o(∩_∩)o~
14樓:匿名使用者
填完應該接著面試的吧。。。
昨天去面試兼職了說今天店長在,等到現在沒有給我打**,要不要打個**問一下
1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打個**問下情況,可能人家忙起來根本就忘記了你的事情了,所以打個**是靠譜的,就算是沒有準備要你,那也沒有什麼損失。
16樓:霸氣航行天下
可以的,沒問題的。表現的熱情一點。
面試麥當勞試工後怎麼還要面試? 5
17樓:匿名使用者
麥當勞採用雙面試,這是
麥當勞穩紮穩打的人才計畫。
麥當勞優化了自己的招聘過程。麥當勞現在所使用的「全景」體驗式招聘,讓這些求職者能夠在確定意向之前,就知道未來的工作狀態。
在「全國招聘周」時段,求職者可以前往全國 2000 多家指定麥當勞餐廳。在品牌大使的帶領下,可以參觀工作與休息場所,對麥當勞的企業文化、培訓專案、職業發展路徑以及員工激勵活動進行了解。
體驗過程中,求職者還可能看到麥當勞的「明星」,他們都是麥當勞內部從基層做到管理層的員工。除了能與這些求職者發生更大的共鳴之外,他們的故事也將麥當勞的晉公升之路或明或暗地展示給了這些求職者,求職者將在後續面試中根據這些體驗進行問題回答。
18樓:匿名使用者
我在麥當勞五年了,麥當勞試工一般都是四小時,這很正常,試工後也是要進行二次面試的,這也沒什麼不對的,能進行二次面試一般說明你表現的還不錯。
19樓:匿名使用者
後來面試通過了嗎?現在正式上班了嗎?
20樓:匿名使用者
都是這樣的 一般有3輪 如果這次面試 成功 就讓你正式上班了
店長老是罵我說我傻說我笨,我才去月沒轉正,我氣不過直接走了,走的時候跟她說不幹了,工資會發嗎
猜測你年齡很小,這個社會這都是常事,你必須要改變自己適應環境,社會不能像你專的父母一樣寵愛你,屬 我估計你的老闆不能給你開支,你乙個工作不行,氣不過走了,下乙個還不行又走,你有沒有想過確實是自己的問題呢?如何改變呢?忠言逆耳利於行,望三思而後行!如果是copy 正規的公司是會發的,如果是私人經營的估...
大學剛畢業,去賣衣服,店長說我沒經驗,不讓我幹了,請問賣衣服的技巧
賣衣服要根據買者的喜好來推薦不同的衣服。你可以看看他現在穿的什麼型別的衣服,顏色,款式,都對你推薦有很大幫助。顧客最喜歡的衣服型別有 打折中的衣服,暢銷的衣服,最 的衣服。這三類是最重要的。打折的衣服賣得快,店長的週轉也快,暢銷的衣服買的人多,對店長也有好處,的衣服主要是對於時尚的顧客,衣服多,賣的...
我在一家個體服裝店上班月了,去的時候店長說要提前半月
用人單位違法,無論是扣工資,還是辭職需1個半月都是違法的。辭職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單位,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通知單位 30天時間到了,無論單位同意或者不同意,勞動者都可以離職。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規定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