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搜狐焦點
買房是大事,買房時簽訂的
購房合同更是不能大意。購房合同通常都比較多條款內容,買房人在簽訂購房合同時容易亂了方寸,在簽訂購房合同的時候不留多個心眼,日後維權就會更難。
簽訂空白條款需注意
1、看是否有預售許可證
很多地方都說看五證,實際沒必要,辦理預售許可證必須提交其他四個證,讓房地產管理部門替咱們把關更穩妥。
只需要到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預售許可證真假即可,無預售許可證對外銷售的,購買時都有隱患,存有不安全因素。
2、看合同中的土地性質
現在很多開發專案的用地雖然是出讓用地,但由於是綜合或者商住,導致土地使用年限不是70年,甚至有些只是40年。
在購買時一定要看清土地性質是否是出讓和使用年限是否是70年,因為目前法律只是規定了住宅到期自動續期,其他非住宅業界一般認為會繳費續期。
3、看清楚房屋用途
現在有些對外銷售的房屋雖然和住宅一樣,但用途為公寓。
關於公寓的界定,目前不是很明確,明確的就是公寓光照時間不需要滿足兩小時,另外公寓能否作為學區房,目前教育部門也沒有明確的答覆,一般來說,如果住宅入學人數超過學校招生計畫,估計公寓將不能作為學區房,因此為了孩子入學購房的這點要特別慎重。
4、物業也不能忽視
在簽訂商品房合同時會與前期物業公司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由於開發商與前期物業公司關係一般比較緊密,物業公司的聲譽,以及物業合同中的很多約定,也要仔細閱讀。
雖然成立業委會後可以解聘物業公司,但目前的現實是很多小區因為居住率不足或者業主不願多操心,業委會的成立遙遙無期,導致業主和物業之間產生很多糾紛,作為業主單兵作戰,難度可想而知。
5、車庫和地下室或者閣樓的約定
在合同簽訂時候,有時候開發商會答應給業主贈送車庫或者儲藏室、閣樓,這些約定一定要寫入合同,口頭承諾的東西往往因為缺乏證據最後不了了之。
另外就是是否是車庫,一定要看規劃,而不是聽開發商口頭承諾,不一定能停進去車的就是車庫,很多層比較高的貯藏室也可停車的,開發商一般都說是車庫,此時要看規劃是否是車庫,另外就是人防的車位,不能**,也需要特別注意。
6、面積的約定
這是目前糾紛最多的情況,主要是大家都認為簽訂合同後,面積差距超過3%的,可以不用付費,實際這是錯誤的。
在這裡如果和開發商有約定,先遵照約定,無約定再按照規定執行。開發商往往在簽訂合同時和購房人進行約定,約定以有資質的測繪部門出具的面積為主。
這樣的話,就直接採用測繪面積了,有效規避了那個3%的法定條件。大家一定要看清楚這點,可以在合同簽訂時直接約定面積,明確約定超過多少不再付費。
7、貸款問題的約定
開發商往往答應幫你貸款,但合同中開發商又不寫清楚無法貸款可以退房,而是約定因為購房人信譽等問題導致不能貸款,讓購房人一次性付清房款。
這點也要慎重,可以自己先行查詢個人信用或者合同約定清楚,因無法貸款可以解除合同。
8、逾期或者賠償的問題
開發商和購房人會在合同中,對雙方**或者繳納購房款等問題的期限進行約定,但如果你細心就會發現,雙方違約後,賠償的金額是不對等的,合同簽訂時一定要求對等待遇。
9、交房的問題
合同約定交房的條件,一定要明確,是經過哪個驗收之後,有單體驗收、綜合驗收還是竣工驗收備案,還有消防驗收等等。
必須明確:因為單體驗收後,有可能小區還處於建設狀態,小區內的道路、綠化都有可能未完成,居住不一定方便,因此也要約定清楚。
10、小區公共區域和公共部位的約定
小區內的會所或者公共場所,現在產生的糾紛也越來越多,開發商往往只是告訴你說,小區內的會所、健身場所等等多麼規範,多麼先進,繞開產權問題。
如果你不約定這些場所的產權,有可能最終讓開發商賣掉,買主不一定能讓你免費或者優惠使用,如果合同約定這些場所的所有權歸業主,則開發商不能**這些場所。
11、對各類設施的約定
燃氣、寬頻等,往往開發商都只選擇一家,導致使用者無法選擇,如果在合同中約定,要求開發商讓幾家經營商進入小區,譬如寬頻,不能只讓我們被動的選一家啊,都進來那我們可以選擇的範圍就大多了,就有主動權了。
12、雙方協商解決的內容必須多研究
凡是前面提到糾紛的內容,後面寫雙方協商解決的,一般都是對開發商不利的,一定要明確違約責任,不能簡單的協商解決,否則出現問題之後,你就沒有追責追賠的依據了。
合同附件也要留意
商品房買賣合同除主合同外,還包含四個附件,即房屋平面圖、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構成說明、裝修裝置標準和合同補充協議。
1、房屋平面圖應標明每乙個房間具體的尺寸以及牆體的寬度,還應標明陽台的大小、空調機位等具體的裝置位置。
如果上述內容不明確,則房屋平面圖根本起不到準確指示的作用,對開發商來說也沒有明確的約束。
2、無論是房屋平面圖,還是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構成說明和裝修裝置標準,都應該使用準確的數字和具體的描述來表示其內容,而不應該使用概念化的詞語。
像「高階」、「名牌」、「精裝修」這類詞語就不應該在附件中出現,而應明確「高階」具體是什麼標準、「名牌」到底是什麼牌子、「精裝修」要達到什麼裝修效果。
3、根據民事法律的「意思自治」原則,商品房買受人完全可以不受格式條款的限制,與開發商進行協商,行使合同的修改和補充權,在主合同之外,簽定補充協議,以明確一些模糊概念,修正主合同中的不合理條款。
(以上回答釋出於2016-12-13,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
注意:買房簽合同 記住這幾點才不吃虧
2樓:搜狐焦點
買房是大事,買房時簽訂的購房合同更是不能大意。購房合同通常都比較多條款內容,買房人在簽訂購房合同時容易亂了方寸,在簽訂購房合同的時候不留多個心眼,日後維權就會更難。
▼簽訂空白條款需注意
1、看是否有預售許可證
很多地方都說看五證,實際沒必要,辦理預售許可證必須提交其他四個證,讓房地產管理部門替咱們把關更穩妥。
只需要到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預售許可證真假即可,無預售許可證對外銷售的,購買時都有隱患,存有不安全因素。
2、看合同中的土地性質
現在很多開發專案的用地雖然是出讓用地,但由於是綜合或者商住,導致土地使用年限不是70年,甚至有些只是40年。
在購買時一定要看清土地性質是否是出讓和使用年限是否是70年,因為目前法律只是規定了住宅到期自動續期,其他非住宅業界一般認為會繳費續期。
3、看清楚房屋用途
現在有些對外銷售的房屋雖然和住宅一樣,但用途為公寓。
關於公寓的界定,目前不是很明確,明確的就是公寓光照時間不需要滿足兩小時,另外公寓能否作為學區房,目前教育部門也沒有明確的答覆,一般來說,如果住宅入學人數超過學校招生計畫,估計公寓將不能作為學區房,因此為了孩子入學購房的這點要特別慎重。
4、物業也不能忽視
在簽訂商品房合同時會與前期物業公司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由於開發商與前期物業公司關係一般比較緊密,物業公司的聲譽,以及物業合同中的很多約定,也要仔細閱讀。
雖然成立業委會後可以解聘物業公司,但目前的現實是很多小區因為居住率不足或者業主不願多操心,業委會的成立遙遙無期,導致業主和物業之間產生很多糾紛,作為業主單兵作戰,難度可想而知。
5、車庫和地下室或者閣樓的約定
在合同簽訂時候,有時候開發商會答應給業主贈送車庫或者儲藏室、閣樓,這些約定一定要寫入合同,口頭承諾的東西往往因為缺乏證據最後不了了之。
另外就是是否是車庫,一定要看規劃,而不是聽開發商口頭承諾,不一定能停進去車的就是車庫,很多層比較高的貯藏室也可停車的,開發商一般都說是車庫,此時要看規劃是否是車庫,另外就是人防的車位,不能**,也需要特別注意。
6、面積的約定
這是目前糾紛最多的情況,主要是大家都認為簽訂合同後,面積差距超過3%的,可以不用付費,實際這是錯誤的。
在這裡如果和開發商有約定,先遵照約定,無約定再按照規定執行。開發商往往在簽訂合同時和購房人進行約定,約定以有資質的測繪部門出具的面積為主。
這樣的話,就直接採用測繪面積了,有效規避了那個3%的法定條件。大家一定要看清楚這點,可以在合同簽訂時直接約定面積,明確約定超過多少不再付費。
7、貸款問題的約定
開發商往往答應幫你貸款,但合同中開發商又不寫清楚無法貸款可以退房,而是約定因為購房人信譽等問題導致不能貸款,讓購房人一次性付清房款。
這點也要慎重,可以自己先行查詢個人信用或者合同約定清楚,因無法貸款可以解除合同。
8、逾期或者賠償的問題
開發商和購房人會在合同中,對雙方**或者繳納購房款等問題的期限進行約定,但如果你細心就會發現,雙方違約後,賠償的金額是不對等的,合同簽訂時一定要求對等待遇。
9、交房的問題
合同約定交房的條件,一定要明確,是經過哪個驗收之後,有單體驗收、綜合驗收還是竣工驗收備案,還有消防驗收等等。
必須明確:因為單體驗收後,有可能小區還處於建設狀態,小區內的道路、綠化都有可能未完成,居住不一定方便,因此也要約定清楚。
10、小區公共區域和公共部位的約定
(以上回答釋出於2016-12-16,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
買房簽合同的注意事項 不看吃虧的是自己
3樓:搜狐焦點
買房是人生大事之一,尤其是現在房價越來越高,早買總不會吃虧。買套房得花去人一生大半輩子的積蓄,所以大家務必慎重對待。很多人說在買房的時候不清楚買房簽合同流程,以及買房簽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
在此,小編彙總了2023年買房簽合同的幾大注意事項,各位務必仔細閱讀,否則吃虧的還是自己!
買房簽合同注意事項:
1、首先看開發商是否具備「五證」
五證指,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開工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其中最主要的應該看兩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特別要提醒的是,購房者在檢視五證的時候一定要看原件,影印件很容易作弊。
簽合同前,要看清楚您所預購的房屋是不是在預售範圍之內,以確保將來順利的辦理產權證。
2、使用規範的合同文字
一定要參照最好是採用且不要隨意修改《文字定購協議書》還交一筆訂金。就算很多人都這樣做,但這並非購房的必經程式。且這種合同一定是權利義務不平等的,對自己尤其不利。
最好能夠直接與開發商籤預售合同就好。
3、查驗有關證明檔案
買期房要檢視開發商是否有預售許可證,並要確認自己所購之房在預售範圍內,買現房則要檢視開發商是否具有該房屋的大產證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
4、買期房要注意建築面積的約定
在填寫暫測面積時除了要填上總建築面積外,還要填上套內面積和公用分攤面積。
5、買期房要約定條件和時限
所謂交房有兩層含義:一層是房屋使用權即實物交付;另一層是房屋所有權轉移即產權過戶。
6、簽約時要注意房屋質量問題
購房者在簽約時,應認真推敲《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兩書的內容,並將質保書作為合同的附件。
7、簽約時明確物業管理事項
合同中要確定前期物業管理,以及雙方約定的物業管理範圍和收費標準。
8、注意合同文字中補充協議的內容
購房者應謹防有些開發商,將示範合同文字中保護交易公平的條款,通過補充協議加以取消,以減輕賣方的責任。
9、注意約定違約責任
這裡指的違約包括:簽約後購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開發商賣房後要求換房,不按期交房;面積變動超過約定幅度;質量不符合要求;辦理過戶手續時不符合規定和約定等。
10、買房簽合同補充協議注意事項:
在買賣的時候乙個是簽訂認購書,第二個簽訂購房合同,購房合同有乙個補充協議,這個補充協議往往是房屋購買合同裡沒有約定的事項通常在補充條款裡進行約定。需要提醒購房者注意的是,補充條款在某種程度上,它約定的事項比房屋購銷合同裡約定的還重要,因為補充條款是根據不同的專案的不同具體情況來約定的。所以,在補充條款簽訂的時候應該把握幾個問題。
1、應該明確的把售樓書和廣告的內容寫進補充協議裡去,這是維護購房者合權益的乙個很重要的方式。
2、明確房屋所有權證辦理的時間。因為購銷合同裡通常沒有說多長時間把產權證辦下來,這通常在補充條款裡約定。
3、要明確按揭辦不下來的話,雙方的責任。現在買房通常需要按揭,確實有的情況下按揭沒有辦下來,沒有辦下來的原因比較複雜,有購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產開發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銀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綜合的。要明確,如果按揭辦不下來,雙方各自的責任是什麼。
4、明確關於公攤建築面積。現在面積爭議最多的就是公用面積的分攤問題,而且有些開發商經常在公攤上模糊不清,所以要和開發商約定清楚,不僅要有乙個籠統的公攤面積的數字,而且要約定公攤的是哪一部分,要確定公攤的位置。現在有很多贈與這個,贈與那個,實際上有的時候是公用的面積。
5、應該明確裝修標準。以後逐漸的房地產開發專案是精裝修,那麼就必須對裝修的標準明確。比如說裝修的標準不要籠統的想使用進口材料、高階材料等這種不明確、含糊的表述,一定要明確使用什麼品牌,甚至包括顏色等。
6、明確退房的責任。購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後,經常拿出一些資金裝修房屋,比如說買家電什麼的,但是一旦退房是由於開發商的原因,必須寫明開發商是什麼樣的責任,寫名在確定的日期內把開發商退還,甚至包括銀行的利息、罰金等。
(以上回答釋出於2016-12-19,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
買現房簽合同時要注意些什麼,買房簽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項,現房或準現房有什麼區別
現房是指消費者在購買時具備即買即可入住的商品房,即開發商已辦妥所售房屋的房產證的商品房,與消費者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後,購房者立即可以辦理入住並取得產權證。買現房要注意什麼?1 在房子的 上面做好準備。計畫購置現房的置業者要對自己的資金能力進行準確評估,對置業地段和所購房屋面積有乙個準確的判斷。2 看...
買房簽合同時要注意哪些內容和細節
需啊注意一下幾點哦。1 購房合同的各項內容要盡可能全面 詳細 各項規定之間要避免相互衝突,尤其是不能與國家的政策法規相衝突 文字表述要清晰 準確 簽訂合同的買賣雙方身份 責任要明確,如合同中的甲方 賣方 應是專案立項批准檔案的投資建設單位,也不能以上級主管單位或下屬機構的名義簽訂合同,簽字人應是法人...
買房簽合同萬萬別大意,聰明人都會留意這幾點,錯了準
1 檢驗清楚開發商資歷 看中房子要夠買之前我們必須檢驗一下開發商的資歷,是否都證件齊全,例如 五證 和 兩書 確定他們有這些資料,我們才可以放心買房。其實 五證 指的分別是 國有土地使用證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商品房銷售證 而 兩書 指的分別是 住房質量保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