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小玖予學姐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決定和全銷消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決定,公佈虧冊知法律,任免***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授予國家的勳章和榮譽稱號,釋出特赦令,宣佈進入緊急狀態,宣佈戰爭狀態,釋出動員姿讓令。
在我國特赦的「決定權」僅在全國人大常委會,而不是全國人大,特赦令的頒發由****釋出。2015年8月24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決定草案。為紀念抗戰勝利七十週年,對2015年1月1日前正在服刑、釋放後不具有現實社會危險性的四類罪犯實行特赦。
拓展資料:特赦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特赦的法律依據我國現行憲法第六十條和第八十條規定,特赦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釋出特赦令實施特赦。所以,刑法第六十五條、第六十六條提及的赦免,均指我國憲法所規定的特赦。
我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第三項規定,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該項規定的特赦既赦免罪又赦免刑。
我國刑法第六十五條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5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可以看出,我國刑法第六十五條規定的特赦是僅赦免刑而不赦免罪。刑法和刑事訴訟法對特赦效果的規定是有所不同的。
特赦由誰決定又由誰頒佈
2樓:劉曉剛
法律分析: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特赦,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決定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決定,釋出特赦埋跡告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彎明法》 第八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決定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決定,公佈法律;任免***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授予國家的勳章和榮譽稱號,釋出州答特赦令,宣佈進入緊急狀態,宣佈戰爭狀態,釋出動員令。
特赦令由誰簽署頒佈?
3樓:閆璨
法律分析:特赦令由梁敏****簽署虧渣孝頒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八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決定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決定,公佈法律,任免***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授予國家的勳章和榮譽稱號,釋出特赦令,宣佈進入緊急狀態,銷稿宣佈戰爭狀態,釋出動員令。
特赦由誰決定
4樓:吳紅軍
法律分析:特赦的「決定權」僅在全國人拿畢盯大常委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六十七條 第六項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下列職權:特赦。
數喚特赦是指對國家特定的犯罪分子免去其刑罰的部分或全部的執行,只能消滅其刑,消和不能消滅其罪。中國現在只有特赦,沒有大赦。經特赦免除刑罰的犯罪分子,不論其刑罰已經執行一部分還是完全沒有執行,都等同於刑罰已執行完,以後無論何時,都不能因為沒有執行或沒有執行完,而重新再次追訴。
這其中也包括不能按審判監督程式重新再次追訴。對於特赦的條件,我國憲法及法律沒有進行具體規定,只是賦予了****釋出特赦令的權利。
服刑期不到一年的人員可以特赦嗎,特赦令對正在服刑的人員有用嗎 比如說在服刑期間表現較好的,對減刑有什麼用嗎
只要符合這四類條件之一,就可以被減刑。一是參加過中國人民抗日戰爭 中國人民解放戰爭的服刑犯。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參加過保衛國家主權 安全和領土完整對外作戰的服刑罪犯,但幾種嚴重犯罪的罪犯除外。三是年滿七十五周歲 身體嚴重殘疾且生活不能自理的服刑罪犯。四是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三年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