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2025-04-12 22:20:22 字數 3838 閱讀 8316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編制應急預案前

1樓:張瑩瑩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中,編制應急預案前,應當進行事故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

應急資源調查是指全面調查地區、單位第一時間可以呼叫的應急資源狀況和合作區域內可以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並結合事故風險評估結論制定應急措施的過程。

事故風險辨識、評估,是指標對不同事故種類及特點,識別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產生的直接後果以及次生、衍生後果,評估各種後果的危害程度和影響範圍,提出防範和控制事故風險措施的過程。

法律依據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第八條 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並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應急程式和處置措施,並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需要;

七)應急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應急預案附件提供的資訊準確;

八)應急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第十條 編制應急預案前,編制單位應當進行事故風險辨識、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

事故風險辨識、評估,是指標對不同事故種類及特點,識別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產生的直接後果以及次生、衍生後果,評估各種後果的危害程度和影響範圍,提出防範和控制事故風險措施的過程。

應急資源調查,是指全面調查本地區、本單位第一時間可以呼叫的應急資源狀況和合作區域內可以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並結合事故風險辨識評估結論制定應急措施的過程。

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程式

2樓:北京劉娜

法律分析:1、成立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2、資料收集3、風險評估4、應急能力評估5、編制應急預案6、應急預案評審。

法律依據:《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成立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

生產經營單位應結合本單位部門職能和分工,成立以單位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為組長,單位相關部門人員參加的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明確工作職責和任務分工,制定工作計劃,組織開展應急預案編制工作。

資料收集。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應收集與預案編制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技術標準、應急預案、國內外同行業企業事故資料,同時收集本單位安全生產相關技術資料、周邊環境影響、應急資源等有關資料。

風險評估。主要內容包括。

a)分析生產經營單位存在的危險因素,確定事故危險源;

b)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型別及後果,並指出可能產生的次生、衍生事故;

c)評估事故的危害程度和影響範圍,提出風險防控措施。

應急能力評估。

在全面調查和客觀分析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隊伍、裝備、物資等應急資源狀況基礎上開展應急能力評估,並依據評估結果,完善應急保障措施。

編制應急預案。

依據生產經營單位風險評估以及應急能力評估結果,組織編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編制應注重系統性和可操作性,做到與相關部門和單位應急預案相銜接。應急預案編制格式參見附錄a。

應急預案評審。

應急預案編制完成後,生產經營單位應組織評審。評審分為內部評審和外部評審,內部評審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進行。外部評審由生產經營單位組織外部有關專家和人員進行 評審。

應急預案評審合格後,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簽發實施,並進行備案管理。

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3樓:張瑩瑩

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如下:

1、應急預案編制中將應急能力評估修改為應急資源調查;

2、細化了應急預案評審內容;

3、修改了綜合應急預案的要素內容,去掉編制目的,將風險評估結果放入附件;

4、修改了專項應急預案的要素內容。增加了適用範圍,去掉事故風險分析;

5、補充了應急預案附件組成,增加了生產經營單位概況、風險評估的結果和預案體系與銜接。

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規定了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程式、體系構成和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現場處_方案的主要內容以及附件資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第四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對重大危險源應當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控,並制定應急預案,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採取的應急措施。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本單位重大危險源及有關安全措施、應急措施報有關地方人民**應急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有關地方人民**應急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應當通過相關資訊系統實現資訊共享。第一百零一條 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並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一)生產、經營、運輸、儲存、使用危險物品或者處置廢棄危險物品,未建立專門安全管理制度、未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

二)對重大危險源未登記建檔,未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控,未制定應急預案,或者未告知應急措施的;

三)進行爆破、吊裝、動火、臨時用電以及***應急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危險作業,未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的;

四)未建立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制度或者未按照安全風險分級採取相應管控措施的;

五)未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或者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未按照規定報告的。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4樓:劉浩鵬

法律分析:《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是在認真分析目前應急預案體系建設階段磨禪性特點和問題的基礎上修訂的,其頒佈實施,將對指導生產經槐遊譁營單位做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工作,解決目前部分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存在的問題,鉛行提高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編制質量,起到重要推動作用。

法律依據:《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編制程式包括成立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資料收集、風險評估、應急能力評估、編制應急預案和應急預案評審6個步驟。

生產經營單位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5樓:律漸

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編制程式包括成立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資料收集、風險評估、應急資源調查、應急預案編制、桌面枯冊推演、應急預案評審和批准實施8個步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三條生產經沒茄巨集營單位對重大危險源應當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控,並制定應急預案,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納山緊急情況下應當採取的應急措施。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本單位重大危險源及有關安全措施、應急措施報有關地方人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6樓:梁華成

法律分析:《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於2020年9月談山29日批准釋出,並將於2021年4月1日起實施。該標準規定了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程式、體系構成和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的主要內容以及附件資訊。

法律依據:《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1.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程式、體系構成和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現場處罝方案的主要內容以及附件信沒侍巨集息。

本標準適用於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編制工作,核電廠、其他社會組織和單枯冊位的應急預案編制可參照本標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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